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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小明:荒唐的练功经历

2019-08-09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我1976年出生,家在东营市利津县,靠在镇上的集市上摆摊卖猪肉为生,妻子在家里种地,家里的老哥哥和老嫂子经常照顾我,帮忙操持着,一家人和和乐乐、平平淡淡生活在一起,可是这样平静幸福的生活有一天被法轮功给破坏了,于是也就有了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以及我在整个事件中迷茫困顿的过程:

我做事认真,什么事情要办好才心里踏实,就我的猪肉摊子来说,虽然是小本生意但也想努力地经营好,于是,每天早起获得更好、更新鲜的货源,卖力在集市上吆喝,起早贪黑地忙碌和做着自己的生意。因为本本分分,从不缺斤短两加上肉很新鲜,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回头客,时间长了,生意越做越好,也有了自己的小积蓄,小日子过得风风火火。

 一、生活的迷茫,转为对法轮功的热衷

那是1998年的,我在大集上赶集,早早赶到集市上,支好摊位,熟练地为食客切下选好的猪肉,然后装袋,收钱,找钱。这一切看似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这时,一个经常照面的生意不错的肉摊的伙计,与我闲聊起来,开始聊些家长里短,慢慢的她多次夸我会做生意,买卖做的好,我心里也开始有些得意和沾沾自喜,也就能听进去她对我灌输的内容,还劝说我现在还年轻,不要仗着自己年轻,要重视自己的身体,比如说跟着气功大师李洪志练气功,可以强身健体,把自己之前丢失掉的元气补回来。还说,除了练功之外,还要学法,要多次阅读并且研读《转法轮》,并抓住我当前迷茫的心理,告诉我说我最近几年日子能有所起色,是因为有拯救世人、普度众生的李洪志大师的庇佑。我由此感觉到自己的迷惑得到了一些解释,于是我把她发给我的资料和光盘视若珍宝,拿回家里仔细研读。

 二、为“除魔”,痛打老嫂子

转眼就到了1999年的春天,练了几次气功,感觉身体上病痛减轻了些,家人生病,我也不让他们打针吃药,因为李洪志就在身边,帮助我们消业,并且要想练好,生病时的消业还债是修炼到高层次的必要途径,不然就练不好。我就专门在家里学法,并且多次到信徒集结的地方学习。这时,一直对我照顾有加的哥哥和嫂子,认为我整天不务正业,不好好过日子,甚至嫂子把我练功的书给藏了起来,我记得大师多次在“经文”和“讲法”中提到,破坏“大法”的就是魔,她这么做就是影响我“圆满”,于是我为了“除魔”,为了让自己的德行有所提升,我就狠狠地打她、踹她,打的她鼻青脸肿,虽然她暂时是疼痛的,但是我感觉这是在帮她减轻罪恶,是在消业。

 三、反对杀生,不“亲自”杀猪

记得李洪志教导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杀生者和自杀者都有违天理,并且杀生的来生要被人杀或者下地狱的。我一想到之前做的猪肉生意,杀了那么多的猪,罪过可大了,于是我就闲心修炼,一定把过去失的德给补回来,以后也不能杀猪,所以,哥哥在杀猪的时候,我不能亲自杀,就只负责给他按着猪的身体,不让它动,让哥哥杀,这样这猪就不是我杀的了,这份罪责也不会算到我的头上来。

 四、没有收入,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法轮功宣扬的“真善忍”,我觉得特别有道理,特别是我以前做生意赚到了钱,变向地给别人带来损失,失了德,我索性放弃了买卖,表面上我损失了利益,但却获得了更多的德,我修炼的水平和层次也能够更高。我更认真的研读相关的教材,多次到外地去学习,不照顾家里,当然妻子也有些抱怨,但是我心想我这也是为了这个家,在大师的保护下过的平平安安,后来我辗转到各地学习、交流,到了1999年的冬天,中间经历了有一年多的时间。在我练功的这段时间里,家里失去了以往的经济来源。妻子身体本来就不好,整天在地里劳作,收成不好,也挣不到几个钱,家里一贫如洗,连基本的吃饭和生活用品都没有钱买。

后来村里村干部和反邪教人士的帮助下,我逐渐摆脱法轮功的困扰,认识到当初的痛打老嫂子有多么不对,当时嫂子都50多岁了,一直待我很好,我却如此对她;还有反对杀生却帮哥哥摁着猪,自己不杀,有多么可笑;还有最重要的,在练习法轮功的过程中,扔掉了生意,不顾家,差点毁掉了一个家庭。而现在我的生活也渐渐步入正轨,家里也慢慢地充满了往日的欢乐,想起以往误入歧途、“潜心修炼”的日子,感觉到有些可笑和不可思议,那种思想被别人左右、像是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也将一去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