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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关于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问题与对策

2019-12-27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近年来,青羊区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提矛升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能力水平,有力推动了平安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矛盾纠纷种类越来越多、化解难度越来越大,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本情况


 

青羊区以巩固和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为补充,形成区、街道、社区、网格员四级调解组织平台,实现了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3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4个,社区调委会79个,“公调对接”派驻调解室14个,“访调对接”派驻调解室1个,以“爱馨调解室”为代表的品牌特色调解室12个,以“上善人民调解室”“屠委员信访调解工作室”为代表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3个。


 

矛盾纠纷调解数量不断增加。2019年1至10月,青羊区矛盾纠纷共计受理调解10684件,其中,区公安分局共受理纠纷8325件(其中,民警调解6168件,转入人民调解2156件),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47件(含公调对接2156件),区法院调解结案1765件,区检察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与2018年同期相比,矛盾纠纷调解数量有所增加,特别是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数量与2018年同期722件相比,增加2025件,增长率为180%,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区持续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机制,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信访局以及其他部门的部分矛盾纠纷,引导分流进入了人民调解渠道。


 

矛盾纠纷种类越来越多。青羊区人口密度大,商业发展蓬勃,行业门类齐全,业态比较复杂,辖区内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较多,医疗机构、劳务公司、旅游景点等较多,导致青羊区物业、旅游、医疗、劳资等领域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在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各类纠纷中,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依旧占据纠纷总数的大部分,物业、消费、医疗、劳资、旅游等领域的纠纷不断增多,其中,邻里纠纷占比22.39%、合同纠纷占比17.07%、损害赔偿纠纷占比13.47%、婚姻家庭纠纷占比9.17%、消费纠纷占比7.17%、物业纠纷占比6.52%、劳动纠纷占比4.77%、医疗纠纷占比2.11%、其他纠纷占比17.33%。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稳中有升。随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逐步融合联动,“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逐步无缝衔接,依托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调解有效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稳中有升。2019年1至10月,区公安分局共受理纠纷8325件(其中治安纠纷1023件民间矛盾纠纷7302件),调解成功8146件,调解成功率97.85%,比2108年同期90.69%的调解成功率增长6.63个百分点;区法院可调解结案数14504件,调解结案1765件,调解结案率12.17%,比2108年同期7.33%的调解结案率增长4.84个百分点;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47件,调解成功2713件,调解成功率为98.77%。


 

当前青羊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存在的问题


 

(工作机制仍需健全。一是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需要健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种调解资源之间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同、各自为战。二是矛盾纠纷对接介入机制需要健全。通过网格员、社区、街道调解网络对接介入矛盾纠纷的机制还不够健全。2019年1至10月,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47件,其中2156件是公调对接渠道调解,通过网格员、社区、街道调解网络发现调处的矛盾纠纷仅有591件。分析原因:一方面是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不高、信任度不够,遇到矛盾纠纷还是习惯于打“110”,主动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还不高;另一方面是人民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信息的获取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很多纠纷难以及时对接介入,只能“被动调解”。三是调解流转推送机制需要健全。目前,实行“三三制”调解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缺少量化指标、调解员能力素质存在差异,部分矛盾纠纷没有穷尽手段,得到充分有效调解,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专业力量攻坚调解力度也不够,导致部分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匆匆流转推送到了司法渠道。四是全时段调解机制需要健全。8小时以外纠纷调解还存在“空窗期”,调解力量还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实现全覆盖、全时段矛盾纠纷调解。


 

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调解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调解员队伍年龄两级分化,整体调解能力水平不高。年龄偏大者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难以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政策;年龄偏小者缺乏基层工作经验,调解水平不高。二是专职调解员比例较低。目前,青羊区760名人民调解员中仅有46名专职调解员,占比仅6%。兼职调解员身兼数职,调解专业知识欠缺,开展调解工作的精力不够。三是有影响力的特色调解品牌较少。虽然按照“一街道一特色”要求,成立了12个品牌特色调解室,但群众知晓率比较高、真正有影响力的特色调解品牌还比较少。


 

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一是经费保障标准较低。调解工作经费、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及“个案补贴”标准较低,特邀调解员的收入还比较低,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参与调解的愿望还不是很高;人民调解中“个案补贴”标准低,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开展纠纷调解的积极性还不是很高。二是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奖励机制需要健全。调解成功的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奖励标准还不明确、认定机制还不完善、奖励经费还没保障。三是办公条件需要改善。部分街道、社区调解办公场所比较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程度不够,办公设备需要补充、升级。


 

信息平台需要拓展。一是信息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不够。“大联动·微治理”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等各类调解信息平台之间数据对接、信息共享、融合处理还未全部实现。二是智能化水平不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辅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能力还不强。三是部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不够。“和合智解e调解”“律金刚”等信息平台的应用还未全覆盖。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思考建议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规范运行。一是健全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街道之间联动运行机制,在医疗卫生、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消费权益、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完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和对接程序。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介入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集中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对接介入,并做好疏导、引导和调处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上门下访”服务机制,变群众跑为自己跑,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三是健全调解流转推送机制。对一般性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三三制”调解制度,由网格(院落)、社区、街道自下而上分级调处。对上交到区级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建议在区级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攻坚化解机制,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统一调度相关职能部门,从区级调解专家库中选择专家集体会商、协同调解。四是健全全时段调解机制。区公安分局正在通过购买律师事务所服务的方式,在草堂派出所、苏坡派出所、区公安分局信访办试点安装线上调解云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全时段纠纷调解模式。试点成功后,尽快在全区进行推广应用。

 

配强工作力量,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队伍基础。一是严格任职条件。创新选拔选聘渠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岗位方式,选聘人民调解员,特别要增加法律专业知识扎实、社会经验丰富的中青年调解员比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构建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加大对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区司法局、区法院和人民调解员协会要根据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特点设置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和载体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培训深度融合。三是发展专职调解队伍。针对青羊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少的现状,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议在社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四是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成立调解组织,积极依法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基层德高望重人士、民间意见领袖和“五老人员”等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


 

提升保障水平,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效运行。一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调解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奖惩、补贴等配套制度,推行奖惩并举的差异化管理机制,提高调解员积极性。建议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基本保障,专业性调解组织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个案补贴经费、公调对接专项经费等全部纳入政府预算专项保障。二是建立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奖励机制。制定《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奖励实施细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奖励机制运行,持续激发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改善办公条件。认真统计梳理,测算经费需求,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推动街道、社区等各类调解室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完善信息系统,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多元化解”信息化建设。推动“大联动·微治理”信息系统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等线上平台互联互通,拓展“互联网+多元化解”功能,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智慧终端,强化矛盾纠纷的线索网上上报、整理、引导。二是探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与中国电信青羊分公司研讨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的学习调研,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中的应用。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依托社区建立的14个诉讼服务站,将“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引入社区,引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进驻“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由社区人员指导当事人在“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上预约调解,由预约调解员进行调解,速裁法官开展司法确认。在全区推广运用“律金刚”平台,引导居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