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平方米的店铺被分成上下两层,店内摆放了许多足疗仪器,许多老年人在店里进行体验……倪某某在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开了一家养生馆。今年54岁的她穿一身笔挺的正装,梳一个利落的马尾,显得格外有精神,丝毫看不出是一个曾因沉迷“法轮功”而获刑入狱的人……
镇里最早的“万元户”
倪某某是余江区本地人。她出生于一个孩子较多的农民家庭,父亲在她13岁那年就去世了。中学毕业后,她当过几年小学代课老师,在这期间认识了在当地供销社上班的男友。两人结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生活幸福美满。
“当时我们家里开了一个小杂货铺,生意很红火。”倪某某回忆说。上世纪90年代初,当地供销社鼓励个人承包经营许多设置在村里的杂货铺,她和丈夫也顺应这一潮流,承包了一家杂货铺。
通过几年的努力,他们家的店铺生意越来越好,于1996年扩大为一家小百货批发店,并搬迁到了集镇上。据倪某某介绍,他们一家是当地最早的一批“万元户”。
通过她和丈夫的努力,家里的经济收入越来越可观,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在1996年,便积攒下了30多万元的家产。不仅自家盖了小洋楼,还在隔壁帮弟弟也盖了一栋。“那时候,我丈夫买了一辆价值1万多元的摩托车,我自己也买了一辆5000多元的女士踏板摩托车,在街上骑着特别‘拉风’。”倪某某说。
曾经的倪某某是镇里人人羡慕的对象,但在1997年底发生了一件事,使得这个原本安宁而幸福的家庭发生了巨大变化。
误入歧途后悔不已
“因为好奇,什么都不懂,最后走错了路。”倪某某说。当时隔壁店铺的老板给了她一本叫《转法轮》的书,同时还向她宣讲了修炼“法轮功”的所谓“好处”。
平常不打牌,又没有什么娱乐生活的她,带着一丝好奇翻了翻,并在邻居的“盛情”邀请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和别人一起练功。从偶尔、间断到经常、天天打坐,倪某某渐渐迷上了“法轮功”,家里的生意也不管了,和家人也越来越疏远。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思想中毒很深的倪某某无法接受现实,于是打印“法轮功”传单到处散发。2000年前后,她因到处散发邪教传单,先后几次受到行政处罚。
尽管受到法律制裁,但倪某某没有意识到“法轮功”对家庭的危害,仍然执迷不悟,甚至倾尽自己所有的家产去购买电脑、打印设备和耗材,印制“法轮功”邪教宣传品。一家人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想让她回头,丈夫甚至带着儿女跪在她的面前却都无济于事,曾经幸福的小康之家也一落千丈。
2008年,倪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我其实挺后悔的,是愚昧害了自己。”如今的倪某某悔不当初。
热心公益回报社会
“练‘法轮功’这么多年,我的面孔却变得更加苍老,身体越练越差,和之前宣扬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在监狱管教民警的帮助下,她对“法轮功”的认识发生了动摇。“我发现‘法轮功’的很多理论完全是歪理邪说,很多所谓的理论其实都是把《圣经》里面的话歪曲后来误导我们。”
在服刑期间,一些知名学者的书籍、《黄帝内经》以及一些中医养生的资料、光盘,让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让她渐渐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出狱后的倪某某由于对中医养生有着浓厚的兴趣,在朋友的介绍下到广州学习了足底按摩和养生,并于2016年在镇上开了一家中医养生馆。
“阿姨,你不舒服的时候可以用热水泡一下脚,我有空会再来看你们。”倪某某现在经常前往当地敬老院进行志愿服务,为敬老院的老人做理疗、宣传养生知识。“我这次在敬老院待了有十多天,其实老人们生活上需要的帮助并不是那么多,最重要的还是陪伴。”
“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我儿子的终身大事。”倪某某说。当时她服刑期间刚好赶上儿子升学,心理受到影响的儿子成绩一落千丈,为此,她也对儿子心怀愧疚,但令她欣慰的是,儿子今年把女朋友带回了家。“那是个好女孩,一点儿也不介意我的过去,我希望他们能好好的。”
时光荏苒,现在的倪某某已经摆脱了“法轮功”的阴影。出门旅游、打拼事业、照顾子女……她对自己和家庭生活有了越来越多的规划。她常常笑容满面,生活也越来越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