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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检察院“1+5”工作机制 助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2019-12-02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邛崃市检察院致力打造“1+5”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以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中心,建立完善5项工作机制,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等检察工作,通过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构建特殊群体儿童维权良好格局。与邛崃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会签《邛崃市关于特殊群体儿童维权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集司法保护与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救助、监护干预、行为矫治、法治预防等“多位一体”,设立特殊群体儿童维权岗,建立特殊群体儿童信息台账,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3次,结对帮扶困境儿童2名,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并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实现特殊群体儿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和全面保护。


 

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与邛崃市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关工委会签《邛崃市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次,委托社工服务中心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救助,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


 

发挥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工作合力。与邛崃市教育局、关工委会签《邛崃市关于落实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主动上门+课程预约”双向互动方式,发放《预防犯罪与安全防范》法治宣传读本750本,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讲座11次,“法治进校园”覆盖率达100%,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性防范意识和教职工家长责任意识。


 

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与邛崃市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会签《邛崃市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教职工行业准入制度,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与邛崃市团市委共同制定《邛崃市关于合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就未检案件特别保护程序、特殊群体儿童维权、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