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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员“天安门自焚”事实皆在

2017-06-26 16:04 来源: 凯风网

2001年1月23日 ,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来自河南开封的王进东等 7 名法轮功人员参与的自焚事件,举世震惊。

该事件充分说明了法轮功危害个人、家庭、社会的邪教本质,从此以后,中国民众充分认清了法轮功的面目,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国政府严厉处置法轮功邪教组织。

尽管有铁一般的事实,然而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拒不认账,编造各种理由否认事实真相,企图推卸责任。法轮功媒体还捏造出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自导自演的、自焚者王进东头发完好无损等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并推出电影、记录片等来质疑,认为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人员,而是中国政府的特工。

我们欢迎质疑,但事实就是事实,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质疑,只能更加暴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颠倒黑白,愚弄民众,对成员实行信息屏蔽和精神控制的邪教特征。

幸存者解释:“ 自焚事件”当事人身份

 

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邪教组织就立即声明,否认参与自焚事件的是法轮功人员,并制造谣言。

1、法轮功做贼心虚,指令在国内的法轮功地下组织,派人调查参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人员情况。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骨干分子冯海军受领了这一任务。经过调查,最后形成了一个调查报告,确认参加自焚的7个人都是当地法轮功骨干分子。这个调查报告后来交给了郑州市的法轮功骨干分子马乐。马乐将调查报告又按法轮功媒体的要求,发给了境外的法轮功总部。但是没有将这个报告刊登出来。法轮功当然不会公布这个调查报告,公布了就等于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人员,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新华网:《“法轮功”自焚事件追踪:谎言救不了“法轮功”》2002年1月24日)

 

2、当年参与天安门自焚的幸存者王进东、刘葆荣、郝惠君、陈果、薛红军等均站出来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王进东,“1·23自焚案”的幸存者、策划者。2002年4月,路透社记者对王进东进行了采访,公开发出了《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的报道。在这篇由外国记者采访的报道稿中,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并表示“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他们是受法轮功影响、受李洪志歪理邪说教唆走上自焚道路的有力人证。(新华网《中外记者续访法轮功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当事人》 2005年1月20日)

美国有线电视网CNN解释:自焚现场的录像真相

 

法轮功在所谓“疑点”中说,天安门广场自焚过程之所以能录下来,是中国政府事先准备好了摄像机才做到的,并且录像时不受干涉,整个过程是导演出来的。

1、远景图像来源于天安门广场监控录像。从中央电视台2001年1月30日《焦点访谈》中,可以看到天安门广场视频监视中心的画面。画面中的大屏幕分为一些小屏幕,这些都是监控摄像头摄取的画面,摄像头从不同角度对天安门广场进行监视。

 

2、部分近景图像来源于美国有线电视网CNN的记者摄像,记录了事件的经过。自焚事件发生后,2001年1月24日有一段报道:“事件发生时,CNN的一名制片人和一名摄像师正在天安门广场。这里经常发生法轮功抗议活动。CNN人员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位于广场中心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的人行道上,将自己的衣服上泼撒汽油后点燃。”并且,CNN还标明了“瑞贝卡提供的现场录像”,CNN的录像报道在北美和其他地方的CNN用户大多都看到了。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根本没有安排记者进行拍摄,倒是美国有线电视网的记者等在天安门。这就奇怪了,为什么美国人就这么巧呢?他们的信息来源是哪里,他们拍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什么?

“法理”证明:自焚行为真相

法轮功说李洪志教人修炼“真善忍”,最终达到圆满的境界,没有讲要自杀,法轮功禁止杀生,同时明确说过自杀是有罪的,王进东等人去自焚,不符合法轮功的“理论”,所以自焚事件是假的。

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发生与李洪志发表的系列经文大有关系。李洪志在 2000 年 6 月 16 日发表《走向圆满》,要求法轮功人员要“顶着压力走出来”; 2000 年 8 月 12 日 又发表《去掉最后的执著》,要求法轮功人员要“去掉一切常人的执著,包括对生命的执著”; 2001 年 1 月 1 日又发表《忍无可忍》,要求法轮功人员“为真理舍去一切” (以上言论可见于法轮功网站)。

 

正是在李洪志系列经文的煽动蛊惑下,才发生了天安门自焚事件。刘云芳是最早通过李洪志的教唆中“悟出”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能实现“圆满”,并且将这一邪说制成宣传品散发给王进东等人。他说:“我上天安门广场自焚,就是用我的身体向人们说明真相:‘大法’是真的”。王进东也承认:正是李洪志的系列经文“坚定了这个舍弃自我,用自焚形式去‘正法’的信念”。

 

1999年7月—2001年1月,经常有一些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前静坐示威,并照片到境外网站、媒体,主要原因就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网站的不断教唆,信徒们听信李洪志的“天安门的气场最强”,极尽表演。

 

医学解释:刘思影烧伤后包扎、气管切开手术后可以讲话直至死亡的真相


法轮功《天地苍生》宣传册2005年1月28日专刊“剖析天安门自焚伪案”中,说“烧伤病人治疗时要将烧伤处裸露”,不能包扎,而北京积水潭医院“把烧伤者裹得严严实实”。在法轮功制作的《是自焚还是骗局》录像片中,法轮功说气管切开后不能说话,这违背医学常识。法轮功媒体2001年5月4日发表的一篇署名“一名有正念的医生”文章,说刘思影的死亡不可思议,这是中国政府又在杀人灭口。

1、针对烧伤患者,有一种“暴露疗法”,这种疗法是1887年Copeland发明的,是受当时医疗条件限制而采用的一种简单办法。暴露疗法的优点是便于观察创面,但大的烧伤创面应该用纱布包裹,因为烧伤后创面会有渗液,渗液多的话不用纱布包裹会增加感染的风险,纱布包裹有隔离作用。举个现实发生的例子,中国网2007年8月28日有一个报道《广东九江大桥附近水域砂船爆炸》,其中有一张烧伤者全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照片,下面有一个注解“一男子被烧伤,送往医院抢救,伤者全身都用纱布包裹着”。由此可见,烧伤治疗完全是可以包扎的,法轮功硬要歪曲医学常识,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2、MDA的专家咨询栏目里面明确提到:差不多只要你做气管切开之前能说话,你就能在术后说话。因为不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使气流通过声带。而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临时放气以便说话”。在中国劳动争议网劳资案例也有一篇文章“当冯女士在厂医务室苏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已发不出声音,不能说话。经过中山医院医生的检查,称其喉咙已经严重水肿,将咽喉部堵塞,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并立即就对冯女士施行了气管切开术,并在其咽喉部位插入塑料软管以维持冯女士像正常人一样的发声功能和呼吸功能”。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气管切开后置入插管完全是可以说话的。

3、刘思影的死亡,从医学的检查结果看,她有心肌炎,再加上严重烧伤,最终导致死亡。

物理学解释:王进东双腿间的塑料瓶没有烧坏、头发完好无损,刘葆荣喝汽油的真相

 

法轮功说,“自焚后的王进东两腿中间还放着盛汽油的塑料完好无损,头发也完好无损。如此明显的破绽,不能不令人怀疑这一切都是在演戏”。还质疑说刘葆荣说喝了半瓶汽油,为什么刘葆荣没有死亡。

1、我们从物理上讲,火焰是燃料和空气混合后迅速转变为燃烧产物的化学过程,火焰越高,温度越高。火焰的外焰最先与空气接触,会燃烧。而王进东的双腿间的塑料瓶不在火焰之内,所以没有燃烧。关于王进东的头发完好无损。这更是法轮功在睁眼说瞎话,录像中明显可以看出王进东前额头发烧去一部分,露出很大一片额头,中部以后的头发也被烧得乱哄哄的,哪有什么“头发完好无损”?

 

2、刘葆荣喝汽油没有死,也好理解。首先试想,一个人一口气喝600毫升的水都不那么容易,别说喝600毫升刺鼻难咽的汽油了;其次,刘葆荣很快被送到了医院,经过洗胃催吐,抢救及时,所以活了下来。

更可笑的是,法轮功组织否认王进东等人是法轮功人员,认为他们是中共“特工”或者“死刑犯”。问题是特工或死刑犯人数太多,还有2个青少年,而且是学校学生,其他5人原来都有工作单位,既没有坐过牢,也没有参加过什么“特务组织”,中国政府拿什么去要求他们自杀?而且“自导自演的戏”还不彻底,依旧有5人活着,随时可以接受采访?他们的亲友、同学也收到政府的钱或受到压力,颠倒黑白诬陷法轮功?刘春玲的养母霍秀珍,王进东的妻子何海华、女儿王娟,刘云芳的妻子李秋莉,陈果的四姨崔丽,刘葆荣的丈夫吕进军,他们都站出来控诉法轮功的危害。即使他们都被政府收买了,那王进东是开封市矛盾集团车队司机,郝慧君是开封市回民中学教师,薛红军曾经是开封市龙亭医院医生,刘思颖是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陈果还是中央音乐学院在校大学生,他们单位的领导、同事、老师、同学都知道他们的身份,难道政府都能把他们一一收买吗?须知,这样算下来,知道他们身份的可不是几个人、几十人,而是上万人甚至更多呢,他们中有一个说出事件的真相,都可能戳个天大的窟窿,这样的事情是政府无论如何也无法掩盖的。

法轮功组织否认天安门自焚事实并不稀奇,哪个邪教组织能承认自己在犯罪呢?它们都说自己在救人,自己是世界最高的道德,宇宙的真理,拯救的法门。我们不需要法轮功自陈其罪。

但是和其他极端精神膜拜组织一样,法轮功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这个只要看看李洪志所谓的经文和其网站千奇百怪的“神迹”就一目了然——精神控制,信息屏蔽,怪力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