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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佛”李洪志推脱不掉残害生命的罪责——追忆“1·23”天安门自焚案

2022-01-19 14:02 来源: 中国反邪教网

21年前的2001年1月23日14时41分(中国农历除夕),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即“大法弟子”,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其中2人死亡,3人烧成重伤,酿成了震惊中外的惨案。尽管“法轮功”邪教组织百般抵赖,甚至嫁祸中国政府,然而,事实证明,那次“自焚”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无法推卸的罪责。

推卸责任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本性

邪教教主李洪志,号称自己是功能比释迦牟尼、耶稣还要高很多倍的“佛”,甚至说自己有无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法身”,能保护每一个跟其修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如1996年8月3日李洪志在其《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明确表示:“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我有无数法身保佑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里,我都能保护你”。然而,无数“大法弟子”不仅没有得到李洪志的保护,而且当他们出现了危险甚至丢掉了生命的时候,李洪志总是用各种说辞推脱。

如1998年7月4日,包括张一军在内的8名海南“法轮功”骨干坐车前去参加“修炼交流”大会时,发生了车祸,当时8人几乎都没了生命的体征。李洪志得到车上8人全部死亡的消息,推脱说“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的不同的世界里了”。而事实却是张一军没有“圆满”死去,且生还以后看清了李洪志骗子的嘴脸以及“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与危害,与其彻底划清了界限。如果没有张一军的生还,李洪志的“圆满”说辞,不仅为其不能保护弟子推脱了责任,而且还会迷惑更多的痴迷者为了“圆满”不顾一切!

再如,当那些因听信李洪志“弘法”“讲真相”要求,从事散发“法轮功”反宣品等违法活动的精进弟子,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判刑等处罚时,李洪志不仅没有对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弟子而愧疚,相反还推脱责任说是“弟子”们的罪大业大该受惩罚,如李洪志在《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答弟子问时说:“为什么在监狱里?那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给自己生命带来的留下的没还的债太多,所以造成的磨难就很大,该他在监狱里还债。”

还有那些因听信李洪志“消业”治病谎言,有病不治导致丧命的弟子,同样被李洪志用“旧势力安排”等说辞推脱罪责,更可恨的是,李洪志不仅推脱自己无能以及“消业”欺骗的责任,还用“寿到了”“圆满”等谎言欺骗愚弄弟子!使部分愚昧的大法弟子因病不治死亡,还以为是自己命该如此,更有甚至临死还感激骗子李洪志让自己“圆满升天”啦!

为此,推卸责任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本性。在“大法弟子”自焚这件事上,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也必然采取推脱罪责的手段。如“法轮功”主流媒体上曾提出天安门自焚的所谓“疑点”,如刘思颖为何烧伤还包扎、王进东胸前的汽油瓶为何完好以及空中的漂浮物是警察打人的棍子等,甚至还诬陷说是中国政府雇人导演的,且不说这些疑点浅显且不合理;就问骗子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轮功”给你们什么,你们情愿把自己烧成自焚的幸存者陈果和其母亲郝慧君那样?!如果没有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轮功”“法轮世界”的“圆满”迷惑,惨烈的自焚怎么会使7个人同时进行呢?

自焚幸存者的自证让李洪志推脱不掉罪责

当年参与天安门自焚的幸存者王进东、刘葆荣、郝惠君、陈果、薛红军等均站出来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王进东,“1·23自焚案”的幸存者、策划者,在2002年4月接受路透社记者的采访,他“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摘自外国记者采访的报道《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并表示“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新华网《中外记者续访法轮功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当事人》 2005年1月20日)。

当听到法轮功组织抵赖自焚的人不是法轮功的人员,诬蔑“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败坏他们名声的阴谋时,自焚者幸存者刘云芳气愤地说“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我站出来作证”;刘葆荣指责说“法轮功睁眼说瞎话,这么做绝对没有好下场”;王进东也大声疾呼“法轮功害人害命就是真相,邪教不除人间的悲剧还会更多”;郝惠君、陈果说“要以一种理智的方式看待事物”、“告诫(北美的法轮功习练者)绝对不要再痴迷了”、“希望那些仍然相信这个邪教(法轮功)的人能够醒悟并且远离它,不希望看到另一个和我一样的受害者”(摘自瑞克·罗斯著的《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

“法”是李洪志诱导弟子自焚的铁证

“大法弟子”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以“法”为师,而剖析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法”,发现其中有大量暗示、诱导自焚的内容:

(一)修炼成功就会进入天国世界。李洪志引诱“法轮功”练习者:“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p118);“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p319);“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

(二)放下人的身体可成神。李洪志劝说弟子:“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澳大利亚法会讲法》);“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带着功上去了”;“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

(三)人在“圆满”时身体无用。“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欧洲法会讲法》)。

正是在李洪志系列歪理邪说的煽动蛊惑下,才发生了天安门自焚事件。刘云芳是最早通过李洪志的教唆中“悟出”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能实现“圆满”,并且将这一邪说制成宣传品散发给王进东等人。他说:“我上天安门广场自焚,就是用我的身体向人们说明真相:‘大法’是真的”。王进东也承认:正是李洪志的系列经文“坚定了这个舍弃自我,用自焚形式去‘正法’的信念”。还有,1999年7月—2001年1月,经常有一些“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前静坐示威,并将照片发到境外网站、媒体上,主要原因就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网站的不断教唆,信徒们听信李洪志的“天安门的气场最强”,极尽表演。

尽管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轮功”竭力推卸教唆弟子自焚的罪责,但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大法弟子”为“升天圆满”的惨剧不断发生,且部分自焚幸存者如天安门的幸存者,用他们生命证实自焚的始作俑者就是李洪志和邪教“法轮功”,使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轮功”难逃残害生命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