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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员为何杀害子女

2017-02-09 09:09 来源: 凯风网

法轮功人员又杀人了。这回,是美国俄亥俄州一对名叫赵亮、陈明明的华裔夫妇杀害年仅5岁的女儿赵·阿什利。

据警方初步调查,母亲陈明明用“右拳多次狂殴女儿头部”,导致女孩死亡。父亲赵亮立即做了人工呼吸但最后失败,于是两人决定把女儿藏尸餐馆内,并向警方谎报“失踪”。事情败露后,两人因涉嫌谋杀罪和共谋罪被警方逮捕。有关方面透露,如果罪名成立,两人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陈明明、赵亮出席斯塔克郡家事法院听证会

 

不幸死亡的5岁女孩赵·阿什利

据美国“新闻网第五频道”网站、《检察官》网披露,案件主犯具有“法轮功”背景。

《检察官》网(inquisitr.com)报道称:“讽刺的是,陈明明声称自己是兜售‘真善忍’核心理念的中国精神修炼团体法轮功的信徒。

这对原本该属于社会精英阶层的夫妇,杀女藏尸,瞒骗警方,心安理得。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理机制?又或者说,他们为什么自认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如果放在法轮功背景下来思考,答案或许就更加清晰了。

李洪志让信徒对亲情不屑。孩子原是父母眼中的宝,可是法轮功痴迷者在歪理邪说的教导下,不但六亲不认,还视亲情为负累。李洪志说:“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正是因为中了李洪志的“毒”,陈明明才舍得对女儿下重手,赵亮才会对此暴行视若无睹。

李洪志让信徒对生命漠然。生命的宝贵之处,在于它只有一次,不能重来。但对于法轮功人员来说,生命是可以随意铲除的。李洪志曾说:“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我说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呢?!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如果不是像李洪志所教唆的那样视生命如草芥,赵亮又怎会在为女儿做了人工呼吸失败后就轻易放弃,并与妻子合谋藏尸呢?

李洪志让信徒对人类仇视。抛开陈明明、赵亮与赵·阿什利的血缘关系,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不应出于任何缘由加以伤害。但陈、赵二人的心理明显已经扭曲,因为他们听信的依旧是李洪志的“教导”:“那作为人来说,修炼结束了,这个环境就不需要了……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人渣,人不行了就会被淘汰。”也唯有出于视女儿为“人渣”、促使其“被淘汰”等原因,才能解释夫妇二人这般丧心病狂的行为。

李洪志让信徒对法律无畏。每个现代人都知道,法律既是保护他人,也是保护自己,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有秩序有安全。但李洪志却称“大法弟子”可以凌驾法律之上:“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正因有着这个“法谕”在手,陈明明和赵亮不需要多大的思想挣扎,就在杀人后藏了尸、报了假案,企图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