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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挖伪造“酷刑迫害”背后的“佛根”

2020-12-15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以“演示图”来伪造“酷刑迫害”是法轮功的拿手好戏,从子虚乌有的“覃永洁案”到死尸受辱的“李艳华案”,从17张酷刑谎图的“廖元华案”,到16人落网的“青岛案”,无一不体现了法轮功邪教的毫不守真、目无法纪和践踏良知。“宇宙主佛”有一篇经文就叫《挖根》,那就让我们来挖挖这一件件、一桩桩造假案件背后的“佛根”吧。

“佛根”一:“师父”原是造假创始人

法轮功的“功”和“法”,大部分内容都是剽窃来的,李洪志却自诩为“创始人”。要说创始,在弄虚作假方面,李确有“创始”之功。“事迹”太多,不便赘举,只说两点。一是生日造假。一个人的出生日,本不能由自己决定。可李洪志硬是将1952年7月7日的生日改成了1951年5月13日,这天是农历四月初八,是释迦牟尼的生辰,其居心何在,还用得着说吗?说什么是被别人弄错的,这两个日期无论是读音还是字形,可能弄错吗?再有,李洪志亲笔填写的职工报告表、入团申请表、个人履历表等咋也会“错”成“1952.7.7”(扫描件略)呢?李1986年和1991年签发的身份证上出生日期(扫描件略)都表明李出生于1952年,这又该作何解释呢?最近,凯风网又揭出李洪志是借助“高徒”通关系、走后门修改生日的,过程是那么的具体真实,还有什么可狡辩的!二是修炼史造假。李洪志在《小传》中谎称自己曾受教于佛、道、大道的全觉法师、真道子等数十位高人,4岁就开始修炼,8岁就“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18岁就“元婴出世,本体演化”……圣辉法师斥之为“装神弄鬼”“不知道惭愧”。针对“四岁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的谎言,圣辉法师质问道:“你去打听打听,四岁有没有接受过独传大法?四岁在干什么?”(《圣辉法师访谈文字实录》)此外,还有学历文凭造假、见义勇为造假等。由此看来,在造假欺世方面,李洪志是名副其实的“创始人”。师父“创始”,弟子承传,类似“酷刑迫害”这样的“轮谣轮谎”岂能断绝!

“佛根”二:“师父”原是“谎图”示范人

关于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法轮功媒体狡辩称,“无论用文字,还是用绘画、抑或是拍摄模拟照片等方式揭露酷刑迫害都是天经地义的。在不同方式中,模拟照片最为直观。……这些模拟图片还原了中共酷刑迫害的实景”,“真人模拟酷刑展示,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视觉和心灵”。果真是“还原实景”么?显然不是!倒是“最为直观”、“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视觉和心灵”的说法,道出了邪教造假追求“视觉冲击”和“直观效果”的险恶用心。要达到最佳效果,光是表演式的“实拍”还不行,还得“合成”。所谓“合成”,据“廖元华案”负责拍摄的余韶军交待,主要是剪切、截取、合并、拼接。比如法轮功“第一媒体”上刊登的两幅“火砖炮烙”图,就是用4张照片分别合成的。其中砖窑外景两张,在余济斌家拍摄的吴永红、余济斌“扭打”廖元华照片两张,“移花接木”合并成两张砖瓦厂“实景”照片。却原来,“优质”的“谎图”是这样生产出来的。然而在这方面,大法师父早就领先一步、表率在前。李洪志才是“合成谎图”的第一人。那还是法轮功草创、李洪志刚出道之时,“师父”需要可视的权威形象来唬人骗钱,于是就想到了搞个打坐莲花的“法像”,以便证明自己确实是祥光罩顶的“主佛”。李的“法像”出笼于1992年,技术上的炮制者是早期弟子宋丙辰,他将李的照片拼凑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背后的“佛光”,制版印成了李洪志打坐莲花、佛光四射的“法像”。据李早期的合作者赵杰民揭露,自从有了这张“法像”,李洪志就吹开了大牛:“我的功能超过释迦牟尼几十万倍,另外我的法身遍地都是……”可笑的是,“主佛”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师父的“法像合成”,为后来的“酷刑合成”作出了最好的示范,“功”不可没啊!

“佛根”三:“师父”原是造谣教唆犯

如果说“示范”是以自身的造假行为让弟子效仿,那么“教唆”就是直接对弟子作造假、撒谎的指导、指令。第一,李洪志宣扬“受众可愚”。他说:“宣传这个东西它是能够带动人的,它是能够起到人对信息依赖时产生的作用。有些人就是不加分析,人家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既然“不加分析”“人家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的愚氓大有人在,那何不加以充分利用呢?第二,李洪志宣扬“先入为主”。他说“人的思想有一个弱点,大家在长期讲真相中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是先入为主。一个什么认识他接受了,人就会用这个认识来衡量其后者。这是造就人时的一个缺陷……”(《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这显然是在向弟子传授造假秘诀,那就是先下手为强,谣言要及早散布。第三,李洪志宣扬“声誉无重”。请听下面这段师徒对话:“弟子:我们的媒体……如果实际与预言不符,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媒体声誉?师:媒体的声誉没什么可影响的,媒体就是媒体,它不是什么真理,倒是大法弟子对这些事情别太执著。”(《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既然连大法媒体为了造谣骗人都可以不要声誉,那么普通弟子伪造几张“酷刑”照片,又有何妨呢?第四,李洪宣扬“智慧说谎”:“不但要讲真相,而且要智慧,要智慧的去做……”(《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人世间有许多框框封住了人自己,但是如果大家智慧的去做一些事情,不是什么坏事。”(《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请注意,所谓“智慧”,就是要突破封住自己的“框框”(如“真诚无欺”),这是暗示弟子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4种邪说,当然就成了法轮功信徒造假撒谎的理论总纲。

综上所述,李洪志集造假创始人、“谎图”示范人和造谣教唆犯于一身。上梁不正下梁歪,有这样的“好带头人”,什么样的谎言炮制不出来?“酷刑迫害”只不过是该邪教谎言产品之冰山一角而已。

正因为是谎言,才需要隐瞒和欺骗。李洪志对弟子说:“虽然是你的亲人,你说我不想瞒他,我要全盘托出。师父不是告诉你去撒谎,我是说你不要讲高。”(《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实际上是教唆弟子即使对亲人也要有所遮瞒,不能“全盘托出”,所谓“师父不是告诉你去撒谎”显然是此地无银、欲盖弥彰,纯属心虚之辞。

然而,纸能包住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