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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治病“破坏宇宙的理”?(图)

2019-02-12 14:02 来源: 反邪教之窗

“法轮功”头目李洪志炮制并鼓吹种种歪理邪说,其中之一就是给人治病“破坏宇宙的理”。原话如下:“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没有了,这是保证能做的到的。这么多佛怎么就不做这件事情?因为他是以前做了不好的事欠下的,他才遭这个罪。你要给他治好了,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欠人家的可以不还,这是不允许的。”(《转法轮·宿命通功能》)

 

首版《转法轮》截图

由截图可知,这段文字出自首版《转法轮》62至63页。按此说法,医生替病人治病就等于是支持“欠债不还”。李洪志认为“宇宙的理”与人类社会的理是相反的:“其实人类社会的理在宇宙中是反理。”(2005年《越最后越精進》)李洪志还说,给常人治病“等于干坏事”:“可是咱们有言在先,只能给真正修炼的人做这个事情(按,指治病或清理身体),随便给常人做那可不行,那等于干坏事。”(《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

 

首版《转法轮》截图

由截图可知,上面的文字出自首版《转法轮》114至115页。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行善,所以才有“悬壶济世”之说。可李洪志却告诉人们(包括他的弟子),“常人生老病死这些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不能随便给破坏的”。问题是,假如有人偏偏要给人治病,将这“因缘关系”给“破坏”了呢?按李洪志的说法,那就得自毁根基、替人受罪。原话如下:“这个宇宙中可有这个理,是你自己要的,谁也管不了,也不能说你好。宇宙中有一个特定的东西,就是谁业力多谁就是坏人。你是用自己的根基给他转换业力,业力多了还修炼什么?你的根基整个都被他毁了。那不可怕吗?别人病好了,他舒服了,你回家难受去。你要是看好俩个癌症病人,你自己就得替他去了,这不危险吗?”(《转法轮·有所求的问题》)因此,李洪志跟弟子强调:“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不允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同上)

李洪志上述“宇宙的理”明显是反人类、反科学的歪理。然而,如果李洪志能够将这种“宇宙的理”贯彻到底,也应该算是个特立独行的好汉了。可“宇宙主佛”偏偏不争气,在长春市粮油公司工作期间,他本人和家人都求过医,具体说,在长春市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解放军208医院、长春市朝阳区中医院等近20家医院看过病。留下其本人及女儿报销医药费的凭证共73张,其中李洪志个人医药费报销凭证48张。有关方面现仍保留着李洪志在医疗费报销单据上的亲笔签名(参见中新网2001年2月23日《李洪志既看病也吃药》)。更尴尬的是,1984年,李洪志因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住院手术治疗(参见《人民日报》1999年8月5日《吉林省人民医院证实李洪志曾做过阑尾切除手术》)。也就是说,李洪志的“宇宙的理”,对他自己和家人并不适用,他根本不敢拿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和性命开玩笑。是李洪志主动让身份是“常人”的医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干坏事”。彼时彼地,李洪志并未规劝医生遵守“不坏业缘”的“宇宙的理”,也没有警示医生为自己和家人治病会令自己毁掉根本、替人受罪。看来,为了保住小命,李洪志只能无奈“亲自违背宇宙的理”了。

 

李洪志当年的住院病历

以上还只是“宇宙主佛”违背“宇宙的理”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认为给人治病等于“干坏事”的李主佛偏偏承认自己干过这样的“坏事”:

 

李洪志《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截图

以上截图的内容告诉我们,李洪志对“许多学员”(不是一两个)亲见自己“给常人治病”不仅没有否认,而且得意洋洋。还有,既然“常人什么病我都能治,也都能治得了”,那就说明李洪志确实给常人治过病(否则“都能治得了”就不成立)。撇开“手到病除”、“我瞅瞅你就好了”是胡吹大牛外,李洪志“供认”自己“给常人治病”(其实就是非法行医骗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既然李洪志承认自己给常人治过病而且治好了,那岂不就搅乱了“常人社会的状态”,搅乱了“业力轮报”的“因缘关系”?岂不就等于鼓励“欠债可以不还”,“等于破坏宇宙的理”,“等于在做坏事”吗?

李洪志非法行医骗钱,不仅有白纸黑字为证,还有李洪志当年在北京建材礼堂做带功报告现场“发功治病”的录像资料可证:

 

李洪志“发功治病”录像资料截图

其理歪,其教必邪。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谁也反驳不了的结论:“法轮功”是个害人的邪教,李洪志是个祸世的邪魔,他的歪理邪说漏洞百出,自掴耳光是家常便饭,可以说是世界上最邪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