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阳,和我同住四川省金堂县官仓镇,他曾把自己辛苦做生意挣来的10多万元,全部奉献了。如果是现在,也许10万元不算什么,但是,在17年前,那可以说是大数字。那他为什么把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奉献了,有奉献给了谁呢?
原来老陈是因为法轮功把自己的钱全部花光了。
那是1996年,当时在成都做火锅生意的陈传阳,由于常年忙于生意,患上胃病。听说练法轮功能治病,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做生意的间隙练了法轮功。一开始,老陈一般是利用早晨顾客少的时间练功,练了一段时间以后,老陈觉得自己的胃部疼痛减轻了,老陈认为是法轮功有奇效,实际上,他后来才明白了是自己通过有规律的锻炼,平静了心情,也按时吃饭,使胃部得到了较好的调养。但是当时老陈不那样认为,就觉得法轮功很神奇,特别是那个叫他练法轮功的功友,不断地跟他说,法轮功治好了一些人的疑难杂症以后,他更是在心理上得到了暗示,就这样,老陈觉得能通过练功治好胃病,特别感恩李洪志。
随着自己练功时间的加长,老陈越来越觉得,法轮功不能丢,特别是看了李洪志的《转法轮》以后,老陈觉得师父李洪志说的很对,人之所以生病,就是因为自己做了坏事积攒了业力。而只有通过练法轮功,才能消业。就这样,老陈越来越痴迷法轮功,并且按照法轮功的要求,要把功法传给更多的人,他利用顾客吃火锅的机会不断地给人家推荐法轮功。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老陈觉得这是国家不了解法轮功,就准备跟当地的法轮功人员一起去北京“弘法”。但是,妻子不准其离开店门,再加上一些没有钱的功友提出让他资助他们外出为法轮功讨说法,老陈就把自己的钱拿出了1万元,让本地的法轮功功友去北京,还帮助他们买了车票和路上吃的东西。这样老陈觉得自己虽然没有直接去“弘法”,他为功友提供钱财也是帮“大法”。
那些去北京的功友很快被遣返回来了,他们中有的大部分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看清了法轮功的邪教真面目,个别继续痴迷,甚至有的打算离家常年为法轮功搞宣传。老陈知道了那些想离家为法轮功讨说法、搞宣传的功友的想法后,很是支持,并表示自己愿意出钱资助。于是,就拿出了3万元,给了功友们。拿出钱的时候,老陈有点犹豫,毕竟是自己和妻子起早贪黑辛苦挣得血汗钱。可是一想起李洪志说的,练功人要的是常人想的都得不到的东西,就觉得钱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没什么用了。但是为了给功友提供更多的钱,老陈比以前更加辛苦的做生意了。
妻子看着老陈虽然还练功,但是也没丢生意,也就没太管他。而妻子哪知道老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呀。后来老陈不断地给在外搞地下邪教宣传的功友提供钱,其中一名姓郑的功友,因为散发反宣品,被当地群众举报了。为了保护郑某,老陈又拿出自己的2万元,让郑某逃得远远的。可是郑某的孩子正上小学,郑某的妻子身体又不好,几次去老陈那打听,有没有郑某的消息,说他们娘两离开郑某难以生活。老陈不但没有规劝郑某回家,相反还支持郑某,说郑某很精进。就这样,因为有了老陈的经济扶持,郑某丢下孤儿寡母,自己外逃了。
2001年3月,老陈的妻子终于发现了老陈的不正常,就把 他送到了成都市心理矫治中心。在老师们的帮助下,老陈终于明白了自己被法轮功骗了,静下来一算计,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10多万被他自己资助给了法轮功,而令他后悔的不仅仅是10多万元打了水漂,更令他心酸的是,因为他的资助使那些功友走上了违法道路,把他们的幸福断送了。
所以,从那以后,老陈再也不愿意提起自己痴迷法轮功的往事,直到今日,我采访了他,希望用他的事警醒那些还执迷不悟的法轮功痴迷者,老陈才愿意把自己的那段往事公布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