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武法宣 记者 于婷)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会采用在房产、车辆上张贴封条的方式,表明该标的物已经被法院查封。查封的财产不允许私自处理,封条也不允许被撕毁,撕毁封条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某些被执行人会在执行法官离开后,擅自撕毁封条,甚至搬入被查封房屋中居住,而法院往往无法取证,给执行增加了难度。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了电子封条的形式,查封一处房产,弥补了传统纸质封条易破坏、难取证的不足。
早在5年前,李某以其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00万元。随后,李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将他告上法院。2018年,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李某拒不露面,以各种借口推诿偿还贷款。他还将年迈的母亲接到房子里居住,给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近日,承办法官上门张贴公告时,发现在该房屋中还居住着自称“李某表弟”的一名男子,“他的声音和李某十分相似”。当执行法官让该男子拿出身份证后才发现,所谓“表弟”其实就是李某本人。考虑到李某长期躲藏、拒绝偿还贷款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以电子封条的形式查封其房产。
电子封条是一个长方形的盒子,盒子两边的收缩臂能将电子封条固定在门两侧的墙上。盒子表面写有“封”字。同时,盒子安装智能摄像头和智能报警系统,当有人企图破坏电子封条时,它会自动发出警报并报警,摄像头将记录下破坏者的容貌及破坏电子封条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视频证据报案,通过司法程序对其进行法律制裁。
打开电子封条的难度极大,法官首先要在后台解除封锁,再到现场用专属钥匙打开。同时,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扫描后会出现该查封物品的基本信息,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据了解,武侯法院将尽快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该房产拍卖。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武侯法院也会根据情况,采取电子封条查封房产,震慑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