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擅长讲“邪理”。他胡说战争可以消业、希特勒发动战争是上应天象,说残疾人是因为前世太舒服了、业力重造成的。最荒唐的是,说人生病是因为有“业力”,说医生救死扶伤是“干坏事”。
绝大多数情况下,李洪志都声明他不给常人治病。最典型的一段话是:“因为这个宇宙中有这样一个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讲,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这段文字有三层意思:㈠常人的生老病死,因缘所定,不可随便改动;㈡常人的疾病或人世磨难是因为以前做过坏事造下了业力,现在生病遭罪就是在还业债;㈢随便替常人看病或消灾就是承认可以欠债不还,也就等于在做坏事。
这一业缘不可变的李氏邪说贯穿于《转法轮》中。请看:
——你要给他(常人)治好了,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欠人家的可以不还,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谁都维护着常人社会的状态,谁都不去破坏它。(《转法轮·宿命通功能》)
——人自己的业力就得自己还,谁都不敢破坏这个理的。(《转法轮·有所求的问题》)
——可是咱们有言在先,只能给真正修炼的人做这个事情(按,指治病或清理身体),随便给常人做那可不行,那等于干坏事。常人生老病死这些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不能随便给破坏的。(《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
——常人社会就是这样的,生老病死就是这个状态,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如果是你给他治好了,就等于是破坏那个理了,都可以做坏事,不用还了,那能行吗?(《转法轮·医院治病与气功治病》)
——我在办班的时候都讲,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不允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转法轮·有所求的问题》)
这些话的是非对错撇开不谈,李洪志有没有治病的本领也姑且不论,听着这些主佛语录,一般人定会以为李洪志不会给常人治病,即使治了也不会公开承认的。然而,这又想错了。
请听李洪志的原声——
“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瞅你的时候就打出东西去了,我从我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打出神通去。打出去之后你那儿马上就好。人毕竟是人,有的时候思想中觉的:你没给我动手怎么能好?所以我很多的时候就得动动手。基本上是手到病除,不管是什么。常人什么病我都能治,也都能治得了。可是大法弟子就不同。当然说到这了,大家谁也别往这带常人,我也不治病。”(《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从这段话中,不难读出这样几层意思:㈠李洪志对“许多学员”(不是一两个)亲见自己“给常人治病”不仅没有否认,而且得意洋洋。㈡李洪志治病通常不需动手,只需用眼睛瞅瞅就行了,因为他在“瞅”的时候身体已经打出神通去了。㈢遗憾的是,常人对眼瞅就能去病不理解,李洪志有时候只能顺应常人思维动手治病,不管啥病,基本上手到病除。㈣虽然常人的什么病李洪志都治得了,但却不允许弟子带着常人来让师父给治疗,因为李洪志的主职不在治病。
除了第四点属于拙劣的撇清而外,前三点都说明,李洪志对自己曾经给常人治过病供认不讳的。李洪志给常人治过病,不仅有其言论的自证,还有弟子马屁文中的旁证。这些旁证,在“法轮功”网站发表的“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的应征稿件中俯拾皆是,篇幅所限,此不赘述。另外,在“法轮功”网站《气功铺路》一文中,也公开承认李洪志给常人治病:“就在社会上对气功众说纷纭的时候,92年东方健康博览会在北京举行。有幸参加这次博览会的人,立刻注意到一门与众不同的神奇功法。在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学生,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
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
综上所述,无论是“师父新经文”还是“法轮功”媒体,都承认李洪志给常人治过病。
既然李洪志承认自己给常人治过病而且治好了,那岂不就搅乱了“常人社会的状态”,搅乱了“业力轮报”的“因缘关系”?岂不就等于鼓励“欠债可以不还”,“等于破坏宇宙的理”,“等于在做坏事”吗?至于李洪志以传功为名非法行医骗钱敛财,早就铁证如山,抵赖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