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特别是“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全面推行,办案自主权明显增大,存在着权力失控失范和滥用的廉政风险。金牛区检察院围绕“捕诉一体”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与内设机构改革、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有机结合,制定《“捕诉一体”案件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实施办法》,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扎紧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制度“篱笆”,有力保障了全区司法改革相关任务顺利推进。
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针对检察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梳理职权事项,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形成《“捕诉一体”案件廉政风险动态防控表》,19个重点廉政风险点一目了然,贯穿检察诉讼环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消除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隐患,促进公正廉洁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实现司法办案“角色”全覆盖
各办案环节办案检察人员均要对照《“捕诉一体”案件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实施办法》自查自评后签字确认并随案入卷,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循。该实施办法还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无缝对接,共同构建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权责清晰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实行日常督促强监督
监察部门通过动态掌握重点案件廉政风险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办案人员进行办案纪律和廉洁提示,有效发挥导向和预防作用。迄今已将200余件案件、400余人次一线办案人员纳入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消除3件风险隐患,办案质效和规矩意识得到同步提升。(金牛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