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西兰媒体《新西兰先驱报》下属网站(odt.co.nz)8月23日消息称,因职务侵占罪被列入中国百名外逃人员追逃名单(即俗称的“红色通缉令”)第五名、人称“中国伟哥之父”的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最近被新西兰高等法院判处没收价值高达4300万的资产,报道还说中国是否正式引渡闫永明尚待观察(见《法轮功支持者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数千万资产被没收》,凯风网2016-08-23)。
威廉?闫(William Yan,即闫永明)在他居住的普曼酒店(Pullman Hotel)前
读此消息,不禁冒出一句:曾经给法轮功发奖的就是这个人!
打开法轮功网站,法轮功在奥克兰地区女发言人证实:闫永明是法轮功“多年的”支持者,并且在很多法轮功相关事件和场合上发表过言论。若具体追问,闫永明支持法轮功最早始于何时?据法轮功网站“人物特写”《刘阳探秘》叙述,闫永明(刘阳)“与法轮功的缘分由来已久”。按“轮家法理”,从此闫永明应该“得福报”、交好运了。然而,资料显示,2001年,通化金马业绩直线下降,亏损额达到5.84亿元。同年10月,闫永明辞去通化金马董事长一职,后畏罪携数亿巨款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闫永明出逃后与法轮功一拍即合,互相利用,由法轮功替闫永明申请入籍新西兰造势,闫永明则为法轮功提供资金支持。2006年5月,闫永明发出资起“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法轮功前呼后应组织若干活动;2006年12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奖金共90000新西兰币;2007年4月,他将自己设立的“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群体,奖金50000新西兰币,新西兰法轮大法学会负责人方三岳上台领奖。闫永明在颁奖大会发言时承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 按“轮理”说,闫从此更应该好运连连了。
然而,他的“运气”还是那么差。2007年6月7日,也就是闫给法轮功颁奖两个月之后,澳大利亚联邦警方将闫永明部分赃款2125万人民币移交中国警方,而这笔赃款即为闫永明2000年12月潜逃至澳大利亚时携带的。澳方的行为说明两点:第一,闫永明确实是负罪者(否则澳警方就是擅处他人合法财产);第二,闫永明刚刚给法轮功颁奖就倒了大霉。
澳大利亚向中方移交闫永明的部分赃款
再后来,闫永明被列入中国“红通令”百名逃犯之中,面临引渡回国接受法律惩罚的大霉运。他倒霉的原因是什么呢?我看是他发表言论大拍李洪志和法轮功的马屁,胡说什么“法轮功的理论非常正”,“李大师对人类心灵的净化让我深受感染。他没有考虑个人的利益得失,他真的是抱着普度众生的心态,我从内心里崇拜他。”想必李洪志听了很受用,一定会着力保护闫永明。然而闫永明涉嫌洗钱,遭到新西兰警方调查,李洪志的法身却毫无作为。据《新西兰先驱报》日前透露,在警方搜查他位于都市大厦(Metropolis)的顶层公寓后,威廉?闫(又名比尔?刘、刘阳、闫永明)签下了一项最终和解协议。该协议大部分内容尚属秘密,不过警方现在公布了一项新闻稿,透露了部分细节。“按照该协议,高等法院根据其个人总财产为4285万新元下达了没收令。这是新西兰有史以来最大的单个财产没收案,也是首个与发生在中国的罪行相关的财产没收案。(高等法院)下达没收财产令的依据是(闫永明)被控洗钱。”看来,闫永明要被迫“破财消灾”而且未必能够彻底“消灾”,然而,一直心安理得地享受闫永明吹捧的李洪志根本无法“投桃报李”、让闫永晚免受处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位法轮功支持者被常人依法惩治。
自从闫永明“出事”后,法轮功媒体上对他再也不提半个字。闫永明啊闫永明,你慷慨解囊,给法轮功发奖,李洪志和法轮功保护你了吗?要知道,出来做坏事总要还的,投靠邪教怎能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