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魏智胜(化名),家住山东省沂水县四十里镇,今年45岁,原本是沂水县某中学教师,由于痴迷“法轮功”,迷失了人生方向,失去了当教师的资格。
那是1998年,我还在聊城师范大学读书,当时觉得空闲时间多,就跟着一位学长学练了“法轮功”,经过一段时间有规律的锻炼之后,觉得自己身体比以前壮实了,对“法轮功”就产生了好感。之后,就买了一本《转法轮》,一开始觉得那里面讲的东西很玄乎,不太愿意看。后来,和我一起练功的同学说,只练动作不行,“法轮功”是一种修炼,得“学法”提高心性。于是,我就开始静下心来看《转法轮》,逐渐地觉得李洪志讲的“放下名利情”似乎有些道理,特别是看到李洪志描绘的“法轮世界要什么有什么”,这对于一个农村长大的我来说是比较有吸引力的。不知不觉中,我就习惯了每天坚持看《转法轮》,逐渐地对其他的事情包括对自己的学业都看淡了。好在,由于我之前的学习一直比较扎实,成绩比较好,并且我还坚持正常上课,所以大学正常毕业了。
1999年7月,正当我大学毕业,回到家乡某中学参加工作的时候,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当时听信了李洪志的蛊惑,主动找到学校领导跟他们“讲真相”,说“法轮功”只是祛病健身的一种形式,国家不该取缔。当时我任职学校的王校长正是我初中时的班主任,他得知我痴迷“法轮功”,很是着急,告诉我说,“法轮功”宣传“有病不医”“圆满升天”“不认亲人”等歪理邪说,国家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认定“法轮功”是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然而我当时根本听不进王校长的劝说,反而说他是“常人”,不会理解我们“修炼人”的,还指责他断章取义扭曲“法轮功”。
最后,王校长找来我父母,为了不让父母伤心,我表面上答应不再修炼。然而,我内心很不安,认为说了违心话,对不起师父李洪志,会遭到惩罚,从那以后,我就利用业余时间散发传单,希望能够弥补自己的“过错”。
当时,学校安排我教初一的数学课,我作为老师,除了课堂上认真授课以外,还应该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进行巩固,但是我为了给自己腾出时间练功,几乎没有给学生布置过家庭作业,甚至有的时候课堂上还在想着“法轮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带的学生数学成绩越来越差,有的家长就找到学校要求更换老师。
学校领导以及同事都关心我,一开始他们认为我是年轻老师不太懂怎么教学,后来听到我所说的“知识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点上,没必要教给孩子”等言论,才知道我之所以不给学生布置作业、不认真教课,原来是因为我仍在痴迷“法轮功”。
王校长以及其他的学校领导多次规劝都无济于事,最终学校不得不调换了我的工作,不再让我担任教学工作,让我到后勤工作。到任学校后勤工作之前,王校长还专门找我谈了一次话,说只要我不再痴迷邪教,就再把我调回教师岗位。但我的心思根本不在工作上,不当教师我倒觉得很高兴,因为我觉得后勤岗位会有更多的时间学“法轮功”。那时我觉得自己修炼的层次越来越高了,“圆满”的希望很大,至于在人间干什么工作,都无所谓。
但是,不论在教师岗位还是在后勤岗位,学校领导以及同事都没有放弃帮助我。现在看来,我的领导和同事是很有责任心,都是为了我好。但是在当时,我认为他们是在干扰我,我很反感,最后甚至做出了令我后悔至今的傻事。
2001年底,我不辞而别,离开了学校,到外地隐姓埋名,在一家饭店打零工。直到2005年,我因散发“法轮功”资料被民众举报,才被遣送回了当地。经过反邪教志愿者的各种耐心帮助,我终于醒悟了,但由于我无故旷工时间太长,学校已经开除了我。就这样,我再也没了当教师的资格了。
那段痴迷的经历让我至今不愿意再提起,但是,近期我女儿告诉我说,有些经历能启发他人少走弯路,于是,我再次提起笔,写下这段经历,希望能让仍在痴迷的人早日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