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处于“特异功能”“气功”流行的时代,李洪志创办了“法轮功”教功治病,在气功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为“稳住顾客”,他要求弟子“练功必须学法”,为“拓展市场”,要求弟子“学法还须弘法”,为“守住市场”,号令弟子出去“护法”、对抗社会,被依法取缔后,他出卖“政治资本”,成为反华工具和走卒——“法轮功”就这样一步步从气功组织演变为政治组织。
[关键词]邪教,法轮功,组织演变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伴生现象,古今中外的邪教形形色色,各有特点,也有其一般规律。“法轮功”作为一个现存的、相对活跃的邪教组织,为我们近距离观察、研究邪教现象、思考治理对策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样本。下面,笔者从李洪志谋求个人利益的手法变化,简要回顾、分析“法轮功”的组织演变进程。
一、时代背景:“神功”流行,“大师”频现
上世纪60年代,气功在我国广泛流行,形成所谓气功“四大家”,即北戴河的刘贵珍、北京中医医院秦重三、北京协和医院针灸门诊部的胡耀贞、上海“因是子静坐法”的蒋维乔等。70年代,癌症患者郭林因习练中国传统气功“五禽戏”战胜疾病,并进而将其改进,形成“郭林新气功”,在北京东单公园传授,慕名学习者众,在全国有较大影响。
70年代,人体“特异功能”研究在世界成为风潮,我国四川、安徽、北京、河北等地区出现一批号称具有特异功能者。1980年,全国各地特异功能者继续“涌现”,其中辽宁本溪人张宝胜号称自己有“鼻子认字”等功能,并被炒作成为“特异功能第一人”。
1983年,特异功能研究者开始把目光投射到气功上,认为特异功能是每个人身上都具有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需要一定的诱发条件才能出现,而诱发的方法就是气功。某些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学家也发表谈话或文章,对“特异功能”和气功给予鼓吹和支持。气功热在这一年开始急剧升温。
1985年,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成立,全国各地不断冒出各种神乎其神的“大师”神话。其中,1986年《气功与科学》杂志刊登了介绍严新的文章《现实和我们身边的神话》,严新推出的“带功报告”形式被很多“大师”效仿。1987年,一个在北京钢铁学院进修的东北人在北京大学开办了一个200多人的气功班,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他就是所谓“中华养生益智功”的创始人张宏堡。198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上出现了一个气功“大师”表演“神功”的节目,中华大地一片“气功”热。
“法轮功”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二、建立“气功”组织:赚取“第一桶金”
大厦不是一天建成的,很难说李洪志从一开始就预料到自己最终建立了一个较为庞大的邪教帝国,刚开始可能只是想仿效张宏堡等人,建立自己的气功组织,并以此谋取钱财。李洪志从部队复员后在粮店当工人,结婚后经济相对拮据,他于1988年开始接触气功,先是在一个叫“禅密功”的气功班学了两期,又学了“九宫八卦功”,后来把这两种功法结合在一起,加上一些肢体动作,编造成了他的所谓“法轮功”。后来,他弄了一套戏服行头穿上,拍了几张照片,就成了所谓的“大师”,这正是当时中国气功“大师”们惯用的起家办法。
在当时全国气功热的时代背景下,很快有一批气功爱好者开始练习“法轮功”。最初,李“大师”跟其他气功“大师”一样,以气功治病为由收敛钱财。但他另辟蹊径,不说自己收费治病,而是祭出“免费”噱头,宣称自己道德高尚,教功、治病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时蒙骗、吸引了大批追随者,顺利进入气功市场。他打着免费治病的名义,却在自己家里摆着“功德箱”,指使自己的弟子告诉患者,想治好病就得往“功德箱”里放钱,至少放100元以上才能把病治好,以此收取了大笔“功德钱”。他打着免费教功的名义开班授功,仅1993、1994两年时间,通过卖听课证和书籍,就收入120多万元,此外还推出他的“法像”、“徽章”、“练功垫”等大批“衍生品”,赚取了大量钱财,在当时竞争激烈的气功市场中分得一大杯羹。
三、练功必须“学法”:锁定消费群体
然而,李洪志心知肚明,所谓的练功治病,毕竟只是骗人的把戏,用不了多久就会穿帮,追随者们也很快就会另寻更“见效”的气功。为免真相败露,李洪志逐渐不再给人治病,在多个公开场合对“弟子”提出的治病要求予以推托。
很快,他开始转变自己的“经营理念”。他借助某些宣扬“特异功能”的书刊、武打神怪小说、以及科幻小说中的内容,盗用佛教、道教等宗教和一些民间信仰的教义、传说,编造了一套所谓“法轮大法”,集中在他的《转法轮》《法轮佛法》等书中,为他的“气功”披上了“宗教”外衣。他建立了一套关于疾病的解释系统,即“消业说”,说病不是“病”,而是“业”,练功可以“消业”,既为自己不能治病找了很好的托辞,又能让“弟子”们更潜心练功。他进一步神化自己,伪造履历,说他是佛祖转世,如果诚心诚意相信他,他就会在“另外空间”帮习练者“拿掉”疾病,即“法身说”;又说,人是在天上干了坏事,掉到地球这个宇宙垃圾场,只有练习“法轮功”,才能重新回到天国,圆满永生,即“圆满说”。
可以看到,这些说法都是环环相扣,目的就是留住“顾客”。他要求追随者们将重点从“练功”转为“学法”,说“练功必须学法”、“光练功不学法,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为独霸“市场”,他极力贬低其他宗教,把“法轮功”描绘成“不二法门”,他说,“现在的宗教不能度人,不是修炼”,“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法轮功”是宇宙独一大法。他的“市场理论”至此构成一个闭环。
决定“法轮功”最终演变成为邪教组织的,不在于“练功”,而在于“学法”,这也是“法轮功”区别于当时许多气功组织的要害之处。从此,“法轮功”练习者们从全国气功大潮中的普通“气功爱好者”变成了区别于“常人”的“大法弟子”,练功目的从“低层次”的祛病健身变成了圆满升天,在这些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他们对李洪志唯首是从、唯令是听,李洪志也从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教功“师父”摇身一变成为法力无边的宇宙“主佛”。
四、“学法”还须“弘法”:大力拓展市场
通过编造脱离了“现世”的、带有宗教意味神秘色彩的“大法”,李洪志找到了控制“顾客”的“神器”,“法轮功”习练者被李洪志攥在手中,成为他坚实的“市场基础”,为他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
但是这还不够。为扩大组织,李洪志对弟子们的要求继续加码,光练功、学法还不够,还必须出去“弘法”,声称做得越好,积攒的“白色物质”越多,攒够了“白色物质”,就可以圆满。从经济的角度,就是号令他的“消费者”们不光自己消费,还要出去“推销”。习练者人人有义务推广“法轮功”,他们就变成了李洪志的销售团队。习练者既消费,又销售,为了推介“法轮功”,还自己花钱买书、买资料送人。李洪志还设计出“人传人,心传心”的“弘法”方法,要求习练者向亲朋好友推介“法轮功”。
为掌控这个“商业大厦”,像非法传销组织一样,李洪志建立了属于自己的金字塔机构,在短短数年内迅速扩大。1992年,李洪志成立“法轮大法研究会”,亲自担任会长。1996年,国家清理气功市场,7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随后,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于9月12日取消“法轮功”官方会员资格。“法轮功”成为非法组织,发展速度却丝毫不减,到1999年,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39个辅导总站,分设1900多个辅导站,28000个练功点,通过《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法轮功”活动不断组织化、规范化,形成了完整的组织体系。
五、“护法”与对抗:从维护既得利益走到社会对立面
就这样,李洪志很快赚得盘满钵满,由一个小气功师发展成一位呼风唤雨、财大气粗的“大师”,弟子们却大多被榨取一空,不少人抛家弃子、丧失生命,不少家庭妻离子散、人财两空,大厦将倾,李洪志的商业旅程也逐渐从“创业”转为“守业”。
各地由于练习“法轮功”而致病、致残、致死的情况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对“法轮功”提出质疑,揭露“法轮功”社会危害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然而,李洪志早已野心膨胀、覆水难收,为维护自己的巨大利益,他不惜无视现实、对抗社会,说那些人“带着魔性造谣生事”,要求“大法弟子”出去“护法”。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反对伪科学要警钟常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法轮功”总部组织各地习练者向报社投寄了十万多封“声讨信”。2个月后,李洪志发表经文《大曝光》,提出“考验”论:“所发生的事不是在考验大法习练者心性吗?”
自《光明日报》事件开始,“法轮功”多次组织针对批评媒体的示威,有关媒体本着维持稳定的原则,对他们作了一定让步。李洪志得势不饶人,1998年2月定居美国后,“法轮功”组织与新闻媒体的冲突规模、频率持续升级。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播出练“法轮功”致精神病的事例,北京电视台遭到了数千名“法轮功”人员连续8天的围攻。越来越频繁的冲突行为,让一些习练者内心产生冲突和怀疑。李洪志于7月6日发表《挖根》,批评怀疑者:“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20天后,李洪志又在《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上说,“每一次事情,出现这个大的事情的时候,都是一个最好的考验学员走出那圆满的那最好的一步,最好的时机”。
李洪志的意思很明确:不出来闹事,想圆满没门。他被自己“发一令以号千军”的巨大影响力所蒙蔽,企图通过不断的对抗、冲击正常社会秩序,迫使政府满足自己的要求,继续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商业版图。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院士在《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了《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法轮功”组织了大批人员围攻杂志社,4月24日又围攻天津市政府,进而发展到4月25日,组织一万多名练习者围攻中南海。随后,李洪志5月2日在《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中提出,“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迫使习练者抉择:要么做放不下生死、放不下其他社会角色的常人,但要受到“形神俱灭”的惩罚;要么当放弃一切社会角色的痴迷者,把个人利益和未来希望全部寄托于“法轮功”组织,成为李洪志对抗社会的工具。至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已经彻底走到了社会的对立面。
六、“政治资本”变现:沦为反华工具与走卒
值得留意的是,“4·25”之后,中国政府还没有对“法轮功”定性为“邪教”之时,李洪志仍然深信自己具有“挟弟子以令中央”的“影响力”。6月2日,他发表经文《我的一点感想》要求各地辅导站组织习练者学习,说“把上亿的人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哪一个政府能这样叫人不可理解呢?……非要找到‘法轮功’的一点不是,而不计其余的铲除”,无异于“警告”中国政府:把1亿之众推向对立,你们想过后果了吗?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十分清楚他的“政治资本”就是他的一众弟子,只是他野心太大、欲壑难填,一步步使“法轮功”及其弟子沦为实现其个人目的的政治工具。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能屈服于这样的“威胁”,更不用说“法轮功”的社会危害已经大白于世。中国政府果断、坚决地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并依法予以取缔打击。李洪志直接榨取弟子经济利益的“财路”被极大程度地限止了。但他没有善罢甘休,而是“怀揣”他的“政治资本”跑到西方国家寻求“买家”。
1999年末,李洪志发动大批“法轮功”练习者突然活跃于各国公共场所,进行示威、集会,申诉他们“被迫害”的所谓“真相”,将自己塑造成因宗教信仰而被中国政府迫害的形象,并持续向联合国及西方各国政府、议员递送“被迫害真相”材料,为力主遏制中国的利益集团提供“证据”,以吸引西方反华势力的注意。买卖双方一拍即合,很快,李洪志顺利把“法轮功”卖了出去,“法轮功”彻底沦为境外反华势力的工具和走卒。
从此,李洪志有了更加充足的收入来源,海外“法轮功”组织建立起一套包含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书店、出版社、通讯社,还有学校和文艺演出团体的庞大宣传机构,他们打着“人权”的幌子,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在世界各地上演了一幕幕反华闹剧;利用党内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社会上存在的贫富差别等问题,离间党群关系;借天灾人祸散布谣言,煽动受骗群众对抗党和政府的领导,为反华势力推动出台反华政策宣传造势、摇旗呐喊。
可怜那些弟子们,耗尽了青春、花光了积蓄,还在傻乎乎地四处奔忙“讲真相”,为李洪志卖国求荣捞取政治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