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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阴阳脸”

2020-08-27 14:02 来源: 反邪教之窗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以“高德大师”自居,自我标榜“真善忍”,实际上是出尔反尔、反复无常的无耻之徒。不说别的,李侈谈“真”,却造假成癖,食言而肥,忽人忽鬼,典型的一副“阴阳脸”。兹略举数例以证。

阴阳脸之一:一会儿自我封神,一会儿说自己是普通人

李洪志自己“是人还是神”,本来只有一种答案,可他却忽阴忽阳。首版《转法轮》所附《李洪志小传》中称:“八岁的李洪志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李洪志先生不仅在功力上达到了极高的层次,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宇宙的真理,看到了宇宙中早已存在的更多、更美好的东西,看到了人类的起源、人类的发展和人类的未来。”《转法轮》中称:“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1996年《休斯顿法会讲法》中称:“在大法的洪传中,很多不同层次的神、佛、道都在协助我做事情。……众神都在得此法。”听听,连“众神”都要仰视李洪志,从他那儿“得法”,李洪志不是神界领袖是什么?难怪弟子尊奉李为“宇宙主佛”呢。

然而,在记者面前,李洪志却是另一副嘴脸。当记者问及“人称您是‘乱世救世主’?”时,李的回答是:“呃,我可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有人说我是神,有人说我是佛,有人管我叫大师,有人管我叫这个、那个,叫什么都有,我封不住每个人的嘴,……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李洪志大师悉尼会见中文媒体》,1999年5月2日)真有意思,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怎么可能“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呢?英国广播公司2001年5月8日报道中也提到,李洪志在一次采访中说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就是释迦牟尼,我只不过是个普通人。”

阴阳脸之二:先是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后又冒充宗教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李洪志反复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与现在的宗教没有任何关系:“关于宗教的问题,我已经讲过多次了,我不反对你学任何宗教,但是我们不是宗教,所以你也不要把我们和宗教摆在一起。”(《加拿大法会讲法》,1999年5月23日)“我们法轮大法也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也没有关系。”(《转法轮·佛家功与佛教》)李还强调:“炼法轮功的人……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何‘教’之有呢?”(1999年7月26日李在纽约接受荷兰电视台采访语)。李洪志坚持说“‘法轮功’不是宗教”是别有用心的,此处不作详论。只想指出,其中一个原因是逃避自己鼓吹歪理邪说的罪责,因为一旦承认“法轮功”是宗教,质疑者就会让他拿出有模有样的教义来,李洪志自知,他那些东剽西窃、拼凑而成的“法”根本经不起推敲和质究。

既然“法轮功”不是宗教,那么“法轮功问题”就应该宗教无关。可李洪志又教唆弟子冒充为合法宗教。比如:“以后谁再说我们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大家对于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人认为是与不是随他,听清楚了啊?……在西方社会里,一般人再说你是不是宗教,大家可以不用回答,也不用那么认真的对待。如果政府、社会团体、行政部门、议员等说你们是宗教,不用再说我们不是宗教。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说白了,李洪志知道国家的法律都是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所以要将“法轮功”伪装成“受迫害的宗教”。这段经文的心虚语是:“以后谁再说我们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大家对于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为何不予解答呢?因为不好解释,说“法轮功”是宗教吧,与李洪志此前的“法”矛盾;说不是宗教吧,就无法进行“法律投机”。

阴阳脸之三:反复强调“法轮功”不参与政治,却提出“在政治中修炼”

在“搞不搞政治”的问题上,李洪志变脸比翻书还快。李洪志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经历了“不政治→搞政治”的“癌变”。他曾表示:“我不喜欢这个法走入政治,也不能让他進入政治。修炼的东西一旦進入政治就是邪法。”(1996年《美国第一次讲法》)“有一些学员……妄想利用我们大法参与政治,这是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1996年《修炼不是政治》)“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参与政治。”(1999年《在美国中部法会上讲法》)“神、佛怎么能参与人的政治呢?”(2001年《不政治》)在《地坛讲法》中,李洪志甚至“赌咒发誓”:“我一再强调绝不参与政治、不干涉政治、不涉入政治,我如果参与了政治,我就是在传邪法。”

然而,时隔不久,李洪志撕掉了“不政治”的遮羞布,公开叫嚣:“假如我李洪志真的领着大家在政治中修炼能不能修成?一定能!”在《2007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李说得更明确:“通过政治能救了人,那我们也可以用,有什么关系?”2007年2月21日,李洪志发表《再论政治》称:如果“‘政治’有如此的好处,何乐而不为之呢?……那就堂堂正正的利用这‘政治’揭露迫害、救度众生吧!”再后来,“法轮功”直接针对中国共产党,于2004年底抛出所谓《九评》,后来又打出反动旗号。从那一刻起,该邪教组织就彻底沦为了西方反华势力的走狗。做走狗,享受着主子施舍的肉骨头,也就得听主子使唤。于是“法轮功”在背叛祖国和民族的邪路上越走越远,成了遭到华夏子孙唾弃的可怜虫。

什么叫“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参与政治”?什么叫“绝不参与政治”?什么叫“一旦进入政治就是邪法”?我们除了佩服李洪志的“变脸术”外,只能按他的标准做出这样的结论:现在的“法轮功”就是在“传邪法”!李洪志用自己的“法理”将他的“法轮功”定性为“邪法”,这难道不尴尬、不滑稽么?

李洪志如此两面三刀,狡诈多变,无非是奉行实用主义,这足证他不是什么“高德大师”,而是一个节操碎了一地的奸佞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