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今年5月15日出席纽约布鲁克林法会讲法,一开始就用一贯的“最后”论调给弟子们画了一个“圆满”的饼充饥,还故作信心满满地说什么“那最后不就是圆满吗”,“就是这么回事”。
“圆满”可谓法轮大法修炼界的头等大事、难事,其早被李“主佛”赋予“众生圆满”、“正法圆满”的复杂含义,应该不是李能用简单的“最后”一词就概括了的,也不是李能用“不管怎么样”、“就是这么回事”如此轻松的口气就向弟子们作出交代的。不知大法弟子们听了感觉如何,李洪志“就是这么回事”的说法倒是引起了笔者的极大兴趣,且来看看如今的“圆满”是不是“最后”这么回事。
“最后”早成陈词老调,“圆满”旧事不堪回首。
李洪志老早就善用“最后”烘托“圆满”。“最后”一词最早出现在《转法轮》的“提高心性”一节,李洪志提出“修炼人最后圆满的标准”:“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
这个标准就是法轮功的修炼标准,为了达到这个标准,弟子们割舍了亲情友情,割断了与社会的联系,抛家舍业,沉迷于集体学法、走出去“弘法”,陷入法轮功的小圈子不可自拔。延安人高世远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是个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自从练了法轮功后,他放弃了石油钻采公司的好工作,把结婚生子当成和稀泥的肮脏事四五十岁了不结婚,更舍下七八十岁的老母不赡养离家出走,七八年了毫无音信。
最不堪回首的当属2001年1月23日除夕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李洪志2000年8月发了一篇名为《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经文”,说“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刘云芳、王进东这几个就认为是“师父”在点化他们,悟到去自焚是最高的境界,一切都舍了,舍尽了。
最后,最后,就是“最后”这逼人的字眼逼出了人命,人命关天啊,岂是“最后”这么简单的一回事!
“最后”几经概念翻新,“圆满”骗局垂死苦撑。
李洪志很会玩语言概念,在2003年4月20日大纽约地区法会上给弟子解答问题时,李洪志明确说“人的语言概念是有限的”,他还特别讲到了“最后”这个词,说“‘最后’这句话的名词到一定层次上它就变了,涵义就变了。”李洪志就是这样在法轮功这个“层次”上,不断靠着翻新“最后”这一概念苦撑“圆满”骗局。
起初,大法弟子们以修炼本体长功为主,目的是为了修得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最后说的“功成圆满”。“正法”一词尽管在《转法轮》中出现了28次,但“正法”的概念还只是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最正的一个“法门”,目的是让人不信其他伪气功大师信他李洪志。而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后,李洪志为操纵信徒走上公开对抗政府之路,开始给弟子灌输一个“正法时期”的时间概念,给弟子赋予一个“正法弟子”的称谓概念,用“正法圆满”取代“得功圆满”,用“众生圆满”取代“个人圆满”,煽动弟子将中国政府视为“圆满”的最大障碍,靠做好“三件事”修得“正法圆满”。
“正法期间弟子必须在正法结束后才能离去,……如果你们不能在这段时间做好你们应该做的,那么这个圆满的阶段也只能是一个修炼过程,不能根本上作为正法弟子真正的最后圆满。”(《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中,每一件事都很主要。你们个人修炼圆满的一切都贯穿在你们证实法中。”《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大法弟子走过了圆满的那个过程,而历史今天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责任,不是你个人的解脱和圆满,而是救度更多的众生,所以才配当大法弟子。”(《在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主要还是靠神来神去那一套蛊惑弟子,光把不能“圆满”的责任推向中国政府不好唬人,于是,李洪志编造出“旧势力”、“众神”、“高层生命”、“低层生命”、“最后因素”等虚幻概念作为影射中国政府和推诿卸责的专用概念。
“如果正法洪势未到之前,旧势力认为它达不到考验大法弟子和给这部法树立威德的作用的时候,那旧势力就叫它们从历史的舞台上下去、进无生之门了,这件事情就结束了。”(《在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低层空间的生命与世上的邪恶都看不到真相,才敢在无知中逞恶。正法中那些高层生命已经在最后的清理中了。”(2001年4月10日《建议》)
“当我指问最后的那些将被淘汰的高层生命,为什么给我与大法造谣时,它们却说:“没办法,你走的太正了,要不怎么考验大法与你的弟子。”(2000年6月16日《走向圆满》)
“其实目前整个正法这件事已经越来越表面了,所剩下的最后因素,……也没有什么概念去形容它们,但是一切都在正法最后的这个过程中了。”(《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从古至今,众神都在看着这件事情,都在关注着这件事情,尤其到了最后这一步。”(《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
“如果不是正法,神早就不让他存在了。”(《2009年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为了用更大的概念蛊惑弟子,“正法”还没结束,李洪志竟然在《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搬出个“最后大审判”,说“有一层的神他们安排的是最后要大审判”。当然,这个“大审判”针对的主要还是大法弟子,李洪志借“那一层的神”之口,说遭受“审判”的不仅有“起反面作用”的,甚至还有对“正法”起“正面作用”的大法弟子,连续质问弟子们是否“在正面起作用中尽职尽责”?是否“兑现了自己的愿”?是否欺骗了“创世主”?要让弟子对“使当时的局部环境、使正法的进程与没得救的众生造成的损失、使宇宙的不同层次的损毁”负责任。
最后来最后去,李洪志最后还是把延迟了“正法”的进程、没救够“众生”等不能“圆满”的责任推卸给弟子。就看这最近的这次纽约布鲁克林法会讲法,李洪志讲的还是“天上就承认你,你就能圆满”,“天上的形势和地上的形势是一样的”,还是拿弟子们都看不见的“天上”这一虚幻概念说事,就是不敢说“师父”承认让弟子们“圆满”。
“最后”尽显愚弄之意,“圆满”之日遥遥无期。
在“圆满”时限上,李洪志曾经在1996年9月26日的“经文”《何为开悟》)、2001年7月26日得《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2002年3月的《北美巡回讲法》中明确了一个“两年”、“十年”、“二十年”的清晰时间表。
当“圆满”谎言在具体时间上被戳穿,李洪志便用“最后”这个模糊概念欺骗弟子。
“从整个正法形势看,大法弟子们在正法、救度众生、讲清真象中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做最后的事了。”(《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大家要抓紧时间哪,大家在最后没有结束的这段时间过程,真得对得起你自己、做好最后的事。”(《在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这件事情还没有完。……特别是那些没做好的、走出来晚的,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机会做好,邪恶真的没有了的时候,这件事情就结束了。”(《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越到最后,在正法之势的触动中邪恶表现得越邪恶,这说明一定是到了最后的疯狂表现。假如说哪天真的结束了这件事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圆满归位。”(《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亿万年的安排,现在是最后的时刻。……初期的时候,这部法在世间上传能够得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那个时候都是未知数。……可喜的是你们走过来了,……过程中使你们成熟起来,去掉人心,最后走向圆满。”(《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
“那么多年都走过来了,为什么不能够在最后的路上走好哪?其实修炼不只是不精进那么简单,自己一放松就会被常人心带动,就会走弯路,证实法讲真相中互相之间配合也差。”(《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将来看吧,那个时候,大法弟子就越来越显出能力来了,但是到了这一步的时候也就到了最后了,最后的最后了。”(《2009年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我看这一切也都走在最后的尾声中了,只是在最后的时刻到来之前要救度的众生还没有达到数量,大法弟子还有一部份没跟上来,这就是还不能够使最后这件事完成的关键所在。”(2010年7月24日《再精进》)
看这一条条“最后”的鞭子,鞭鞭都打向弟子。就说李洪志这次纽约法会讲法,别看他一上来就念“最后经”:“不管怎样,快走到最后了。……旧势力的参与、捣乱,和大法弟子整个所做的事情都推进到最后了。……那最后不就是圆满吗?”但很快话锋一转,大讲特讲“正法时期”弟子们在“救度众生”的“责任”、“兑现”跟“师父”的签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那种“我以前讲法从来没有用这个口气跟你们讲过。师父心里急,快到最后了”的声嘶力竭,只能让人感觉到,这个“最后”跟“圆满”一点也扯不上边,完全是对弟子的愚弄,完全是李洪志最后的垂死挣扎。要说“圆满”跟“最后”算那回事,只能算是李洪志极尽狡辩之能事,只能算是弟子们备受愚弄之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