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孩赵·阿什利被痴迷“法轮功”的父母残忍杀死。
实际上,自“法轮功”邪教组织建立以来,因“法轮功”而惨死的无知、无辜儿童有很多。而且,相当一部分是死于生身父母之手。恶虎尚且不食幼子,这修习“法轮功”者,缘何就泯灭了人性呢?
被“天国”诱骗,好心给儿女一个“美好的未来”
李洪志否定现实,用“地球垃圾”“人类罪恶”这样的谬论击碎弟子的世界观,让弟子相信他的“法轮世界”。在李洪志许诺的世界里,“没有苦,全是高兴事、幸福事,要什么有什么”,“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趋利,是生物的本能。能给儿女一个美好的未来,有谁不愿意呢,更何况是被“法轮功”洗脑且重构了观念的“法轮功”信徒。
却不知,他们依照“师父”李洪志指点的道路为儿女谋的“美好的未来”,就是让年幼无知的儿女在他们的手里葬送性命。
2001年1月23日,为了带12岁的女儿刘思影去“美好的法轮世界”,“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拉着刘思影在天安门自焚。自焚过程中,尽管刘思影呼叫救命,刘春玲还是不为所动,一心带女儿去“天国”。最终,刘思影重度烧伤不治而死。
2009年7月7日,为了带6岁半的女儿“一起升天成仙”,广东省南雄市黄坑镇“法轮功”习练者王群英用菜刀将女儿砍死,然后,自己也用菜刀抹脖子自杀,以求“圆满”,指望和女儿一起去那“美好的法轮世界”。
很明显,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洗脑了的痴迷者,认为“法轮世界”就是个真实的存在。他们在决定自己去往“天国”的时候,也往往要带上自己的儿女,让儿女和自己一起享“天国”之福。殊不知,这去往“天国”的路,是一条死亡之路。
信“消业”祛病,指望给儿女一个“健康的身体”
李洪志竭力鼓吹“消业”,声称造成人生病的是“业力”。称“人生生世世都是造业,自己的业力促成了这一世的困难、痛苦、磨难、缺钱、多病。你只有偿还业力之后,你才能够幸福,才能更好”。在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洗脑了的弟子看来,如果生了病,只能“发正念”,只能“消业”,若是吃药,“业力”便会被压回去。
也因此,在他们儿女生病的时候,不是送儿女去医院求医问药,而是按照李洪志的邪说为儿女“消业”。
1999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12岁的宋双龙在母亲马秀荣全力以赴的“消业”下离开人世。宋双龙出生时,鼻腔先天多出两块软骨,断断续续地在医院治疗。后来,练习“法轮功”的马秀荣开始向儿子传功,指导儿子学习“法轮功”的相关动作。结果,儿子从双眼视力模糊到双目失明,再到不能站立,最终死亡。
2008年7月,吉林省蛟河市李玉凤出生不久的儿子得了痢疾。痴迷“法轮功”的李玉凤认为儿子有“业力”,要“消业”,不给予治疗。不到一天,儿子因严重脱水而死。
类似这样因为儿女有病不去求医问药而相信“消业”最终毁了子女健康的例子很多。然而,李洪志的亲人有病却上医院治疗,就是李洪志本人也有被曝光了的就医证据,比如说切除阑尾。信李洪志的“消业”治病,指望用“消业”给儿女求来健康,结果却是毁了儿女的健康,甚至是送了儿女的性命。
受“除魔”蛊惑,竟然将儿女视作“该杀的恶魔”
为了圆自己“天国”“圆满”的谎言,李洪志炮制了“附体”、“除魔”这样荒诞的邪说。在被李洪志完全洗脑了的痴迷者看来,自己无法“圆满”,是因为“魔”的干扰。这样的“魔”是“不让你练功”的,是统统该杀的。同时,李洪志还鼓吹“杀人有功”,称“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
在李洪志这些邪恶言论的控制下,有痴迷“圆满”的“法轮功”练习者,便把自己的亲生儿女视为干扰自己的“魔”除掉,以求早日“圆满”。
2002年4月19日,黑龙江伊春美溪区9岁的戴楠被醉心于“圆满”的母亲关淑云掐死。面对记者的采访,关淑云说:“破坏大法的魔附在我女儿身上,一瞬间就进去了。掐死了女儿,魔就除掉了。”
2005年7月10日,天津市大港油田职工李艳忠在家中将6岁的女儿李王月和6岁的外甥张鑫用菜刀杀死。33岁的李艳忠痴迷“法轮功”,相信李洪志所说的“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
戴楠、李王月,都是因为父母痴迷于追求“圆满”而被杀害。那些一心追求“圆满”的修习者,按李洪志的指引“除魔”“立功”,害了儿女的性命,却不知道“圆满”在哪里。
美国5岁女孩赵·阿什利的死,同样是因为父母痴迷“法轮功”。一个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漠视他人生命、剥夺他人生命的,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迷信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其人格在邪说蛊惑之下被严重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