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1年2月17日,加拿大《尼尔森星报》网站(Nelsonstar.com)刊发市民本·卡森(Ben Carson)来信。他认为,言论自由不等于造谣无罪,“法轮功”邪教媒体《大纪元时报》等谣言始作俑者应被追责。现对原文摘译如下:
原文配图
我同意读者杰瑞·西威达(Jerry Svida2月2日曾致信《尼尔森星报》称他虽然不认同《大纪元时报》观点,但作为公民应享有言论自由权)的说法,“人们有表达不同意见的自由,且不能自认为本人意见就一定正确”,但我认为有必要将正常的“表达意见”与散播谣言加以区别对待。
“法轮功”邪教媒体《大纪元时报》炮制了一部纪录片,宣称“新冠肺炎病毒是在实验室培养出来的”。然而,学界专家们一致认定新冠肺炎病毒的基因结构完全否定了“培养”的可能性。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听信此类谣言而非专家的专业研究呢?麻省理工学院(MIT)一项研究表明,谣言比事实获转发几率高出70%。
由于人们心理普遍存在的“真相错觉效应”(译注:又被称为重复成真效应,是一种认知偏见。这个效应指,重复出现让我们接触到的信息,会让我们信以为真。即: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真)和“确认性偏差”(译注:如果人们已经开始形成先验信念如在对人对事对感情方面,就会有意识的去寻找支持或者有利于证实自身信念的各种证据,有时甚至会人为地扭曲新证据),我们会倾向于原谅那些无意识传播此类内容的人们——这是不自觉误传谣言和刻意造谣传谣的根本区别。
学界公认的黄金衡量法则并不能完全契合每一条可消费信息,我们可以从分析信息制作者入手。众所周知:“法轮功”邪教媒体《大纪元时报》不仅炮制谣言,而且散播无名氏发布的“匿名者Q”阴谋论。
我们应当同情那些人,他们费尽脑汁也没弄明白为什么“匿名者Q”所谓的“伟大觉醒”并未到来,他们也是谣言的受害者。同时,我们应警惕极端左翼谣言。
上述问题解决方案不是将矛头对准那些谣言受害者,他们只是误传了谣言。需要追责的是谣言的始作俑者:“法轮功”邪教媒体《大纪元时报》和“匿名者Q”阴谋论炮制者。一位法官曾驳回了当事人的“言论自由”权,对他在拥挤剧院中大喊“起火了”的行为有罪。二者有何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