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末在中国出现的最大邪教组织“法轮功”被正式取缔后,仍然贼心不死,继续在国内外兴风作浪,妄图死灰复燃。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了一起“全能神”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件,6名邪教成员在麦当劳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在遭到拒绝后,竟当众施暴,残忍地将被害人殴打致死,情节极其恶劣、手段令人发指!“全能神”是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出现的一个邪教组织。“5·28”故意杀人案件,充分暴露了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同时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邪教是社会的毒瘤,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也是对发展、稳定大局的极大危害。邪教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社会顽疾,具有多发性、长期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充分说明,反邪教斗争是全国各界各族人民在政治思想文化战线的一项长期斗争。
下面从三个方面发表一些看法。
一、邪教是全社会的毒瘤,也是搞乱和破坏宗教的祸首
宗教是什么?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拥有大量信教群众、文化经典、教会组织、活动场所等,并且不断开展集体活动的社会实体。
邪教与宗教无关,邪教不是宗教。在当今世界,邪教已经超出了宗教领域的教派问题,孽生为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从事违法犯罪的地下邪恶势力。清代雍正皇帝曾说过:“所谓邪教者,非指世俗寻常僧道之流而言”,“大抵妄立名号,诳诱愚民,或巧作幻术,夜聚晓散。此等之人,党类繁多,踪迹诡秘。”20世纪末,美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国采取法律措施,对“人民圣殿教”、“奥姆真理教”、“撒旦的孩子”等邪教组织进行严厉打击。邪教已经成为人类公敌,在世界上已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对“呼喊派”、“全能神”、“被立王”、“主神教”、“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开展了长期的揭露批判、帮助教育和查禁取缔工作,有效遏制了邪教组织的发展蔓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宗教界反对邪教,首先要从认识上与邪教划清界限,认清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只有正本清源,泾渭分明,才能够站稳立场,孤立邪教。正信宗教与各种名目的邪教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呢?
(一)宗教与社会基本相适应,邪教则与社会根本对立。宗教倡导信徒融入社会,推崇道德,遵守法律,服务社会。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齐同慈爱、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都是引导信徒努力与社会相适应。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蔑视法律,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鼓吹、煽动推翻政府和现行的社会体制。“全能神”邪教将一般民众视为“恶魔”,要求信徒共同将其消灭;“门徒会”组织则将政府称为“黑政府”、“黑社会”,扬言要砸烂“黑政府”,打倒“黑社会”,提出“先争人心,后夺政权”,与社会格格不入。
(二)宗教的崇拜对象属于历史传承,邪教的神化对象为教主自我标榜。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神(仙、佛),有悠久历史的传承,是固定不变的。宗教信仰反对人自比神明和自吹具有“神力”。如天主教和基督教敬奉圣母和耶稣,伊斯兰教信奉真主安拉,佛教奉释迦牟尼为佛祖,道教奉老子为教祖。邪教崇拜的则是教主本人,邪教头子总是冒用神的名义,自称是神的“替身”、“代表”或“仆人”,是神的“肉身再现”,只有他可以与神沟通,他才是至高无上的“神”、“主”、“活基督”,是世界的主宰者和救世主,并吹嘘自己有种种超常特异的功能,极力神化自己,使成员产生神秘、敬畏感,对他顶礼膜拜和盲从,从而达到控制成员的目的。
(三)宗教依法公开活动,邪教则秘密结社,非法传教。我国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宗教团体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在政府登记和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如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内举行,由经宗教团体认定、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严格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邪教采用地下秘密活动方式传教、串联,聚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点进行。活动诡秘,如同一个秘密王国,与黑社会组织相似。近几年来,被破获的邪教组织的“教主”和骨干全部使用假名、化名,用内部规定的暗语进行联系,平时在设有暗道的房间或地下室内活动。人们一旦误入邪教组织,就将受到精神和人身自由的控制,很难摆脱出来。
(四)宗教有博大精深的经典教义,邪教的所谓教义则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宗教有自己的沿袭历史传承的经典教义,如佛教的《大藏经》、道教的《道德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天主教、基督教的《圣经》等。邪教所谓的教义都是盗用宗教用语编造出来的歪理邪说,如法轮功的《转法轮》、门徒会的《闪光的灵程》、全能神的《东方发出的闪电》等等。
(五)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敛财和行骗,邪教则用各种手段骗财、骗色,甚至胁迫信徒屈从。宗教的经费通过光明正大的劝募,如佛教的化缘、布施等;邪教则编造邪说恐吓信徒骗取钱财,甚至骗色。如全能神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论”,只有将钱财奉献出来,才能消灾保平安;门徒会邪教宣扬“一切靠神的恩赐”,信徒要将钱财奉献出来,可以吃“赐福粮”、“生命粮”,全能神邪教宣扬女性信徒要“过灵床”,通过输入高能量的物质,才能使信仰长进,其实质上就是编造邪说哄骗和奸淫妇女。
从上述五个方面的区别,我们还可以看出邪教最突出的两个特征或者说是“要害”:一是它的极端性,二是它的破坏性。你看李洪志的《转法轮》一上来就忽悠,就走极端。敢骂宗教,说释迦牟尼算什么,上帝算什么,我一跺脚,地下的灰尘每一个分子里都有一个佛。把自己神话为“绝对至上”者。当教主的政治野心与权力欲极度膨胀时,他就可能带领邪教组织走向极端和罪恶的深渊。法轮功组织围攻中南海就是最好的证明。在平时,邪教组织要求对教主的崇拜是极端的崇拜,对信徒的精神控制是极端的控制。邪教要走极端,就必然有疯狂的行为,破坏性是它的另一个要害。基督教说,上帝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邪教就是疯狂。邪教对群众的身心健康、对社会的正常秩序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对信徒实施残酷的精神控制,使信徒逐渐成为丧失理智、毫无人性、偏执、封闭,极具挑战性、攻击性的工具,从而危害社会,为法律社会所不容。
对于邪教的定性,2017年1月25日“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这是我们识别邪教组织并与之坚决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
二、宗教界要在反邪教斗争中冲锋陷阵,担当起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科学分析了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新高度,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更是指导我们正确开展反邪教斗争的思想武器。反邪教斗争既是一场反击战,也是一场保卫战。反击邪教对宗教的挑衅,对宗教的亵渎;保卫宗教的纯洁性,保卫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和信教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一、要在反邪教斗争的宣传阵地上抢占有利地形,通过正面宣传引导群众,把更多的信教群众争取到正确的方面来,压缩邪教的生存空间。
邪教不是冒充宗教吗?他们打着宗教的牌子,抄袭宗教的术语,用来蒙蔽欺骗群众,我们就要作为第一证人来揭穿它,让它们原形毕露。佛教同法轮功的斗争就有这个经历。大家知道,“法轮功”邪教冒充的是佛教。“法轮”本来是佛教的法器,是佛教的专用词汇,最早来自印度,佛教借用“轮”来比喻佛法具有摧邪显正的作用。佛教经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从此,“法轮”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并在1956年于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它寄托着全世界佛教徒崇高的、深厚的宗教感情。但却被李洪志歪曲成“宇宙的缩眼”,成了李洪志可以随意安装在学员腹部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他胡说什么法轮“可以旋转,正转度己,反转度人”等等,简直荒谬绝伦,同佛教南辕北辙。
所以,佛教最先警觉,当“法轮功”现身时,一马当先,拍案而起。1996年,浙江省台州佛协举办的《台州佛教》月刊率先发表《“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等一系列批判文章,这是佛教界吹响批判“法轮功”的第一声号角。此后,《上海佛教》、《广东佛教》等佛教刊物都先后发表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1998年元月,中国佛教协会召开专门座谈会,与会的佛教人士、宗教学者对“法轮功”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分析,一直认为它是一种附佛外道,从佛教角度来说纯属邪教,并形成了一份完整的纪要,起到了正视听、稳定佛教人心、协助政府了解“法轮功”真相的积极作用。同年,经中国佛教协会赵朴老审阅同意,《法音》3、4期上连载陈星桥居士《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的长篇文章,在佛教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各地佛教刊物纷纷转载。不久,陈星桥居士将有关正面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得到赵朴老的认可,由宗教文化出版社于1998年6月出版发行。这是中央作出处理“法轮功”问题决定以前,我国图书市场上唯一一本公开批判“法轮功”的图书。
且看中国佛协当时发表的一封公开信,其中就有一段精彩的论道:“何方宵小,竟敢盗我佛教“法论”,以为其名号。窃我佛祖诞辰以作其“生日”,篡我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正信佛教与“法轮功”邪教有天壤之别。古人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邪教以神道祸人则天下乱矣。一语千钧,泾渭分明。一为慈悲喜舍,关怀众生。一为戕害生命,危害社会。佛教教人增长智慧,邪教诱人断人慧命。佛教教人慈悲不杀,邪教诱人纵火焚身。佛教教人知恩报恩,邪教诱人六亲不认。佛教教人以社稷为重,邪教教人“挟洋以自重”。华报今世,果报未来,不知道邪教教主李洪志犯下如此滔天罪行,他自己将如何“消业”?!”
在这场斗争中,我亲身经历大的就有两次:
一次是2000年8月,我远赴纽约,参加联合国召开的“宗教与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会上我以中国佛教领袖的身份,以生动的事实介绍了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用宗教的教义教规揭露和谴责邪教组织亵渎宗教、反人类以及危害社会的种种劣行。
第二次是2001年4月6日,我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7届会议上,作了题为《破邪扬善,热爱和平,维护人权》的发言,客观介绍了中国政府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立场和中国各宗教间和睦共处的现状,义正词严地揭批了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欺世盗名、分裂祖国的罪恶行径,提出了“要高扬和平旗帜,维护宗教的纯洁性”、“提倡宗教宽容与和平的精神,创造和睦共处的环境”等主张,得到了世界各国代表的广泛赞誉。
第二、宗教界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用良好正面的形象揭露邪教假、恶、丑的面孔。具体要担当三个方面的责任:
(一)担当起理顺情绪、和睦关系、维护稳定的责任。“和”的理念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也是中国宗教文化的特征和正能量。一般来说,宗教具有行为导向与整合、文化阐释与传播、心理调适与抚慰等功能,在构建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宗教具有特殊的优势。宗教道德与世俗道德相比,既有共性的一面,又有其特殊的一面。世俗道德的监督、评判以及惩罚主要是社会舆论;而宗教道德的监督与评判以及奖惩主要是神灵,因此,宗教道德比世俗道德具有更强的自我约束力。
(二)担当起乐施好善、扶贫济困、服务社会的责任。与邪教危害人民、破坏社会不同的是,宗教界要把履行这一责任作为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更是宗教这一特殊社会组织生命力之所在。多年来,湖南省宗教界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赢得了各级党和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仅以佛教为例,湖南省佛慈基金会在国家相关部门、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的关心配合与指导下,一直担负着对湖南省14个地市的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孤老孤儿、残疾儿童、灾区及社会弱势群体给予资助的崇高职责。为和谐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已为贫困地区捐建希望小学29所,另有一万多名学生得到长期资助。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湖南省佛教协会举行了雪灾消弭、国泰民安祈福法会,全省宗教界捐款127万余元。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湖南省佛教协会在长沙麓山寺举行了为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祈福追荐赈灾大法会。全省佛教界共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千万元,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97.43万元。2009年8月,台湾遭受重大台风灾害,湖南省佛教界捐款33万元。2010年,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7.1级强烈地震,湖南省佛教协会号召全省佛教界先后募集善款50万元。省佛教协会和省佛慈基金会还开展了“2012慈善行”活动,行程3000多公里,为17个市县的1000多户困难家庭送去温暖,捐赠善款160多万元,物资5.24万元。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湖南省佛教协会前后两次委托湖南省红十字会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善款65.14万元,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4年8月底止,湖南省佛慈基金会和全省佛教界为社会公益事业共计捐款捐物达3600多万元,体现了佛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我省慈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三)担当起友好交流、守护文化的责任。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文化的消亡意味着民族的消亡。儒、释、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宗教界对外都是中华文化的使者。历史上唐玄奘就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宗教界包括天基佛道伊五大宗教在对外传播中国民族文化,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文化、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而有成效的努力。我比较熟悉的佛教界这方面的工作量也是很大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湖南宗教界出访过的国家和地区就有20多个,参加出访1000余人;来访的国家和地区访问团有300多个,5000多人次。特别是中日韩佛教交流很频繁,很密切,有效地促进了地区人文交流,密切了民间关系。在这一点上,邪教是根本做不到,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加强宗教内部信仰建设,树立正信正见,自觉抵制邪教的侵害。
俗话说“打铁先要本身硬”,为了增强宗教界自身实力,抵制邪教,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各级领导班子过得硬,教风道风过得硬,宗教学识过得硬,队伍建设过得硬。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方面改革正在积极进行,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悬殊、分配不公、腐败现象等等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在宗教界内部也严重不同地影响了队伍建设。一部分意志薄弱的宗教教职人员开始产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甚至争名夺利、腐化变质。所以,提倡菩萨行,实现大解脱、大自在,建设人间净土,必须从自身做起。近两年,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整顿道风和讲经活动十分活跃,这也是宗教强身健体的一项颇有成效的举措。
三、反邪教与反渗透相结合
邪教是全世界的毒瘤,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影响比较大的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法国的太阳圣殿教、美国的人民圣殿教、美国的大卫教等等。事实上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从境外传入后在境内滋生繁衍的邪教就有如“呼喊派”、“东方闪电”、“主神教”等,还有如“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等邪教也是从我国台湾和美国、韩国陆续传入的,同时美国等西方国家为了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目的,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对我国宣布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尽力扶植,并让他们在国外的残余势力与“民运”、“疆独”、“藏独”、“台独”等分裂势力结成新的“神圣同盟”,成天在那里兴风作浪。可见,反邪教与反渗透是密不可分的。
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一是要高举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旗帜,以民族的自尊和文化的自信来“制”它;二是要坚持运用法律的武器,用法制的手段来“管”它。三是要用全面加强宗教工作来“克”它。有学者建议,我们应该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指引下,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致力于“多元通和”的宗教文化生态的恢复和发展,形成多种宗教之间的制约与平衡,避免结构失衡,一教坐大。“多元通和”就是要以老子、孔子为代表的道教与儒家思想及其互补为传统文化的主脉,还有已经中国化了的佛教,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辐射力,很好地加以重释、继承和发扬,使它在宗教文化生态中发挥骨干作用。根据台湾地区的经验,中国传统民间信仰的良好发育,也是制约外来宗教的强大精神力量,是形成“多元通和”宗教文化生态的根基和土壤。只有本土宗教文化扎紧了固有精神家园的篱笆,各种别有用心的宗教渗透,包括五花八门的邪教就无孔可入了。(编者注:转载时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