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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颠覆了她的荣辱观

2018-05-18 09:09 来源: 京都之声

她叫黄丽丽,53岁,是北京市长城无线电厂的一名职工。她从小生长在一个有良好教育的家庭,学习成绩一直很好。由于性格内向,给人一种孤傲的感觉。参加工作后,从书本理论走向动手实操,她有多种的不适应,又因为跟领导、同事搞不好关系,经常受批评,她没有了从前的优越感,心理装满了排解不掉的委屈和压力。丽丽的爱人是大学老师,常常带学生做实验到很晚才回家。她心里的委屈无人倾诉,感觉孤独寂寞。1997年7月,同事刘阿姨给她拿来一本《中国法轮功(修订本)》,说“法轮功”是气功,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提高修心性,搞好人际关系,并且有人义务教功。丽丽听后第二天就找到练功点。练功点的辅导员对人很热情,不但热心地教练功动作,还让她买本《转法轮》拿回家看,丽丽看后一下被李洪志讲的“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的理论吸引,又对“功能”、“神通”、“圆满”等理论非常好奇,从此她仿佛一下找到人生的真谛,除去工作,便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练功中。 

练功后,她再遇到不顺心的事就用“真、善、忍”要求自己,认为那些事都是“师父安排好叫过关的”。她不再抱怨丈夫回家晚,也不再抱怨领导、同事对她不公。从此丈夫忙事业,她忙学法练功,互不干涉,各得其所。 

随着年龄的增长,丽丽的婆婆一再劝该要孩子了。丽丽怕要孩子后累赘,耽误她“实修”,所以一拖再拖。后来在婆婆的一再劝说下,“孩子生下来后不用你操心,由我替你们带。”丈夫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她才很勉强的答应要个小孩儿。怀孕后,身子越来越重,丽丽慢慢离开练功点,自己在家里学法练功。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她很不理解,觉得“这么好的功法不该取缔”。生下女儿后,丈夫让她响应国家号召,遵守法律,不要再学法练功,丽丽还是偷偷打坐、看书。有一次她正在打坐学法,孩子哭,她没有理会,认为是干扰,是考验。孩子哭得越来越厉害,这时丽丽的丈夫回家来,见此情景,气得他把丽丽推倒在床,抢过“大法”书撕扯着扔到地上,然后抱起孩子,发现孩子连拉带尿,小屁股红红的......丈夫数叨她没有人性,不配当母亲,可是丽丽还在请求“师父”饶恕丈夫对“大法不敬”的行为。这样的事陆续发生,丈夫只好把女儿送回外地老家,由婆婆照顾。 

李洪志的经文讲法一篇篇的下来,每次都在强调做“三件事”(学法练功、讲真相、发正念)。丽丽知道国家已经取缔了“法轮功”,再出去做违法的事面临的肯定是被抓;不出去,“师父”不承认是合格弟子,那么就是白修了.......她心里很矛盾,再三权衡下还是决定走出去“讲真相”,到公园、路边发放“法轮功”传单、光盘、护身符等。多行不义必自毙。丽丽被人举报而被拘留。80多岁的父母不明白从小到大一直乖巧听话的女儿怎么会去做违法的事?脾气暴躁的老爸一时急火攻心犯了心脏病住进医院。 

丽丽从拘留所回家,心里很高兴,李洪志讲过,“放下生死就是神”。她觉得自己这次经历了“生死考验”,很“伟大”。看望父母时,父母劝丽丽放弃“法轮功”,不要再练了,不要再出去违法,否则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可是丽丽认为“今生今世就是为得大法来的”,又想起“师父”说过:“生生世世谁是你的父母?谁是你的子女?.......真正生你元神的母亲在天上......”她坚定地告诉他们:“我死也不会放弃大法。”父亲气得火冒三丈,手一直发抖,母亲怕他再发生意外,把丽丽推出家门。 

丈夫见她无可救药,请来反邪教志愿者和她谈心。在志愿者耐心地讲事实摆道理下,她的人性慢慢复苏了,并逐渐恢复了理性思维...... 

她再次反观学法练功的历程,就如大梦初醒。练功后,受到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完全颠覆了她的荣辱观。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作为母亲,她却不愿意照顾自己的女儿;作为妻子,为了“修去名利情”,多年和丈夫分开居住,夫妻貌合神离;作为女儿,没有赡养父母,却让二老整日为她担惊受怕;作为一名职工,不愿意花费时间钻研业务,得过且过;作为一名公民,就应该做到遵纪守法,可是“法轮功”人却认为“大法高于一切”,并把践踏国家法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哪里是教人做好人?哪里能使人类道德回升?哪里宣传的是传统文化?完全是背道而驰。 

丽丽重新审视了自己这将近二十年的学法练功历程,她后悔不已,一再表示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决裂到底,丢掉邪教理念,找回过去那个善良、贤惠、守信的自我。为了弥补过错,从新做人,她和丈夫商量后,把年迈的父母接到自己的家里照顾,并且更加关心即将高考的女儿,经常给女儿做好吃的夜宵……丽丽的家里又可以经常听到一阵阵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