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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扼杀爱情公式

2017-08-25 10:10 来源: 凯风网

“牛郎会织女,缠绵情话长”……又一个七夕节到来了。历来有多少文人骚客作诗赋词,墨染七夕节,赞美人世间的家庭团圆或男女爱情。而“千里共婵娟”的诗情画意亦在民间广泛流传,既吐露了思念亲人的情怀又婉转地表达了爱情的美好----“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中国式的爱情以景寄情,传颂至今。难怪当今的文艺作品里说: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然而,这种中国式的浪漫爱情,在法轮功修炼者这个群体中,却变成了李洪志及法轮功对家庭和爱情的摧残,邪教让多少大法弟子在七夕之夜不能居家团圆。是的,那些法轮功痴迷者在“师父”李洪志的煽动下,整日忙于“讲真相”、“救度众生”等违法活动,他们有的早已家败人亡、有的长期流浪在外、有的则因违法而身陷囹圄;这样看来,传统的七夕节那种家庭的和睦团圆或绵绵亲情真是与大法弟子们无缘啦。

笔者做教育挽救工作已经近十八年,接触的上千名法轮功修炼者中,因痴迷修炼或“圆满”而不肯放弃邪教所导致的婚姻破裂者,竟然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这种离婚比例远远高于常人社会。通常的情况下,夫妻两人中,如有一人痴迷邪教而不改,最后的家庭结局往往就是婚姻破裂。如内蒙地区的法轮功修炼者于某、佟某、郭某等女性,均因这种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其中于某的丈夫是包头国有大企业的一名干部,他给妻子口苦婆心地做挽救工作长达九年,终因于某痴迷至深而不肯放弃邪教,2008年他和妻子离婚。离婚后他对笔者说:“于XX折磨了我十多年,今天总算解脱了。我也尽到仁至义尽啦,我承认我没斗过李洪志!”于某的丈夫这个东北男人对着我痛哭流涕,我知道他很爱他的妻子,但这份沉重的爱终究没能挽救这个家庭。  于某的这个案例(笔者曾将此案例写成文章,题目《地毯上两只羊羔的命运》,2009年5月凯风网发布)让笔者想到:如果一个人在邪教的漩涡里淫渗了十几年或二十多年,他们的人性早已泯灭,心态早已扭曲,他(她)还会有常人之情及常人之想吗?人世间的七夕节也好、中秋节也罢,这些对于幻想身置“佛道神”的大法弟子们来说,已经并不重要。“修炼本体----功德圆满”才是痴迷的弟子们要追求的唯一的目的。是的,人间的亲情和爱情早就远离了法轮功修炼者,而法轮功邪教打造的那种极度自私且冷酷无情的法坛,又岂能允许有亲情傍身或爱情缠绵?“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教主李洪志用这种邪教手法牢牢控制了弟子的灵魂,这正是悲剧的根源所在!

哦,原来大法修炼者是不需要爱情的,而且他们也根本不珍重什么爱情不爱情的。这么说绝非是乱扣帽子,而是多少事实已经证明了的“法轮功扼杀爱情公式”,请看这种“公式”的逻辑:

李洪志的“法理”不让爱

尽管李洪志嘴上讲“大法弟子在常人社会里修炼”,可却反复强调和要求法轮功学员要“放下名利情”。《转法轮》第四讲说:“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在后来的多篇经文中,李洪志又多次痛斥弟子“放不下人心”、“太执着人的理”等等,依旧要求弟子们放下“名利情”。否则,弟子们就会被“正法”淘汰掉。

弟子们听从了“师父”的教导,把一切人间之情统统扼杀。于是就出现了关淑云掐死女儿、傅毅彬杀害父母等等的人间惨剧。亲生的孩子和亲生的父母都可以妄加残害,更何况老婆或老公。笔者所了解得是:许多女性法轮功人员,在修炼大法后就拒绝与丈夫同房,对孩子和家庭的正常生活事务也不关心,已经没有了丝毫的责任感。

“佛道神”的修炼不能爱

法轮功修炼者的修炼是一种所谓的“本体性命双修”。即以同化“真善忍”为心性标准,通过“练功----积德----转化功能----修出元婴----元婴出窍(即副元神离开本体)----修成净白体”这样的一种修炼过程而将人体修成“佛道神”。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但“心性”要抛弃情爱,连身体也要远离常人。如果要是与常人的老公(或老婆)发生了性关系,修出的“高能量物质”就会受到污染,已经被“师父”清理掉的“业力”就会回来,修炼的层次也就会往下掉。故而,大法修炼者是万万不能与常人“情爱”的。而夫妻间如果连这种正常的爱也没有了,家庭岂能维持下去?至于法轮功圈内出现了什么“男女双修”和“男女群修”等不齿之事,从“大法法理”上可以诠释为“功能转换”,是一种“本体修炼”的捷径。而这与人间的爱情毫无关系!

既然大法的“性命双修”要求修炼者既要抛情又要守身,“抛情”让修炼者的心越来越冷,“守身”让修炼者的正常生理需求越来越少。结果是:法轮功修炼者不打扮、不追求生活、不与常人来往。而这种无形的封闭使他们完全脱离了正常社会,却恰恰可以被“师父”当做傀儡来驱使。由此可见,李“师父”让弟子们“放下名利情”就不仅仅是修炼的需要,更是一种多么狠毒的精神控制手法。

“圆满的世界”不必爱

“圆满”是李洪志承诺给弟子们的最高“奖赏”,又是永远不能兑现的“画饼”。但“师父”依旧拼命地煽动弟子们去“救度众生”,说只有这样才能到达“圆满的世界”。李洪志大量的经文中都在强调这样一件“使命”:“你不去救度生命,就算回到大穹做了王做了主,你也是光杆司令。救度的生命越多果位越高,要什么有什么。”(见李洪志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等经文)李洪志把“救度众生”定性为大法弟子的“崇高使命”,只有完成了这个使命,弟子们的“圆满”才有希望。而弟子“圆满”后就可以“要什么有什么”,“师父”不是说过:“法轮的世界是金子的,树是金子,房子是金子的,连鸟也是金子的。”哦,这种“金法轮”的诱惑到底是修炼还是贪婪?!

然而,在履行这个所谓“使命”的过程中,法轮功信徒却必须抛舍一切,不要家庭、不要亲情、甚至于不要生命。在这种为“修炼圆满”皆可殉葬的心态下,哪儿还会有什么“爱情”的位置?如此的使命让大法弟子要消灭和清除一切阻碍“正法”的魔障,也让大法弟子变得人性全无。他们蔑视法律、践踏人权、冷酷之至,这已成为法轮功修炼者的常态。大法弟子们嘴上说的最多的是“灭!灭!灭!”,内心充满对现实社会的仇恨。试问:这样的一个变态性群体又怎么会有常人生活中的脉脉温情与爱?

所以,“法轮世界”不需要爱情,大法弟子不需要爱情!至于“师父”好象还有一位姓刘的“小情人”?那是“师父”的肉身在常人社会的游戏而已,不必认真啰。总之,不管是谁,只要掉进法轮功冰冷的深渊,所有的人间之情都统统完蛋。因为只有泯灭了人性,才会为李“师父”卖命,才能做邪教的傀儡。可这些没有了人情和人味的修炼者,就算真得能修炼“圆满”而进入所谓的“法轮金世界”,而那里也肯定是零下百度以下,没有情、没有爱、没有欢歌笑语,更没有七夕节的情侣相望和中秋节的月饼……所有的生命象冰石般封冻在苦寒之中。就算遍地是金子,如是这般,又有什么意义和价值?  七夕节到了,又是大法弟子们或悲伤或思念或无情眷家的日子,笔者面对多年来痴迷者家败人离(亡)、苦耗青春的悲剧,真不知道再说什么好,只愿法轮功修炼者早日迷途知返,或者好好听听鹊桥上牛郎和织女的情话:老公(老婆)我爱你----我们再也不分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