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指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其中,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基本人权。“法轮功”邪教组织长期以来不断残害人权,犯下累累罪行。
一、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一些“法轮功”习练者因走火入魔自杀或杀人,也有许多习练者患病后因拒绝就医而死亡。国内外媒体曾多次报道过“法轮功”习练者因走火入魔而自杀或杀人的事件。直到今天,这样的事情仍在发生。2019年5月,越南发生四名“法轮功”习练者残忍杀害两名“同修”,并用水泥桶封尸的血腥恐怖案件。
还有更多的习练者因不就医而死亡。“法轮功”宣传可以通过习练祛病健身,并强调习练者患病后不能求医。近年来,其在海外的骨干分子接二连三地被爆出因病不医治而早亡。比如,2023年7月30日,“法轮功”旗下新唐人电视台元老、副总裁马丽娟身患多种疾病,但痴迷邪教祛病健身、修炼圆满成“佛道神”等歪理邪说,长期拒绝看病吃药,导致病情恶化死亡,在美国纽约病亡,终年59岁。2023年8月,“法轮功”邪教组织台湾地区高层、发言人朱婉琪因尿毒症诱发并发症死亡,年仅58岁。近期被爆死亡的还有:“法轮功”邪教组织美国核心骨干约翰·纳尼亚(2022年5月30日死亡, 63岁),“法轮功”邪教组织旗下《大纪元时报》美国版发行人斯蒂芬·格雷戈里(2022年1月20日死亡,67岁)。这些人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所作“贡献”不可谓不多,在邪教组织内地位不可谓不高,对李洪志的忠诚笃信有目共睹,却都在五六十岁的年纪命丧黄泉。从2005年至今,已有数十名“法轮功”高层骨干命丧黄泉,这些追求“祛病健身”的“法轮功”骨干,平均寿命远远低于那些不练功的普通人。
许多儿童因父母习练“法轮功”而遭受虐待,甚至导致死亡。四川省雅安市南郊乡的李桂芝夫妇痴迷上了“法轮功”。他们的女儿张可芃有些感冒,夫妻俩不但没带孩子去医院,却让她盘腿打坐练功治病。这样连续10余天,孩子的感冒非但没有一点好转,反而发起了高烧,说胡话,神志不清。夫妻俩拒绝亲戚朋友送孩子去医院的好意,而是盘坐在地上“练功”,甚至还放起了李洪志的讲法录音带,企图以此帮孩子治病。在李洪志的“讲法”声中,孩子停止了呼吸。笔者有一位家住吉林省辽源市的女性亲戚,多年前随其母开始习练“法轮功”。2019年,其9岁儿子阑尾炎发作,她坚持和母亲自行在家给孩子“发功治疗”。后婆婆发现后急匆匆将孩子送到医院,孩子已经出现肠穿孔,幸得治疗后痊愈。然而,就在孩子治疗期间,她还因婆婆抱怨她不该因习练“法轮功”耽误孩子治疗而对婆婆大打出手。2022年,该女子心脏不适坚决拒绝就医后死亡,年仅42岁。还有因习练“法轮功”而导致未成年人无法获得正常的生存和发展。2020年7月21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推出专题纪录片《“法轮功”的能量》(The Power of Falun Gong),曝光了国外多位未成年人受“法轮功”邪教侵害者的真实经历。加拿大政治评论员詹森·安如河(Jason Unruhe)观看这部记录片后,在社交媒体上平台上称,“法轮功”在本质上是一个虐待儿童的邪教。
二、侵害他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
“法轮功”主要是通过思想控制来控制信徒,骗取钱财。思想控制主要是通过改变习练者的思维方式、思维习惯、思维内容,达到完全控制习练者的最终目的,使得“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之下,丧失自我,产生了异常的心理和行为。
教主崇拜。让习练者“以法为师”,表面看来,李洪志不是搞教主崇拜,而是让习练者以“法”作为修炼的准则。但李洪志讲的歪理邪说就是“法”,“法”的来源是师父李洪志,“以法为师”实际就是以李洪志为“师”。他还多次公开发文敲打某些不听话将“法轮功”内部矛盾暴露出来的习练者。
行为控制。邪教对信徒的行为控制就是通过逐渐掌握信徒的日常形体行为和社会活动,使其从日常起居到各种社会活动都纳入邪教所规定的轨道之中。“法轮功”打着“来去自由”“松散管理”的幌子,使很多习练者起初认为“法轮功”是个开放性的组织,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加入“法轮功”,然而,进入后才发现“进门容易出门难”。以高强度的思想洗脑控制习练者精神,以高频率的重复活动控制习练者行为,以高压手段和教规约束习练者行为,施加精神威胁和恐吓。
恐吓控制。宣扬“师父”的“法身”无处不在,监视“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背叛“大法”会“业力返回”。所以,“大法弟子”因惧怕“业力”返回,宁可伤害亲人、违反法律也不敢放弃“法轮功”。还有,宣扬违反“法轮功”教规就会遭“报应”,被“销毁”“淘汰”,招至“附体”、会被“旧势力”“毁掉”,甚至“魔也不会放过”等吓唬人的魔剑,对那些胆敢“不尊重”师父的人施加精神压力,使其因惧怕遭到惩罚而俯首帖耳。
不允许质疑。习练者只能反复通读、不能精读、不能议论、不用多想,避免习练者通过研读、争论来识破其歪理邪说荒谬性的所有可能,从而让习练者只能接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控制。
强调内部交流。目的就是为了在习练者的交流中同化并强化“法轮功”的思维。
通过上述种种对习练者进行思想控制后,就可以轻松获得他们的劳动和财产。如,“神韵演出”有收入,但都是基于信徒的免费劳动。有国外的“法轮功”前成员明确表示:“大师”对信徒控制力很强,他从不要求捐款,所以信徒的捐赠表面上都是出自他们自己的意愿;但是,如果“师父”要求所有成员每人捐赠100美元,毫无疑问每个人都会掏出来,甚至更多。
三、损害他人的尊严权和发展权
贬低和侮辱他人。不仅对内抬高修炼人、贬低常人,而且对加入“法轮功”的人也会贬低和侮辱。这也是邪教控制信徒常用的手段。前文提到的澳大利亚广播公司专题纪录片《“法轮功”的能量》中报道,一位名叫安娜的女孩,讲述了她在位于美国纽约州鹿苑镇的“法轮功”老巢龙泉寺(“神韵”的孵化基地)遭受种族歧视和人格侮辱的故事。一些想加入神韵艺术团的人,也讲述了他们进入龙泉寺后的各种奇怪经历。
使习练者丧失发展机会。许多“法轮功”习练者因为各种原因误入歧途而耽误了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失去了正常的生存和发展机会。比如,许多成年人因痴迷“法轮功”辞掉工作,专心修炼,再也无法回归正常生活。尤其是在儿童时期就被父母拉进“法轮功”的人,他们即便上了大学,但因为身心受损,心理扭曲,害怕社交,无法与其他同学一样过正常的大学生活,毕业后也会丧失好的工作机会。国外许多未成年人加入“法轮功”后在“神韵”中生活,与外界隔离,因为与正常社会脱节,即使出来后难以获得好的发展机会。美国一名男子讲述了他的经历,他的5至22岁都在“法轮功”度过,他因此失去了人生许多宝贵的成长和发展机会。
诬告滥诉。2021年,美国互动媒体平台《灯塔》(the Beacon)网上发布题为《缅因州共和党组织1月6日国会骚乱参与者进行演讲》的文章,引述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旗下大纪元集团的高层、同时也是《大纪元时报》创始人程丹娜的直播演讲内容。文章指出,程丹娜是“一位极右翼媒体人士和阴谋论者”,而《大纪元时报》是一家“右翼多语种报纸及媒体公司”。随后,“法轮功”据此对该媒体主办方和作者提起指控。2022年2月3日,美国缅因州地区法院法官兰斯·E·沃克(Lance E.Walker)驳回“法轮功”的所谓“诽谤”指控,至此,“法轮功”的又一诬告滥诉企图落空。2000年,一群所谓的“难民”声称在中国受到宗教迫害,需修建一座寺庙来实践信仰并收容遭受迫害失去父母的孤儿,在美国纽约州鹿苑镇修建了龙泉寺。他们实际上是一群开着林肯、奔驰等豪车的“法轮功”习练者,多年来由于多次违章扩建龙泉寺,藐视法律,污染环境,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2022年,“法轮功”还向鹿苑镇地方政府提起所谓宗教歧视诉讼。
恐吓批评者。2023年8月30日,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在线”网站(newsib.net)发布文章称,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在线”网站编辑部收到一封来自“法轮功”邪教信徒的恐吓信,要求删除一篇关于涉及“法轮功”邪教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著名反邪教专家大祭司亚历山大·诺瓦帕申的演讲,其中批评“法轮功”邪教组织危害俄罗斯居民的身心健康。
总之,“法轮功”不仅在教义宣传中的要求导致习练者及其亲人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损害,而且在实践中侵害习练者的自由权和财产权;不仅损害习练者的尊严权和发展权,还通过欺骗恐吓、诬告滥诉等方式损害其他人尤其是批评者的人格权和尊严权。
(中国无神论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科学无神论研究室主任 黄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