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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发布未成年人监护保护二十条

2020-11-30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为有效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近日,武侯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多部门联合会签并印发《加强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二十条》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该项工作机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无歧视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系人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确保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监护侵害案件的依法严肃处理;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照料、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妥善安置,法律援助、隐私保护等权益的全面保护;对监护人的强制亲职教育、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工作的顺利推进。

  

  据了解,武侯区该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契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认真落实《成都市委政法委<全市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武侯区司法局在下步工作中,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惩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广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共同推进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四川法治报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