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史荟萃 > 正文

邛崃市检察院首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告知书》消除当事人疑虑

2021-05-28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24日,邛崃市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发出首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告知书》。


 

今年春节期间,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对城区某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保健品店进行查处,并将其负责人马某移交警方。


 

邛崃市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发现,马某总认为是有人在故意“整自己”。为消除马某的疑虑,当日,检察干警带上该院制作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告知书》找到他,成功打消了他的疑虑。


 

邛崃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决定在办案中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制度,推动根治顽瘴痼疾做深做实。


 

告知书具体内容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干扰检察院各类司法办案活动;不得就案件办理向检察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规定通过检察工作人员转递涉案材料或向检察工作人员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检察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亲属或其他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插手案件具体案件处理的,对不按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等过问案件的,对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行为等情况,检察人员将如实记录、如实报告、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