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单位同事在聊天时,无意中聊到了以前的同事吴殿辉。谈及到他,我们都忍不住为他感到惋惜,我心里更是为他感到心酸。我们是亲密的同事,遗憾的是,这位原本年轻有为的硕士生,却因为痴迷“法轮功”邪教,为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
同学的拉拢
吴殿辉是山东省宁阳县埠南村人,他是一位好学上进品学兼优的学生。1996年,吴殿辉考取了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班。然而,就在他入学后没多久,也是在1996年下半年,吴殿辉的一位同学劝说他去修练“法轮功”。刚开始,吴殿辉并不相信“法轮功”,也就没有去练。但这位同学并不死心,反复缠着他蛊惑。于是,经不起该同学反复劝说,吴殿辉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修练“法轮功”。渐渐地,他开始为之痴迷,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1999年暑假期间,吴殿辉因修练“法轮功”而推迟了硕士论文答辩。1999年10月还专程赴北京参加法轮功的“护法”活动,直到1999年11月才完成答辩,取得了学位证书。这样一来,致使吴殿辉原本与常州师范专科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一直没有履行,户口也就没能迁进该校。由于吴殿辉没有履行协议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当时相关规定,应该把吴殿辉退回华师大。好在经学校领导的出面协调,吴殿辉才落户常州师范专科学校。
错失看病良机
我记得在1999年底时,我看到吴殿辉经常咳嗽、胸闷,后来才得知,经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他患上了肺结核病。于是,我和同事都劝他不要有心理负担,一定要接受治疗,按时服药。可吴殿辉却听不进去,他总说“法轮功”能治好自己的病,所以他拒绝配合治疗。
2001年5月,由于吴殿辉坚持从事“法轮功”违法活动,他被劳教两年。后因表现较好,于2003年元旦提前解除劳教。为了尽可能挽救教育,学样领导并没有与他解决聘用关系,还在2003年2月,安排他担任地理课老师。
2003年5月,吴殿辉因病情发作,先后多次在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他病休期间,区委、区政府和学校领导给予其许多生活、工作和经济上的关心和帮助。
2003年10月,常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给常州工学院。合并后不久,吴殿辉因为身体原因,办理了解教手续,学校领导又为他解决人事关系,硕士学历教师待遇也全部落实到位,与其他教工一视同仁。于此同时,学校领导多次上门和他谈心,希望他彻底走出“法轮功”的误区,到医院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治疗。
遗憾的是,吴殿辉却错误地坚信“法轮功”能治好他的病,以至每次治疗出院后,他又放弃服药,坚持靠修炼“法轮功”治病。这样,导致他病情反复发作,病情越来越重。
突然病逝
2006年2月3日,吴殿辉随其父吴兆贞赴山东宁阳老家探亲,主要是其四叔遇车祸在医院处于昏迷状态。吴殿辉回家后,住在农村老家的房子里。这些老房子已经六、七年没有人住,条件简陋,当时恰逢寒流,气温在零下十几度,吴殿辉连续几天寝食不安,气喘病再次严重发作。
于是,吴殿辉决定一个人先返常州,并预订了2月11日到常州的火车票。为了赶早上8点多的火车,2月10晚,吴殿辉就住在离泰安火车站较近的阿姨家里。2月11日早上,由吴殿辉的阿姨、表弟送他到泰安火车站候车。
早上8点左右,在泰安火车站候车时,吴殿辉气喘越来越严重,其表弟连忙打120急救电话,送泰安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抢救。然而,不幸的是,送到医院时,经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生检查,吴殿辉当时已无脉搏、无呼吸,仅有体温。抢救2小时后无效,于中午12时宣布死亡,年仅34岁。
善后处理
2006年2月11日,在常州工学院的吴殿辉妻子张武英接到了这个令她震惊的消息,后又与学院进行了报告。得知这一消息,校领导立即召集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紧急商榷,并指派一名校领导带两名同志以工作小组的名义赴山东泰安市中心医院和宁阳县埠南村了解情况,帮助张武英处理善后事宜。
工作组于2月12日下午5时左右到达泰安。2月13日上午8时到泰安市中心医院了解情况,中午又赶到吴殿辉老家。吴殿辉遗体由其表弟送返老家,在13日上午火化,骨灰已埋进祖坟。
吴殿辉去世后,学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吴殿辉父、母每月220元的遗属困难补助,给予吴殿辉儿子每月220元生活困难补助至18周岁,考虑其家庭困难一次性补助2万元,一次性发放吴殿辉丧葬费、抚恤费1.1万元。同时,安排其父亲做学校环境绿化工作,解决其生活经济来源,消除老人的后顾之忧。
可悲可叹!一位原本有着大好前程的硕士生,就这样被“法轮功”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