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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修炼”到“正法修炼”背后的真相

2017-09-13 10:10 来源: 反邪教之窗

邪教教主因其炮制歪理邪说的需要,不断地拼凑邪教教义,一来掩盖其邪恶本性,二来耍出花样儿,翻陈出新,借以消除弟子们的视听疲劳,给以新鲜刺激,鼓动信徒继续为自己卖命。个人修炼到正法修炼的转变,就是李洪志制造的这样一个噱头儿。

个人修炼是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早期提出来的。那时候,为了迷惑世人,招徕更多的信众,是有着严格的标准的,比如,个人修炼最重要、最核心的标准就是“向内找”,而且这种“向内找”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百分之百的。李洪志多次说过:“遇到问题要百分之百地向内找”、“当与人发生了矛盾时,要无条件地向内找”、“大法弟子与常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遇到问题向内找”。可以说,在“法轮功”传播的初期,“向内找”成了“法轮功”一块耀眼的招牌,一个响亮的口号,这个提法在当时所有的气功组织中鹤立鸡群,显得与众不同,一时吸引了不少渴望自律、向往自觉的信众。可是,当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向内找”却成为一个“个人修炼”阶段的戒条,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被李洪志搁之一边,而打出了“正法修炼”的旗号。

在1999年之后的经文中,“正法修炼”开始高频地出现,而按李洪志的说法,修炼是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一个是个人修炼时期,一个是正法修炼时期。在2001年《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中,提到了“正法时期”的概念:“可是他们都没有那么幸运,没有能够在正法时期当大法的弟子。”在《忍无可忍》中说:“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个人修炼中通常不存在忍无可忍。”在2001年《正法与修炼》这篇经文中,李洪志更是将个人修炼的做法与标准与正法修炼截然分开:“大法弟子在正法中与过去的个人修炼是不同的。在面对无理的伤害、在面对对大法的迫害、在面对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时,是不能象以往个人修炼那样对待、一概地接受,因为大法弟子目前处在正法时期。”在这里,李洪志已经明确地提出了“正法时期”的要求与特点,那就是不能再象个人修炼时期那样遇到问题向内找,而是开始把矛头对准中国政府和反对“法轮功”的一切社会力量,具有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充满了战斗的火药味。因为这时的“法轮功”,对其地位和名声的维护已经成为重中之重,而且这时的许多“法轮功”人员也已被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即使发现了“法轮功”的相互矛盾和李洪志的漏洞,也没有能力或者不敢去质疑和分辨,更多的只能去自圆其说,千方百计为李洪志辩护。而这时的李洪志就象他经文中所说的那样“随意所用”,只要对维护“法轮功”有利,只要能够起到使其弟子对抗政府的作用,只要能博得反华势力的青睐,李洪志可以任意推翻他过去的说法,而重新制造概念,抛出新的歪理邪说。那么,抛出“正法修炼”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其一,“正法修炼”是“法轮功”公开对抗社会的信号弹。“正法修炼”是针对“个人修炼”提出来的,“个人修炼”强调的是有问题“向内找”,虽然这种“向内找”是建立在自私自利的基础上的,但总的来说是以关注自身能否提高“层次”,达到“圆满”的境界为主,当与人发生矛盾的时候,一般是看自己哪里做的不符合“法”的标准,按“法”的要求来修正自身的思想与行为。当然,这个所谓的“法”本来就是邪法,按“法”的要求去做的结果自然是自残、自杀、精神崩溃等,危害家庭、残害生命;但当李洪志提出“正法修炼”以后,“法轮功”便把矛头公开指向了政府与社会,以“正法修炼”为幌子,除了残害生命、危害家庭以外,“法轮功”开始公开对抗社会,加剧了练习者的反社会倾向,将大批练习者推向社会的对立面,大面积地扰乱社会秩序、触犯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反政府、反社会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

其二,“正法修炼”是“法轮功”由邪教组织向反动政治组织兑变的一个重要节点。无数次地表白“不参与政治”是“法轮功”初期发展成员的一个策略,中国人在经过了政治运动后,开始反思过去的狂热,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发展经济的大好时机,李洪志抓住了当时很多人害怕不慎被卷进政治漩涡中的心理特点,打出“法轮功”“绝对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的旗号,吸引了不少喜欢气功的人。可是,当李洪志拥有了一定数量的信徒,而“法轮功”邪教组织逐渐暴露出其邪恶本质,遭到国家的反对和取缔后,李洪志为了与政府叫板,实现其掩盖已久的政治野心,将“正法修炼”当做“法轮功”参与政治的代名词,实际上是掩人耳目的一个把戏。自从李洪志提出“正法修炼”后,“法轮功”就开始由邪教组织演变为反动政治组织,先是以“护法”、“正法”的名义到天安门制造政治影响,邀得国际反华势力的筹码;到了2004年11月,“法轮功”炮制《九评共产党》,政治野心大白于天下,并且恬不知耻地耍出一副无赖嘴脸:“参与政治有什么了不起的”,至此,“法轮功”完成了向反动政治组织的转型。

其三,“正法修炼”是掩盖“圆满”骗局的一个说辞。在“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圆满”无疑是一个最具诱惑力的幌子,而“圆满”目标的达到,是通过“个人修炼”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个人修炼达到了最高境界,就是“圆满”实现的标准。而我们知道,所谓的圆满本来就是一个骗局,在“十年八年我不等,短短的几年就修成”的说法下,很多“法轮功”弟子悟到1999年将是修炼“圆满”的年份儿,那时候,在1999年之前,就有一些“法轮功”人员蠢蠢欲动,辞去工作,荒废生意,四处游荡,去等待“圆满”的到来。面对此情此景,最为着急、最感焦虑的应该是李洪志,如果圆满骗局穿帮,李洪志苦心经营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大厦就会顷刻坍塌。在这种情况下,抛出“正法修炼”邪说,转移了“圆满”的视线,鼓舞了弟子们新的斗志。因为李洪志在经文中这样说:你们在历史上已经多次达到个人圆满的标准,你们中有许多人在历史上曾经是有名的僧人、和尚,甚至是释迦牟尼、耶稣等大觉者的首席弟子,因而,个人修炼对你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而正法修炼、救度众生才是大法的标准,这次修的不是个人圆满,而是大圆满。这样一来,淡化了弟子们对“圆满”的渴望与追求,增加了弟子们所谓的神圣责任感,“提升”了弟子的“修炼层次”及“果位标准”,使得弟子们不仅能成功地摆脱对“个人圆满”的关注,还将他们带入了一个新的他们意识不到的政治圈套儿中去。

其四,“正法修炼”是制造吸引弟子眼球的新亮点。按心理学的说法,一件新鲜的事情刚刚出现时,会强烈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随着时间的流逝,就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对人心理的刺激就会越来越弱,以至平淡无奇,最后引起审美疲劳或厌倦。为了避免这样的周期或结局出现,李洪志在不同时期的讲法中,总是编造一些新的名词和邪说,如“旧势力”、“救度众生”、“佛富论”等来不断地给信徒以新奇刺激,转移信徒的兴趣,以使信徒怀着一种新鲜的兴趣追随自己而不感到枯燥和厌烦,“正法修炼”的提出,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动因。

从以上可以看出,从“个人修炼”到“正法修炼”,决不仅仅是一个名词上的变化,而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撕下遮羞布的一个政治转向,预示着“法轮功”邪教组织沦为西方反华势力政治工具的开始;也标志着“法轮功”已经由在一定条件下的“向内找”(如有利于个人提高层次、圆满成佛等)变为完全的“向外找”,走上了背叛家庭、对抗社会、与人民为敌的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