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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子

2016-04-11 15:03 来源: 凯风网

     “上帝之子”发展会员 

  由于“上帝之子”吸收了不少儿童和青年人,所以他们在进入该组织时,通常被称为婴儿。凡是进入该组织的人都要更名改姓,由“家庭”的负责人根据《圣经》里的人物,给他(她)起名。每个新的成员都有一个契约,要完全服从教主,把自己的财产全部贡献出来。例如,一个加拿大女孩在加入该组织后,由于她所在的“家庭”要“搬家”,临行前在征得“家长”的同意后,她与自己的亲生父母见了面。由于当时天气很冷,她的父母为她带来了她最喜欢穿的毛衣。然而,当她回到“家”时,“家长”马上把她那几件新拿来的毛衣“充公”了,理由是“家庭”的一切财产都是公有的。从名义上看,似乎是财产实行公有制,但实质上他们把这些衣服拿去,归为己有,等于是霸占了他人的财产。由此可见,“上帝之子”宣扬的伦理道德到底是什么样的伦理道德。 

  “上帝之子”的成员有时组织起来,衣衫不整、蓬头垢面就到教堂去了。到不是去作礼拜,而是去扰乱秩序,破坏正常的宗教仪式。他们有时在教堂中席地而坐,或大喊大叫。 

  他们还到学校去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他们随意进出学校,散发邪教的宣传品,引起了学生家长和老师的强烈不满。此外,他们还挨家挨户上门推销和出售宣传品,以此增加收入,维持邪教活动。大卫?伯格还让青年人与家庭断绝一切来往,教唆他们离开父母,离开温暖的家,与家庭断绝一切往来,加入“上帝之子”。他还要他们恨自己的父母,为上帝奉献终身。他欺骗教徒,说他会施法术,会催眠,让他们跟他学“通灵术”。 

  到1969年,这一组织发展到大约50名成员。当时大卫·伯格把精力主要集中在发展会员方面。他还学习乔丹的做法,训练这些青年人,使他们信教。这个组织大学特学《圣经》,并服从大卫·B·伯格自己的观点和教旨。由于其行为举止和生活方式与众不同,而且公开地进行挑衅性的搜罗人员的活动,引起了当地人们极度不满。当地传媒也对他们的活动十分关注。他们最终被迫离开加州的亨廷顿海滩地区。 

  后来,大卫·伯格带着一小批人来到亚利桑那州的塔克松(图森)。他们在那里又发展了一批成员。从那里,他们开始了长途跋涉和环绕美国和加拿大的旅行。他们力图以这种方式确立其组织的存在、证明他们的身份并让人们接受他们的说教。 

  在经过长途跋涉之后,大卫·伯格带着70来个信徒最终到达了加拿大的魁北克。到那之后,他开始着手建立真正的组织。他组织所有成员聚集在弗吉尼亚州的维埃那。他在集会上宣称,他接到了一个新的预言,称作“上帝对旧教会的预言”。他称那个预言最终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同时还宣称,他的夫人珍尼和秘书玛利亚是其教会的典范。“上帝已经放弃了那个旧教派的教堂,并且已经接受了一个新的教堂。这就如同我自己为了新的爱情,把象旧教堂一样的夫人放弃了那样,因为我的原配夫人已经成为妨碍上帝工作的障碍。”也就是在此时,大卫·伯格提出性爱是这个组织思想中的一个主要的成分。他鼓吹,上帝是认可过群居生活和群体性爱的作法的。也就是在同年,他再次结婚,成为一夫多妻者。他说这是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