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睦,美满幸福,这个社会才能够充满欢乐。近年来,随着一些邪教沉渣泛起,邪教对家庭造成了不容忽视的侵害,给社会还来了不安定的因素,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受邪教的侵害,家庭之殇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家庭幸福的前提必须是家庭完整,否则,就是最大的缺憾,无法拥有真正的幸福。邪教将触角伸到家庭,通过拉人入教,使得家庭受到破坏,或者直接攻击无辜的家庭成员,使得一个完整的家庭变得残缺不全,甚至出现解体情况。2014年5月28日,全能神邪教教徒张立冬等人,在山东招远县一个麦当劳餐厅,对不愿提供电话号码的吴女士痛下杀手,残忍地将吴女士杀害。吴女士的死,直接导致一个完整的家庭的残缺,使得丈夫失去了妻子,孩子失去了母亲。全能神邪教制造的故意杀人案,直接破坏了家庭的完整性,是邪教对家庭侵害的一个典型案例。
二、家庭的和睦遭到破坏
邪教对家庭的侵害,最常见的后果就是导致一个家庭和睦不再。许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因为邪教的入侵,完全变形走样,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冷漠、猜忌,乃至仇恨。在这方面,法轮功对家庭和睦的破坏,最具典型性。李洪志鼓吹歪理邪说,胡说什么只有放弃常人的感情、欲望,全力攀登法轮大法这部”上天的梯子”,才能实现“圆满”,才能进入“树是金的,花是金的”,要什么有什么的极乐世界。在“去情”邪说的蛊惑下,那些迷上法轮功的家庭成员,把家人的劝阻当成是“魔”,为了除“魔”,做出了各种各样伤害家人的事情。山东省新泰市泰山机械厂的王安收原来是个孝子,自从练习法轮功后,他把反对他练“功”的父亲看成了“魔”,于1998年4月8日将自己的父亲活活打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居民徐惠君,她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性情变得古怪,亲情荡然无存。1999年5月31日,她为了逃脱所谓的“劫难”,撇下家人,跳楼身亡。一个正常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类似这种因受到邪教侵害而导致和睦不再甚至破碎的家庭,还有不少,它们是邪教危害家庭的最好证明。
三、家庭的经济遭到破坏
邪教为了发展壮大组织,为了供教主挥霍,就打起了骗取信徒钱财的主意,许多信徒把自己家里的老底都“奉献”了,使得家庭经济遭到嶊毁,生活陷入困境。
据凯风网报道,辽宁沈阳的一位痴迷法轮功的老师刘某,其工资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自从练上法轮功后,工作辞了,还先后花了两万多元参加法轮功培训、购买各种法轮功资料物品,使得唯一上学的女儿没有了经济来源,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供养残疾的母亲。全能神暗示教徒:“要获得进天国的户口本就必须奉献,奉献得越多,到天国享受的福分也越多”。山东即墨市刘家庄镇刘树森、吴秀红夫妇自从痴迷全能神后,相信全能神“是真正的神灵”,积极“奉献”,将家里的所有粮食、电视等生活用品和手扶拖拉机全部变卖,将不能卖掉的生活用品全部毁坏,将所得的钱全部交给了全能神邪教组织。结果,日子过得越来越潦倒,吃了上顿没下顿。邪教华藏宗门,也是一个骗钱的主,吴泽衡自“出山”以来,敛财不止。主要通过收徒骗财,利用生日、成道日、佛诞日聚会等名义骗钱,兜售“开光法器”骗钱,通过举办“觉学禅修营”、“禅修之旅”等进行敛财,诱使弟子高价购买其字画敛财。2010年,吴泽衡诱使弟子张某某购买其一幅亲笔字画,价格高达50万元。张某差不多把家里的全部积蓄都用光了,这使得家庭经济一下子出现了危机。
四、家庭的伦理关系遭到破坏
家庭伦理是调整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或准则,是社会伦理道德的组成部分。家庭伦理决定于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受邪教的侵害,家庭的伦理关系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那些有邪教徒的家庭中,家庭伦理关系被稿得一团糟。李洪志给教徒灌输的家庭伦理观,完全是对人性的反动。他竟称“我的父母是我造”,要求弟子去掉“亲情”。李洪志说:“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者忌》)“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蛊惑下,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视“情”为最大的执著,为了追求“功成圆满佛道神”(《洪吟》),不惜努力“去情”,逐渐淡漠家庭关系,放弃家庭责任,为了练功,有的抛弃子女、妻子或丈夫离家出走,导致家庭解体。2001年5月,河南3名已经成家的法轮功习练者,受李洪志的“去情”说蛊惑,抛弃家庭远走他乡找同修修炼,从此毫无音信。类似这样的情形,在法轮功修炼者家庭里经常发生。
家庭是社会的稳定基石,没有家庭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邪教对家庭的侵害直接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是家庭美满幸福的杀手。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对邪教的警惕,与之作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