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漆涛,在我们新津县文化局家属院有一位傻傻的姑娘,她是我的邻居,要不是因为她母亲痴迷法轮功,她该是幸福的女孩。
女孩的母亲叫梅春艳,是新津县文化局的职工,1997年因为身体患有腰椎病,练了法轮功。因为有规律的锻炼,她的腰椎病减轻了,那时,梅春艳误认为是法轮功的功效,没考虑是自己锻炼的结果,也不知道是李洪志挪用了气功的动作,自己受益也是受了气功的益,就把自己身体缓解的功劳都归功给了李洪志,从那以后,对李洪志感恩戴德,更加勤奋地“学法”、“练功”。
那是她的女儿小莲6岁,上学前班。学前班接送孩子的时间比较早,她为了节省时间多学法轮功,她就把孩子关在家里,自己上班时,就让孩子独自在家。小孩自己一个人在家,她丈夫很不放心,就劝她只是送孩子,接孩子有丈夫来接。梅春艳坚持送了一段时间孩子,丈夫的单位虽然离孩子的幼儿园比较远,但是还是尽量接。可是,作为母亲梅春艳,就像对待外人一样,丈夫有事顾不上接孩子,让她去接,她很不情愿。为了孩子的事,两口没少吵吵。
1998年夏天,孩子暑假期间,丈夫要外出学习,走前一再嘱咐梅春艳要好好照顾孩子。但是,梅春艳觉得孩子就是自己修炼的“魔”,要是自己一直把心思用在孩子身上,自己的人情关就过不了,于是,她想了个办法,让孩子跟着自己练法轮功。一个小孩子哪能坐得住呢,但是惧怕妈妈,小莲就被逼着整天坐在家里。而梅春艳也不好好给孩子做饭,由于饮食不规律,也没有营养,孩子感冒发烧头疼。孩子央求妈妈梅春艳不打坐了,还希望妈妈给自己做肉吃,可是,妈妈梅春艳觉得这是孩子消业的机会,因为师父李洪志说过,练功人得病是好事,是在“消业”。发着高烧的小莲不仅得不到妈妈的呵护,还得坐在那练功,小莲哭着央求妈妈,可是,梅春艳相信这是师父安排给孩子“消业”的。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孩子迷迷糊糊,再也无法坐着了,任由妈妈梅春艳怎么催孩子也坐不起来。处于昏迷状态的孩子,梅春艳作为母亲没有一点担心,她认为自己诚信修炼,师父李洪志会保护自己的女儿。当女儿出现呕吐、晕厥时,梅春艳仍然没有把孩子送往医院。
当孩子的爸爸回家后,孩子已经奄奄一息,多亏我们家属院离县医院很近,医生们极力抢救,孩子的命保住了,但是,由于是脑膜炎没有及时医治,孩子再也不能正常思维了,一个原本聪明可爱的孩子,就这样因为法轮功的消业成了傻孩。
每当我们看到这个孩子,我们都会有一种酸楚,更痛恨法轮功。虽然她的母亲经过心理矫治以后,已经放弃了法轮功,但是由于无法面对女儿的惨剧,从那以后很少与外界接触,平日里很少说话,看起来无精打采。小莲的爸爸从那以后再也不愿意理睬她妈妈梅春艳。这一家子就这样因为法轮功过着无味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