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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生日:铁证之外还有事理逻辑!(图)

2017-05-18 15:03 来源: 凯风网

每到“5·13”这个李洪志的“伪生日”,法轮功媒体照例是贺辞贺卡满天飞,网友们则对李的造假行径大吐其槽。李洪志曾在《我的一点声明》狡辩说:“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而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真是撒谎不脸红!

李洪志篡改生日,铁证如山,还要倒打一耙,诬称别人“造谣”。之所以说铁证如山,因为从不同方面已经形成无法否认的证据链。

就“人证”而言,远不止一个。亲手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证实:李洪志的父母李丹和芦淑珍相识于1951年春,于1951年秋季结婚。1952年7月7日,潘玉芳到李家中为芦淑珍接生,当时芦淑珍难产,打了一针催生素后,才使“小来子”(李洪志的小名)顺利降生。除了潘玉芳,还有李洪志的前妹夫孙森伦、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内蒙古八一军马场原领导宋鹏林等人都有证词能证明李洪志动过改生日的歪念头并付诸实施了。另外还有1994年8-9月间帮李洪志改生日的当事人徐寅筌、王长学、孙莉萱可作证。

 

徐寅筌承认1994年曾帮李洪志改生日

就档案材料而言,李洪志亲自填写的多份表格证明其真实生日是“1952.7.7”。比如《“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职工定级、晋级登记表》、《入团申请表》等,都留下了无法抹煞的历史痕迹。这有如下扫描件可证。

 

 

 

就“证件”而言,也远不止一种。早期身份证、驾驶员登记表和函授高中毕业证书上,都提供了推翻不了的证据。1986年12月31日签发的原始身份证和1991年补办的身份证上,李洪志的出生日期都是“1952年7月7日”。一张1990年签发的李洪志的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出生一栏里,清清楚楚的写着“1952年7月7日”。 按一份1986年填写的函授高中毕业证上的年龄,可推算出李洪志肯定不可能出生于1951年。

 

1986年签发的原始身份证

 

1991年补办的身份证

 

 

李洪志的函授高中毕业证书

以上种种,铁证如山。然而,铁证之外,还有事理逻辑!

先来分析“政府写错”说。李洪志撒谎说“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这根本不可能!要知道,任何人“原始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依据的是户口簿,而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则是根据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因此,除非极其特殊的情况或者当事人有意作假,一个人的出生日期一般不可能弄错。如果说别人故意弄错李洪志的出生日期,必须有合理的“作案”动机,显然没有。如果是粗心大意导致错误,也得“错得合理”,准确地说,也必有“技术性原因”,比如形似或音近什么的。可“1952年7月7日”与“1951年5月13日”这两个日期,无论从书写还是从语音来看,都不可能弄错(即不可能因形似或音近而误)。

再来分析“改回正确”说。李洪志谎称“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这一说法根本不能成立。退一万步说,先假设确实是政府或别人弄错了李洪志的出生日期。那且问,对于“被弄错生日的人”来说,可能有几种态度?大致有两种(当然还有介于这两种之间的,可略而不论):一种是无所谓,即认为生日错不错都无所谓,这种人是不会“改回”的。一种是十分较真,一心要尽早“改回”,不“改回”不肯罢休的,这种人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改回。李洪志的“原始身份证”是1986年12月31日签发的,李洪志不是说“当年当兵复员落户时年龄搞错了”吗?可李洪志是“1982年4月到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工作”(《李洪志其人》,凯风网2007-11-23)的,此时距他领取“原始身份证”还有4年多,难道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更正”吗?李洪志的谎言不攻自破。还有,1991年补办的身份证(住址为:长春市朝阳区静安路12号)上,李洪志的出生日期也是“1952年7月7日”。请问,就算以前弄错了,为什么从1986—1991这5年时间内,李洪志仍不修改“弄错”了的生日? 显然,“改回正确”说违背事理,不合逻辑,是一个弥天大谎。

最后说说李洪志篡改生日的时间与动机(也属于事理逻辑)。“政府写错生日”的谎言不能成立,倒是李自己编造假生日的不良动机痕迹昭然。据法轮功网站《法轮大法著作出版和发行情况》介绍:“1994年12月,李洪志先生主要著作《转法轮》由国务院广播电视部下属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而李洪志的最后一张身份证(即谎称出生于“1951年5月13日”的那张),签发于1994年10月20日。

 

李洪志开后门篡改了生日的身份证

10月份修改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两个月后《转法轮》就出版了。这绝非巧合,而是李洪志自我神化、欺骗世人和学员的需要。因为首版的《转法轮》最后有一个附录《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小传》,其中这样介绍李洪志:“李洪志先生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请注意,“(阴历四月初八)”这一括注是《小传》中原有的。很明显,这是有意识地暗示李洪志与释迦牟尼是同一天出生的。郭正谊先生曾指出,李洪志2006年在加拿大过生日,没按公历,而按阴历,选择公历的5月22日即阴历四月初八这一天过生日,显然是冲着与释迦牟尼同月同日生这一点去的。正是因为李暗示自己是释加牟尼转世,遭到了佛教界的一致谴责,后来李洪志才删除了首版《转法轮》中附录的《小传》。后来,做贼心虚的李洪志故意将其伪生日“公历化”,什么“大法第一次洪传”,什么“世界法轮大法日”,都确定为“5月13日”。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谎言破灭让李洪志臭名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