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寄哀情,生者掬泪向坟茔”。时至清明,不能不想到,那些邪教受害者的亲人会怎么度过这个特殊的传统节日。
无辜的常人受害者,他们的亲人怎么过清明?
2001年,广西融安县韦少明死于“法轮功”练习者劈柴斧下;2002年3月1日,两名来自新疆的“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为清理所谓迫害大法的“邪魔”“度人升天”,在陕西省咸阳市一家小旅店里将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勒死;2003年,浙江苍南县龙港镇17位拾荒者被“法轮功”练习者投毒而死;200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麦当劳餐厅内,发生了全能神暴徒殴毙常人吴硕艳的惊世惨案……
上述血案的受害人,都是与邪教无涉的“外人”。他们与邪教前世无仇,今世无怨,且毫无瓜葛,竟无辜殒命于邪教之毒手,何其冤哉!时逢清明,他们的清人站在坟前,又是多么的痛心!
吴硕艳的丈夫金中庆带着年幼的儿子祭扫亡妻时,看到儿子永远失去了生母之爱,是何等的伤心欲绝?吴硕艳死于非命,她幼年的儿子失去了亲生母亲,丈夫金中庆失去了挚爱的妻子,吴的父母失去了女儿,吴的公婆失去了媳妇。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残缺了。
邪教让许多家庭残缺不全,让他们的亲人年年坟前悲洒冤泪,不是罪该万死么?
可怜的邪教信徒受害者,他们的亲人怎么过清明?
“法轮功”害人无数,痴迷信徒首当其冲。想那佐藤贡、肖辛力,这对“法轮鸳鸯”分别只活了49岁和43岁,就丧了性命。试想,清明之际,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怎样度过这凄凉悲伤的清明节?如果这对“法轮鸳鸯”有儿女,他们又怎样面对父母双亡的伤痛?清明扫墓之时,他们会想到是李洪志和“法轮功”夺去了他们的至亲么?
想那李大勇,身为“全球退党服务中心”执行主任,创造出上亿人退出中国共产党的“纸上业绩”“线上数据”,结果被肝坏死夺去了性命。他死后,李洪志下令封锁消息,李大勇在纽约草草下葬时,师父没派人前往料理后事,甚至连个电话也没有。为此,李大勇的遗孀刘鸣鸣“蜗居在狭小的出租屋内,整日以泪洗面,后悔不已”。再后来,李洪志居然在讲法中,暗示李大勇死于“行为不检点”,业力太重,“有求之心”太强烈,真是比窦娥还冤啊!值此清明之际,一直以泪洗面的刘鸣鸣站在丈夫坟前,是否悲痛欲绝,泪已哭干呢?
此外,还有一大批病亡祸死的轮界“精英”,他们的亲人在清明时节,是否深为死者惋惜,悔恨万分,直欲断魂呢?
被处死的邪教凶手,他们的亲人怎么过清明?
邪教对生命的戕害是双重的。以“招远血案”为例,一方面,邪教信徒残忍凶暴,明火执仗地剥夺了吴硕艳的生命;另一方面庄严的法律让杀人者偿命,主犯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虽然他们声称“我们信神,不怕法律”,狂言“判了死刑也不会死”,但一旦执行死刑,他们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邪教凶手的家庭也从此破碎。张立冬、张帆父女被判死刑,张立冬的二女儿张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张立冬的妻子和小儿子张某在同时失去两个亲人的同时,还有一个亲人(张航)面临牢狱之灾,这个家算是彻底完了。
值此清明之际,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张立冬的妻子会怀着怎样复杂的心情来祭扫丈夫和大女儿?当年参与此事的未成年小弟又会怀着怎样的酸楚来悼他的父亲和大姐?他们在祭扫自己罪有应得的亲人时,会不会对受害人的亲人怀有深深的歉疚?会不会到受害人吴硕艳坟头上增一抔新土,以此向死者致歉?
然而,最该道歉和忏悔,不,最该认罪的是“全能神”头目赵维山等人!他们应该对加害方和受害方这双方家庭的悲剧负全责!
正可谓:清明时节雨纷纷,邪教之下生冤魂。多少亲人坟前哭,无尽悔悟无尽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