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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的“保管家”藏着敛财的几多罪恶

2020-10-13 09:09 来源: 反邪教之窗

“全能神”邪教组织的“保管家”,顾名思义就是保管信徒“奉献”财物的家庭或成员,而信徒“奉献”的财物又被称作“祭物”。“全能神”的“保管家”在保管“祭物”时须发“毒誓”,声明“祭物”如有闪失,将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愿接受严厉的“神罚”,而“祭物”又尽显“全能神”邪教信徒的血与泪。

据中国反邪教网近日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对一名“全能神”“保管家”杨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中国反邪教网截图

杨某某作为“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广西地区的“保管家”,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搜查出“全能神”信徒“奉献款”126674.5元、收款收据97张、复印机2台及大量“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和作案工具。在经过相关部门教育后,杨某某又主动向相关部门上交了9万多元的“奉献款”。

“奉献款”来自“全能神”敛财的贪婪

“全能神”要求信徒加入组织后要“献祭”,而祭品则是指信徒家中所有的财产。“献祭”可以考验信徒的忠诚度,“全能神”告诉信徒,“献祭”越多表明对组织愈发信任,离神越近,受神恩惠越多。新入教的信徒须交纳2000元以上作为对教会的“奉献”,之后每年最少上交年收入的10%,多者不限。“全能神”说:“你要把自己毫不保留地献上为我花费,体贴我的心意,使我心满意足。”那些不愿“奉献”的人就是没有人性,是不“尽本分”,与魔鬼撒旦没有什么区别,“你既信神就当为神的工作献出你该献的一份,否则,你不配吃喝神的话,不配寄存在神的家中。”

“全能神”《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截图

为了防止信徒对“奉献款”(祭物)的“偷吃”或“截留”,“全能神”制定出《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规定,“神选民”“纳贡”“献祭”的“祭物”只有“神”(即女基督)和祭司(赵维山自封大祭司)有资格享用,任何人不得享用”,否则会受到“神”的惩罚。

“全能神”对于信徒的“献祭”奉行的是多多益善,信徒家中的粮食、衣服、食用油、钱币、金银首饰等全部来者不拒。如2012年河南省南阳市公安机关捣毁的两处“全能神”窝点,从窝点缴获的收据全是“全能神”信徒手工开具的使用化名上缴的“奉献”款的收据单,其中一笔最大的“奉献款”为诚实、一心(化名)捐的47.5万元,从单据上还能看出信徒们“奉献”的金条(1块重1000克)、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黄金等首饰97件)、玉镯等贵重物品(35件)、四张银行卡(内存现金高达几十万元),

从“全能神”窝点收缴的各种敛财收据单和1000克的金条

又如,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张李村农民舒思爱(化名马波),加入“全能神”后,由于表现积极被推选为东海小区“带领”。据舒交代,“我每到一处教会,就宣扬‘要做诚实人,把心交给神;要做没有索取、只有奉献的忠心圣徒。奉献的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就越多’”。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5月仅8个多月的时间,东海小区就收到各教会信徒“奉献款”120多万元,一次性上交到“全能神”上级组织,上级组织派两个信徒乘一辆面包车将现金直接拿走。

“全能神”的“收款存根”

这张“收款存根”在“交款单位”中说“今取走神的祭物(钱财)上交区保管”;在“收款事由”中写明:“保证将神的祭物交给神家,不偷吃,不挪用、贪占,若有违背,愿神咒诅不得好死!”取款人和保管员都签了字。

2016年12月8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的一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敛财案件,4名“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在2013年至2014年,通过散发邪教书刊、光盘、宣传册等形式,发展会员,壮大力量,秘密集会,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为邪教组织非法敛财172086元,被处以刑罚

广东佛山的一名“全能神”信徒为了满足神的要求,辞去工作尽本分,在1000多个日日夜夜辗转7个大城市,为“全能神”保管运送的“奉献款”超过3000万元!(中国反邪教网《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我为“全能神”收取3000万元奉献金的日子

再如,“全能神”“青岛区”邪教组织在2014年10月10日至30日20天的时间内,就骗取信徒“奉献款”2676万元。(《“全能神”在青岛敛财2676万元14人被判刑》)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东北地区的“全能神”邪教组织就向境外转移资金1.4亿元人民币。(《邪说蛊惑戕害社会——揭开“全能神”邪教真面目》)

由此可见,“全能神”邪教敛财的数字触目惊心,不择手段,让人们再次看清“全能神”邪教贪得无厌的丑恶嘴脸。

“保管家”是“全能神”转移资产的窝赃点

“全能神”对信徒上交的“奉献款”管理非常严格,专门出台《关于神家钱财(祭物)的监管与事故处理原则》进行规范。通常来讲,“奉献款”分别由教会、小区、区分级保管,教会保管的钱款不超过1000元,小区保管的钱款不超过10万元,超出10万元以上的数额由区带领、讲道员负责监管。这些“奉献款”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也不能存到银行。“保管家”由专人负责看守,要写保证书、发毒誓,如,“我们用生命保证将神的祭物无损,如果挪用、占有、吞吃神的祭物,不得好死、碎尸万段”等等。对个别信徒侵吞钱款的,为了追回钱款,“全能神”邪教组织或指使信徒假扮警察上门恐吓敲诈。在“全能神”使用钱款时,须3人同时到场,互相制约,以此来确保钱财安全。

这是一份“全能神”“保管家”的保证书

对于“奉献款”的使用,少部分用于“全能神”人员“作工”时的生活费用,如运送钱款或保管钱财的家庭人员,每人每月给50元至100元生活费用,其结果导致这部分“全能神”人员入不敷出,日常吃穿非常简单,有时去菜市场捡拾烂菜叶吃。对于收入较低的人员,“全能神”往往施以小恩小惠,赠送生活用品,以帮助其改善经济状况、解决困难等为名进行感情拉拢,入教后再进行邪教思想渗透,并诱导其发展下线;有一部分钱款被“全能神”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如媒体曝光的“全能神”在韩国购买土地、房产等)或宣传歪理邪说。2013年,“全能神”斥资1000多万元,在中国香港的多种中英文报纸上刊登广告,并买下一些街头摊位,向路人发放“全能神”邪教宣传资料。但大部分钱财邮寄给居住在境外的“全能神”教主赵维山。现在,赵维山居住在美国纽约一个豪华别墅小区里,继续遥控指挥中国内地的“全能神”邪教活动,常常秘密过问内地各牧区的财物收缴情况,指令各区自行将“奉献款”转移至他的金钱帝国,供其奢靡生活,任意挥霍,哪管信徒的死活。

“奉献款”让“全能神”邪教信徒失家毁财、妻离子散

“全能神”的“奉献款”都是诈骗信徒的血汗钱,在“全能神”恐怖教义的教唆下,“全能神”信徒一边是无私的奉献,致使家庭血汗钱被骗一空;而另一边则是信徒在奉献完钱财的同时,全身心的传教,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还有一些信徒在出门“传福音”时,宁愿步行、骑自行车,也舍不得花费坐公交车的1块钱。(新华社《交钱越多离神越近?这个害人妻离子散的邪教太可恶!》)

中国反邪教网近年来刊登的多起“全能神”非法敛财案件,如“全能神”骗走了王老太的救命钱》《研究生深陷邪教被骗10万元卖掉老宅》《“全能神”骗走她20万血汗钱》《“全能神”卷走了老孙30万元购房款》等,有力印证了“全能神”邪教蛇蝎心肠,贪得无厌,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的卑劣方式。

干先生是浙江省松阳县古市镇人,曾是西安市商界的风云人物,有媒体称其为炒货设备行业创始人,资产最多时达七八千万。但自从2004年妻子痴迷“全能神”后,在10多年的时间里,妻子瞒着干先生为邪教“全能神”上交了不计其数的“奉献款”,导致干先生的企业破产。干先生愤怒地说:“全能神”给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

中国反邪教网截图

正如一名“全能神”邪教受害者在《“全能神”是害人的坑》一文中告诫人们:为了保证自己能顺利进入“天国”,享受幸福,我瞒着家人开始不断地向“全能神”组织奉献“祭物”,我把与妻子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钱物源源不断地奉献给“全能神”组织,前后奉献了十余万元财物。“全能神”害的我失家毁财,妻离子散,人们千万不要踏入“全能神”这个坑。

从“全能神”的“保管家”看,一旦陷入 “全能神”邪教,轻者倾家荡产,重者家破人亡。那些“全能神”的“保管家”不过是一个过路财神,最后都要交付于邪教组织,交付于邪教教主。对于“全能神”的“保管家”来说,可谓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每晚夜不成寐。一有风吹草动,就惶惶不可终日,感觉自己快要“完了”,甚至忧白了头发,最后落得个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