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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年轻医生连续毒杀17人,幕后凶手更是似神似鬼

2022-07-22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时间拉回到2003年。是年12月30日下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福兆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之前的5月25日至6月27日,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陈福兆就用掺入“毒鼠强”的饮料,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连续毒杀17人。被害者绝大多数是拾荒、乞讨人员,其中2人还是十几岁的孩子,只有一位名叫叶银梅的57岁妇女是当地人。

六个月之后的2004年6月1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陈福兆执行死刑。陈福兆就此结束了浑浑噩噩的一生。当时,他才只有30岁。

正义终于得到伸张。但是,对于操纵、指使陈福兆杀人的幕后凶手,人们发自于心底的愤恨却实在无法抑制。

是的,陈福兆固然罪不可赦,然而,他也是被邪教“法轮功”所害!他毁于“具大神通”的“师父”李洪志之手!他毁于“长功”“圆满”的迷途之中!

深陷泥潭

1974年11月3日,陈福兆出生于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彼时,他的家庭是一个殷实的小康之家,拥有一座四层楼房,其中第一层是店铺门面房。他上有四个姐姐,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在父母眼里,他是一个懂事的好儿子;在姐姐们眼里,他是一个可爱的弟弟;在同学眼里,他是一个思想进步、性格开朗的好同学,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担任班长。1994年,他从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毕业,成了苍南县芦浦镇卫生院的一名皮肤科医生,更成了全家人的骄傲。

可是,到了1996年底,陈福兆却不幸陷入“法轮功”的泥潭。那时,他正在温州第三人民医院进修,一次逛街时,在地摊上发现了一本“法轮功”的《转法轮》。陈福兆买回来细读,越看越入迷,渐渐深陷其中,后来竟然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

沉迷“法轮功”之后,陈福兆的性格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那个爱唱爱跳的他不见了,出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他心里只有一个“师父”、一个“大法”,满脑子都是“上层次”“求圆满”等“法轮功”邪教歪理。他整天沉默寡言,但只要说到《转法轮》这本书,马上就会兴奋地说个不停,还说自己练功以后感觉像孙悟空一样能飞了。看“法轮功”书籍时,他总要戴上雪白的手套,表现出十分怪异的神态。再到后来,他辞去了工作,脾气变得非常暴躁,问他什么都不作答。他也不再做任何家务,只是躲在屋里打坐练功,口中念念有词。

亲朋好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苦口婆心地规劝他、引导他,希望能把他拉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可最后的结果却都是徒劳无功。

开始的时候,陈福兆常常借机向大家“弘法”,说习练“法轮功”能“消业祛病”,说“师父”如何如何“具大神通”,还说别人都是“常人”,不懂“大法”的玄妙。亲朋好友为此跟他吵过、骂过,有时气急了,甚至还跟他动过手。后来,干脆就以鄙视的态度对待规劝自己的亲朋好友,任他们说破嘴皮也默不作声。

重拾幸福

2001年6月初,陈福兆的父亲陈细豹主动向政府报告了陈福兆练习“法轮功”的情况,同时,还放弃了一个服装批发市场里的好摊位。之所以这么做,全都是为了挽救痴迷中的儿子。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陈细豹看到过太多“法轮功”痴迷者走火入魔、自杀身亡的悲剧,他生怕儿子也走上自残的道路,打算看着儿子。

了解到陈福兆的情况以后,政府相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安排专人给他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化解陈福兆心结的同时,还在生活上提供细致入微的帮助。经过一段时间,陈福兆对自己痴迷于“法轮功”的行为渐渐有所悔悟,因练功带来的急躁情绪也逐渐平复。生活步入正轨之后,他还谈起了女朋友。

2002年1月,陈福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而后又回到芦浦镇卫生院参加了工作。随着工作和生活的正常化,他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转变。同事们都说他好像换了一个人,会开玩笑了,平时也愿意同大家相处,还经常与同事讨论医学上的问题。

2003年,陈福兆的女儿降生了。可是,他却没能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再入迷途

“法轮功”是幸福生活的天敌,时刻都想扼杀人们的幸福。信徒生活不如意时被其俘获,是因为其别有用心地炮制了一幅虚幻的“大法美景”;幸福的时刻坠入深渊,是因为其专门瞄准人性中的私欲巧设“天梯”。人的私欲一旦与所谓的“法理”发生反应,便会被激活,成为灭绝人性的助燃剂。

头脑中未曾远去的“圆满”期许与陈福兆内心深处的私欲发生了“中和反应”,终于使他在不知不觉中滑落回曾经走过的邪路。随着灵魂再度被“法轮功”邪教歪理所攫取,他又过起痴迷的“修炼”生活,甚至在上班时间都要时不时“与师父对话”。

久久无法“修成正果”的现实让陈福兆渐渐陷入绝望境地。走到这种地步,他不但没有清醒,反而更加偏执地从“法理”中寻找出路,对“师父”产生了更强的依赖感,在狂躁中急于寻找走向“圆满”的“捷径”。而如此“苦修”的结果,却是“开天目”般得以和“师父”“通灵”。

据他自己供述,2003年2月17日早上,他正在芦浦镇卫生院值班,突然受到“师父”的“点化”,“师父”在“另外空间”指示他,让他进行“反修”,因为他的“修炼”已经达到了极高境界,很难再“上层次”。“师父”说这样“修炼”“长功”更快,更能快速达到“圆满”。而所谓的“反修”,就是撇开“法轮功”一贯标榜的“真善忍”,从反方向开始“修炼”,这个过程“修炼”的是“不真、不善、不忍”。

得到“反修”的“启示”,陈福兆随即产生了“杀生”的执念。

陈福兆说,他的“杀生”是从打苍蝇、蚊子开始的,继而就是杀狗。最先被他杀死的是一只黑狗。他把这条黑狗绑上砖头沉到了江里,之后觉得自己瞬间“长功”了。再往后,他又杀死了岳母家的一只白狗,那只白狗是被他用“毒鼠强”毒死的。毒死白狗之后,他感觉自己的功力又上了一个“层次”。

疯狂作案

杀死第三只狗以后,为了“长功”更快,陈福兆居然想到了杀人。而说起杀人,他用“法轮功”邪教的歪理邪说做了如此荒谬的解读:杀人于己是为了“长功”“圆满”,于被杀者则是为了帮助其“消业”。也就是说,杀人不仅对自己有好处,而且对被杀者也有好处。

2003年5、6月间,陈福兆在龙港镇一家“东一植物诊所”分4次共计购买170小包“毒鼠强”(每包约1.25克)、11瓶“甲胺磷”农药。此时,作为一名本该救死扶伤的医生,平素掌握的医学常识反倒起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受过专业医学教育的陈福兆完全知道,15毫克“毒鼠强”就可以毒死一个成年人。购得鼠药之后,为确保投毒剂量足以致人死亡,他先在狗身上做了试验。在此期间,他对投毒方式和投毒目标也做了非常细致的思考与选择。他认为把“毒鼠强”掺进饮料中送人较为妥当,而乞讨、拾荒人员是最合适的人选。

龙口镇是一个拥有20万人口的大镇,要找到一个作案目标并非难事。于是,陈福兆开始了罪恶的“杀人”“长功”。他初次杀人作案是在2003年5月25日,被他杀死的任寇明是一名安徽籍乞讨人员,时年66岁。在拘留所里,陈福兆这样讲述了当时的情景:

“5月下旬的一天,我上午9点多钟从家里出来,骑轻型摩托车到龙港龙洲路的一家农药店(龙洲路385号东一植物诊所)买了五、六包老鼠药;然后骑车到龙港第三菜市场旁的蛋糕店(龙翔路1356号蛋糕店)里买了一瓶饮料;再骑车到龙港下埠公园,在公园内一亭子里将五、六包老鼠药全部倒进饮料瓶内摇匀。准备妥当后,我于当日中午11点多钟骑车到了龙港镇宫后路与镇前路的路口,看见一名70岁左右的老乞丐沿着宫后路由南往北走过来。当时,我想到他是和自己外公一样的老人,但我一狠心,这个思想就打消了。‘师父’讲修炼是最大的事情,一切都要为它开绿灯,自己做的事是对的。于是,就把那瓶掺有老鼠药的饮料放在路口中东南角房前(宫后路140号)的台阶上。那名乞丐过来后,四处看了看,然后拿起饮料放入随身的袋内。我当时心里踏实了很多,很舒服,觉得层次一下子提高了。我认为是‘师父’李洪志点化我。后来那乞丐顺着镇前路往西走。我当时还在心里默念:‘师父’保佑我,让他把饮料喝了。因为我的目的是想让他死,来提高自己的功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因为全然不觉是在犯罪,讲述这些情况时,陈福兆居然面带微笑、侃侃而谈。

2003年6月,陈福兆的毒杀行动极尽疯狂。6月5日,他在龙港镇新建路一家手机店前和洪口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分别毒杀了66岁的李远路和81岁的周登来,二人均为安徽籍乞讨人员;随后,又毒杀了家住龙港镇下埠街的李其生;6月20日,65岁的鹿志伞和54岁的赵玉兰(女)被其毒杀于龙港镇街头,两人均为安徽籍拾荒人员;6月24日,年仅12岁的刘彭飞、15岁的刘影影与64岁的魏金玉等三位拾荒、乞讨人员被其毒杀于龙港镇街头。

6月26日,为了尽快“长功”,陈福兆的疯狂达到了巅峰。这天的12时至16时35分,在不到5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便将武保富、陈总礼、陈家章、张文英、牛祝彬、胡秀富、李守宇等7名乞讨、拾荒人员毒杀于龙港镇街头。

6月27日,政府对拾荒、乞讨人员采取了集中保护措施。“长功”心切的陈福兆因为找不到投毒目标,竟然潜入龙港镇上的龙华寺内,将“毒鼠强”投入厨房中的暖水瓶里,致使在寺内做佛事的龙港镇河底高村女村民叶银梅因饮用开水而中毒身亡。

令人震惊的还不止这些,在排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陈福兆曾于6月11日向上学途中的4名小学生发送瓶装“甲胺磷”农药,并称这是“口服液”。7月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四年级学生陈某和一年级学生吴某。8岁的吴某说:“我打开后闻到太臭,就扔掉了。”11岁的陈某回答:“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敢喝,就放到书包里,回家交给了妈妈。”其母说:“我闻到这东西很臭,便给了我种菜的伯伯,他说这是‘甲胺磷’。”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把农药分发给小学生时,陈福兆的回答依然是:“就是为了‘杀生’‘上层次’,不管是谁,见了谁就给谁。”

迟到的醒悟与彻骨的恨

2003年7月1日,公安机关根据侦查中获取的证据材料,依法对陈福兆进行传唤。经过审讯,陈福兆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当时,他依然沉迷在“长功”“圆满”的荒诞梦境之中,认为“法轮大法”是所谓的“宇宙大法”,对被“法轮功”邪教组织视作“世间法”的法律极为藐视。故此,供述犯罪事实的时候毫无愧色,甚至时常面露微笑。当供述其6月26日一天毒杀7人的疯狂行为时,他说:“我修功时,李洪志‘师父’几乎每天都告诉我要‘杀生’,要我按他的意思去做,投药要一次比一次多,一定要达到杀死的目的,而且时间要一次比一次紧,杀的人越多越好,这对提高层次是很明显的。”

他还说:如果不被抓到,他还会继续杀人。

直到庭审期间看到被害人一张张悲惨的照片,陈福兆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庭审的第11天,终于在看守所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开庭至今11天了,时时回忆家中的一切,尤其是倍念我的家人!开庭那天早上,我坐警车出看守所大门时,没想到你们已在等候。耳边突然先后响起二姐、大姐的叫喊声,当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既欣喜又愧疚。欣喜的是终于能见到日夜思念的亲人,愧疚的是自己做了错事……当开庭进行到公诉人致公诉词时,我一边聆听宣读,一边内心深感自己罪恶深重,愧疚无比。我深深地痛恨邪教‘法轮功’,是它导致我误入歧途、妻离子散,造成今天无法挽回的错误。当法官宣布休庭后,我在走道上突然看见爸爸和小玲坐在座位上。我们三人相视,那一刻从眼神流露出的是爱到深处的绝望、沉痛与无可奈何……见到你们中有人抱着小孩,我想:那是我的宝贝女儿吧!我初为人父,爸爸对不住你呀!纵然我对大家讲一万个不是,也已是亡羊补牢,太迟了!‘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却在我身上发生了。”

是啊!陈福兆的醒悟来得太迟了……

记者曾专程采访过陈福兆及被害人叶银梅的亲属。在陈福兆家,他的母亲哭着说:“我的儿子都是被李洪志骗的……李洪志你不得好死!”

在叶银梅家,她的女儿高素芬把母亲遗像紧抱胸前,流着泪说:“想起‘法轮功’和陈福兆的罪行,全家人都恨得咬牙切齿。我们要向‘法轮功’讨还血债,要支持政府的行动,彻底铲除‘法轮功’!”

高素芬说出了许多人想说的话:罪恶的邪教“法轮功”不除,就会有更多的无辜者遭受其害。

资料来源:央视“焦点访谈”、光明网、浙江新闻、温州网、温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