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轮功”放下亲情的影响,我对家人更加肆无忌惮,有一次因为父亲当着我的面杀鱼,而我认为这是杀生,要求父亲停止,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甚至差点动手,家人觉得我已经不可救药,将我赶出了家门。
我叫赵士荣,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于广东省阳春市春城镇一户农民家庭。我在家中排行最小,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孩提时的生活是健康快乐的。我自小读书以及后来考到广州读大学,一直都是家人的骄傲、村里孩子的榜样,求学之路充满优越感。
然而,就是在广州读大学时,因为好奇接触“法轮功”,我的人生从红日骄阳坠入人间地狱,现在回首往昔是捶胸顿足。21年的青春岁月,因为自己的盲目、盲从,误入“法轮功”的圈套,做出种种伤害自己、家庭、社会乃至国家的傻事、蠢事。
低价教功做诱饵,疯狂吹嘘为敛财
我自小身子较弱,高一时,学校体检查出急性肝炎,父母到处找人寻医问药也不见明显效果,以致病急乱投医,我听信同学建议接触气功,企图通过练气功祛病健身。从此以后,练气功就成了我每天锻炼身体的事项。1994年高中毕业,我考上了位于广州市的广东民族学院财务会计专业。
1994年的某一天,学校里突然多了很多宣传“法轮功”的条幅和介绍其学习班的杂志和宣传单,说通过修练“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摆脱贫穷,可以得到李洪志的能量和法身保护等等,当时有些心动。让我决定报名的是“法轮功”学习班的学费,才几十块钱,而其他气功学习班则要好几百元。
当时参加李洪志学习班的人很多,整个体育馆大厅都挤满了,给人一种“法轮功”受人疯狂追捧的错觉。学习班一共10堂课,由李洪志主讲。课堂上,李洪志主讲“法轮大法”法理,他的助手们则配合他一起教学员练功动作。他们很善于调控现场气氛,大肆吹捧自身法力让学员们顶礼膜拜,疯狂吹嘘修练好处让学员们虔诚憧憬,有意抛出惊人语论颠覆学员们的正常思维。
去上课后,我才发现上课用到的书籍、练功音乐带和教功录像带、“法轮功”徽章等是需要另外购买的,而且价格不便宜。会计专业的我对商品流通环节的税收还是比较熟悉的,李洪志举办学习班收入是与主办方按比例分成的,这部分应该是有纳税的,因为有收入凭据,然而在课堂售卖书籍资料是绕开了主办方而得到的收入,是可以逃避税收的。这就意味着李洪志售卖“法轮功”非法出版物的收入是远高于其办班收入的。
更可怕的是,李洪志把学习班讲课的内容整理成多种形式的资料进行售卖。他在每堂课讲的所谓法轮大法法理就整理成我们现在知道的《转法轮》,他讲解的功法、功理、动作要领就整理成了后来非法出版的《大圆满法》,他在最后一堂课的答疑内容就整理成了后来非法出版的《转法轮法解》,还有把他这次办班整理成录像带、录音带非法售卖。这种后续创收效应大大增加了李洪志的非法收入。
这种低价倾销瞒过了我们这些练习者的眼睛,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就了李洪志的发财梦,但在当时的环境下由于盲目崇拜,我并没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还认为是李洪志的正当劳动所得,为他狡辩,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真是愚昧无知。
痴迷练功逐出门,执幻为真身心废
李洪志这10堂课主要讲述修练可以获得众多利益,以及如何获得这些修练利好的方法,非常迎合我贪求这些修练利好的欲念。10堂课下来,我的整个世界观都发生了变化。学习班结束后,我平时有时间就在学校操场上习练“法轮功”,周末有时会骑自行车去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法轮功”教功点参加集体练功,目的有二:一是宣传“法轮功”,吸引新人习练;二是练习者一起习练,交流练功心得体会,互相提高。
集体练功结束后,有时间的人三五一组围成一圈交流、探讨练功心得或学习李洪志的书,然后再讨论讨论。记得有一次集体练完功后回学校的路上,刚到广州岗顶的中山附属医院的时候,一辆摩托车飞快地从医院门口向右拐出逆行,我正骑自行车按交通规则顺行经医院门口,结果摩托车来不及刹车就把我撞了,好家伙,我的自行车被撞坏没法骑了。当时我心里想:今天又消了一块大业,经过了一个大难。也没找肇事方理论、赔偿,就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走了。现在回想还真的可笑,“法轮功”把人的思想真的扭转得很怪异,放纵了这些社会不文明现象。
1996年的一天,我在学校看到举办“法轮功”学习班的海报,是播放李洪志在广州举办第5期学习班的录像讲座。每讲听完后,就有人教动作。这次活动是华工、华农、华师、暨大部分参加“法轮功”的职工、学生联合组织到我校弘法。打那以后,民族学院就有了一个练功点,辅导员是学院的一位职工姚阿姨,大概40多岁,她是因身体疾病的缘故,想通过练功调节才加入“法轮功”组织的。
跟这些阿姨功友交流,在谈到生病是否要吃药时,杨阿姨、姚阿姨是坚决停药了。翟阿姨是一直边吃药边练功的,姚阿姨还说翟阿姨悟性跟不上。我毕业离开学校后,听说杨阿姨病死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想法就是:可惜,没有把自己当作真修者对待。但没有去细想,她那么坚定,坚定到死都不吃药,这不是放下生死了吗?连生死都放下的人,结果还是死掉了,我却没有去质疑“法轮功”本身是否有问题。
1997年我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里练功,没有出去找工作,认为工作师父会给安排的,不用操心。开始家人不反对我练功,后来发现我沉迷练功不工作,荒废前途,淡漠亲情,他们开始反感“法轮功”,劝我不要练,还把我的书籍烧毁。我与家人产生了非常大的矛盾,加上受“法轮功”放下亲情的影响,我对家人更加肆无忌惮。有一次因为父亲当着我的面杀鱼,而我认为这是杀生,要求父亲停止,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甚至差点动手,家人觉得我已经不可救药,将我赶出了家门。
依法取缔仍沉迷,充当炮灰悔方迟
1999年国家做出了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决定。这个消息让我接受不了,我觉得一定是国家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做出的错误决定。那段时间广播、电视铺天盖地地报道“法轮功”残害生命,围攻新闻单位、政府机关等消息,我的情绪低落,左思右想:李洪志到底是怎样的人?“法轮功”到底是怎样?……反正就成天待在出租房里瞎想,想累了就随手拿起“法轮功”的书籍看,慢慢地觉得“法轮功”没有叫我去剖腹自杀啊,没有叫我去做坏事啊,都是教人去修练要重德。那时候还没能看出“法轮功”歪理本身的错误、矛盾之处,就用了李洪志最吸引人的修练要向善等幌子来搪塞自己的质疑,最终接受了“法轮功”的说法:政府对“法轮功”的处理是错误的。这样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想调整,慢慢地又恢复了往常的生活,出去找工作了。
父母很担心,劝我不要练了。我认为自己没做坏事,听不进去。家里的“法轮功”资料已经被收缴了,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闷得慌了,就开始练字。忽然有一天翻到大学同学的通讯录,这是大学毕业时留下来的,就开始给同学写信“讲真相”,结果被同学举报。
我见到了曾经的同修陈观柏,他已经认识到“法轮功”是邪教,他问我:““法轮功”告诉你如果在一件事情上守住心性后,你可以得到多少样东西啊?”我说:“一举五得。”他说:“对,一个人贪欲大到控制不了自己的时候,会不会为了圆满去做极端的事情呢?比如自焚等。”我想了想:“应该会的吧。”……慢慢地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也认识到了“法轮功”倡导人向善、修练的背后都是强大利益驱动的,没法让人变好,还容易出现问题,于是我也放弃了习练“法轮功”,这是2002年的事了。
放弃了习练“法轮功”,我的生活、精神面貌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佛山市找到了一份工作之后,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钟笑欢,她当时在顺德市工作,我们于2006年结婚,同年有了孩子。
2012年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工作,打开自己的电子邮箱,发现有一封匿名邮件,我就打开看看是什么内容,原来是一款翻墙软件,通过翻墙软件在“法轮功”网站上看到了许多针对国内阴暗面的抨击,激发了我沉淀于心中的那份“愤青”思想。谁不痛恨贪官污吏啊?谁不想社会环境变得公正、和谐啊?于是在工作之余观看翻墙软件的消息新闻成了一种习惯。殊不知这些东西都是“法轮功”操纵的,其中各网站大力吹嘘的神韵晚会就是其头等戏,神韵晚会是“法轮功”披着弘扬中华5000年传统文化的外衣,宣扬“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我当时看了之后觉得好就下载制作成光盘,认为其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而且觉得是一台歌舞表演,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放松了警惕。
表面上看神韵晚会的演出,大部分内容是以古典舞形式演绎中国传统典故,如花木兰从军、精忠报国、大闹蟠桃会、智收沙和尚等,但唱的歌曲完全是宣扬“法轮功”的内容。而且还把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演绎成对“法轮功”的迫害信息传递给观众,潜移默化地改变观众的思想,这是非常恶毒的,我就是受到这些信息的影响,对“法轮功”产生了同情,甚至是维护。
二十一年走歧路,一朝醒悟阳光来
经过深刻的反思,特别是看到“法轮功”在整个发展过程存在的违法史,我就非常明白“法轮功”出现在社会之时就是它的违法之始。比如“法轮功”的出版物是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署许可而非法出版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竟然是未经合法登记注册擅自成立的,违反了《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法轮功”组织未经批准擅自活动,非法出版,偷逃税,违反了《税法》;各地信徒受李洪志歪理的影响伤人、杀人,违反了《刑法》;“法轮功”组织被依法取缔后还在鼓吹鼓动“讲真相”等违法活动;“法轮功”组织宣传违反《宪法》的反动言说,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社会稳定团结;在国家法定货币上写反动邪说,破坏金融秩序,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商业银行法》。
我痴迷“法轮功”对家庭伤害是最大的。受“法轮功”歪理放下名利亲情的影响,我对父母太不孝顺了,大学毕业后本来是自己赚钱养父母的时候,却由于种种借口没去积极找工作,待在家里长时间做“啃老族”。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父母劝告不要习练“法轮功”我也不听,造成父母的担心和操心,而且因为我习练“法轮功”的事情,父母还被别人骗走了四五千元,真的伤透了父母的心。妻子也因为我的事情担惊受怕,孩子得不到父爱。一想到此,一股悔恨之意油然而生,我痛恨“法轮功”,是它剥夺了我最珍贵的亲情。
(文章节选自《2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
《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内容简介
《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是由广东省委政法委牵头,广东省社科联、省反邪教协会协调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等单位编写的首部以详实丰富案例为主的反邪教警示教育书籍。广东省委领导林少春同志为该书作序。此书是广东省35名反邪教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和心血,从近万个邪教人员受害案例中筛选了几百个有代表性、有说服力的案例,经过反复集体讨论,又从中挑选了100个案例进行深入走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精选并编写了36个案例,加上专家深入点评和近半年时间的编辑整理后最终形成。该书已列入广东省“七五”普法读物,由南方日版出版社出版,目前已发行5万册,免费发放省内各地各部门,供宣传学习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