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乱法”,成为当下李洪志非常头痛的大事。然而,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弟子的“乱法”根子在李洪志,推手在法轮功媒体,而那些被李洪志称之为“乱法”的弟子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头苍蝇,是非真假难辨,成了其打压异己,或是为自己推脱责任的“冤大头”、牺牲品。更何况,很多痴迷弟子本来就是极端自私的势利小人,在“上层次”、“圆满”的冲动下,做出些所谓的“乱法”之事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不凡来挖挖法轮功弟子“乱法”的“根”。
“乱法”之根在李洪志
李洪志在他的“经文”中称人类社会已经道德败坏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了,什么卖淫嫖娼、什么同性恋、什么乱搞男女关系;并信誓旦旦称,只有去掉了常人的“七情六欲”、“名利情”,才能“上层次”、才能“圆满”。
但李洪志却是说一套做一套,或者说,要求弟子做什么、不做什么,自己却另搞一套。如所谓的乱搞男女关系,李洪志把它称之为道德败坏的东西(其实,常人社会早就将其作为众矢之的加以跶伐),但他自己却在北京期间就包养情妇,并在逃到海外后,长期将情妇安排在自己的身边工作。李洪志要求弟子“说真话、做真人”,但自己却说假话、做假事。本来出生在1952年7月7日,为了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佛转世,以极其低劣的手法将自己的出生日期改为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释迦牟尼生日之日)。还有,如李洪志吹鼓他的法轮大法能够治病,让人不得病,只要炼了法轮大法,什么病都能治愈;哪怕是不修炼法轮大法的常人有了病,只要念念“九字真言”就可以全愈。但李洪志自己得了小小的阑尾炎却跑到医院里住院做手术。
应该说李洪志承诺的弟子“十年圆满”和“新十年圆满”的落空、打水漂,是最大的“乱法”。说话不算数,为人之师如此而为,违背自己所制定的“法”,难道不是“乱法”吗?!
这些事例不都充分说明,带头“乱法”的不是别人,而是作为“师父”的李洪志自己。
“乱法”推手是法轮功媒体
以“集资”为例,法轮功媒体就多次被弟子曝光利用所谓的办项目资金紧缺为名在弟子中“集资”。如早在2005年法轮功第一媒体就有文章称:在辽宁省,几个月来有人在以‘为法轮功三大媒体发展筹款’为名在学员中集资。一些学员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出钱,已经集资至少数万元。看似“有人”,其实这些“有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在秉承法轮功媒体的旨意在行事。
再如有个未来中国大学论坛(简称“网大”),就公然把法轮功称为“法轮心功”。还有“清心论坛”等,都是法轮功组织办的媒体。李洪志于是在《清理》中这样说道:“有一些学员办的网站,你们能在救度众生中起作用,就健康的办下去,否则就不要起干扰作用。特别是带动大量新学员、学法不深的与人心强的学员参与的,我建议你们全部停止。”
而在传播所谓的“假经文”方面,法轮功“第一媒体”更是做得比其他媒体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媒体”曾经就把“编辑部”的文章作为“师父”的“新经文”挂在网页上,被网友发现后一天多才撤下来放到编辑部文章的位置——这决非是一时疏忽,而是有意而为。
正是法轮功媒体在“乱法”中的推波助澜,才使得弟子的“乱法”成一发而不可收之势。
贪婪弟子必然“乱法”
在法轮功修炼者中,“乱法”者的确存在。而这些“乱法”者可以分成三种:一是痴迷者,二是极端自私的贪婪者,三是被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强加罪名者。
痴迷者也可以看作是贪婪者的一种。有一些弟子为了自己“上层次”、“圆满”,本来就没有在学法修炼上“精进”,但却要在同修中表现自己,搞些以自己为中心的“学法交流”,还在网上发些被认为是“乱法”的“体会”文章。
再有些贪婪的弟子,就以法轮功组织的名义在弟子中骗钱、骗色。如河南的一些弟子为了“上层次”,男男女女,更多的就是自家的亲人,被组织在一起搞所谓的“男女双修”,实则是淫乱。
以海外法轮功办项目需要“集资”为名,弟子之间内骗更是屡禁不止,很多弟子甚至被骗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