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这个日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极为平常的日子,根本留不下任何记忆,但对于法轮功来说,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因为李洪志声称这天是他的“生日”,要求弟子群体性祝贺,并组织各类活动,宣扬所谓的“大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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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李洪志出生于1952年7月7日,后来为了冒充“宇宙主佛”传播法轮功,将出生日期改为1951年5月13日,为此饱受垢病。尽管李洪志百般狡辩,还是改变不了篡改出生日期的事实。为何?因为铁证如山,无可辩驳!
——两个人证
所谓人证,是指证明事实真相的知情人、当事人。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主要人证有两个,一位是为其接生的潘玉芳老人,证明了李洪志出生的准确日期,即1952年7月7日;另一位是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先生,证实了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动机,即冒充“宇宙主佛”。
潘玉芳
先说人证潘玉芳,她在《我为李洪志接生》中证实,李洪志出生于1952年7月7日,不是1951年5月13日。原因有两点:第一,李洪志的父母相识于1951年春,于1951年秋季结婚;第二,1952年夏季,潘玉芳到李氏夫妇家中为卢淑珍接生,由于分娩时难产,不得已为其注射催产素,李洪志才得以顺利降生。
刘凤才(右一)
再说人证刘凤才。据刘凤才在《三见证人:李洪志“出山”前后》才回忆,1992年5月,李洪志在长春小南湖公园教人练功,曾到处打听释迦牟尼的生日,大家都不知道,李洪志十分焦急,后来刘凤才才知道,李洪志改自己的生日,准备出山。
李洪志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为何要改生日?被知情人潘玉芳和刘凤才证实得清清楚楚,形成了一个人证组合。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自潘玉芳和刘凤才公开指证后,李洪志从没对二人提出任何异议,这也证实了他们所证不虚。
——两件物证
所谓物证,是指证实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物件,他具有直观性等特点。物证同样有两件,一件是李洪志新旧两张“身份证”,一件是李洪志修改的干部履历表,这两件物证证实了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整个过程。
两张身份证对比
看看新旧两张“身份证”的对比,第一张是1986年12月31日颁发的,准确记载李洪志是1952年7月7日出生,第二张是篡改生日之后办理的,1994年10月20日颁发,记载李洪志出生日期的是1951年5月13日,两张新旧“身份证”对比,坐实了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事实。
改档案的复印件
看看李洪志涂改转干审批表。《“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是李洪志修改后的,有明显的涂改痕迹,而旁边的一张表明确记录着李洪志是1952年7月7日出生,可见李洪志在派出所篡改出生日期之后,又去篡改自己的档案,是一个系列的造假行为。
综合分析不难看出,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有明确目标的行为。即通过系列造假行为,把自己包装成“神棍”,进一步吸引弟子,以此谋取个人私利,
——两次自证
所谓自证,即李洪志自我证实篡改了出生日期,是不打自招的行为,直接坐实了李洪志这一恶行。李洪志的自证也有两次,一次是他推出的在《转法轮》中推出的《李洪志先生小传》,另一次是他的自我辩解,都充分说明了李洪志心里有鬼。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小传》
第一次,李洪志传播法轮功初期,专门推出了《小传》。让人奇怪地是,李洪志在介绍自己的出生日期时,专门用括号标注“阴历四月初八”。试问,哪有如此介绍自己出生日期的?李洪志这样做,无非是向人们暗示什么,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我的一点声明》
第二次,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冒充“宇宙主佛”,质疑的人很多,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他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辩解,“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而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试问,从文化大革命到李洪志改生日,时间跨度长达20年,期间李洪志当兵、参加工作、结婚等,在这么多人生重要节点上,为何不改生日,偏偏要在传播法轮功期间改生日?并且明里暗里与农历四月初八扯在一起?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李洪志篡改出日期,冒充“宇宙主佛”,传播邪教,导致数以千计的弟子丢掉了生命。铁证如山,任何狡辩、抵赖,都没有实际意义,相反只能加李洪志身上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