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邪教网报道称,5月18日越南警方破获一起杀人案,2名男性“法轮功”人员被“同修”当做“恶魔”杀死并封在水泥桶中。警方逮捕了4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法轮功”网站匆匆发表文章称,“法轮功禁止杀生”,企图撇清与该案的关系。
“法轮功”为什么对此大动干戈?因为这桩凶案的消息最初来自越南《青年报》、越南网、马来西亚《中国报》、台湾“中央社”等媒体,他们无法把“诬陷、诋毁”的恶名栽到中共头上。换言之,“法轮功”实在无法直接用“中共栽赃”这几个字了。这次是越南警方破的案,凶手的身份是“法轮功”人员毋庸置疑,哪里存在什么“诬陷、诋毁”?“法轮功”网站发表重要评论文章不过是做贼心虚,蒙骗舆论!
越南网报道截图。
“法轮功”百般狡辩、抵赖有用吗?答案是,事实俱在,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
越南警方调查显示,涉案的四名女嫌犯(范氏天爱、黎黄草[又名黎黄棠]、崔泰洪[范氏天爱的母亲]、黎宣)供称,她们4人和2名男子共同租房修炼“法轮功”,她们和这2名男子在生活和修炼“法轮功”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2018年12月,该组织成员开车前往旅游胜地头顿港的川木地区租赁了一栋别墅进行培训。在此过程中,据说因陈杜林不遵守规定,陈里昌与范氏天爱发生了冲突。嫌犯称,陈杜林因受“恶魔”驱使而从楼上跳下死亡。陈杜林死后,为了防止恶臭,“功友”将陈杜林的尸体放进塑料容器中,装入茶叶,倒入胶水,并用胶带将放置尸体的房间封死。尽管尸体放在屋里,她们仍继续在这栋房屋里生活与修炼“法轮功”。接下来几天,陈里昌又做出了与“法轮功”教规不符的奇怪行为,如不吃规定的食物另寻吃食等。为防止他被“恶魔”完全控制,范氏天爱和黎黄草决定杀了他“除魔”。她们将陈里昌关进卧室,让其反思,但毫无效果。为了杀死陈里昌,她们购买了发电机,先施以电击让他昏迷不醒,再用绳子勒住他脖子致死。随后也把他的尸体放入桶里。杀死陈里昌后,范氏天爱等嫌犯仍在此处生活。但尸体开始发出恶臭,范氏天爱又在网上买了塑料桶,接着购买了水泥和石头,并将尸体分尸藏在水泥桶中。
这些具体的案情和翔实的细节,又岂是谁能随便编造的?“法轮功”一心想逃避罪责,只能是枉费心机!
台湾“中央社”报道截图(越南网)
其实,越南“法轮功”杀人案并非该邪教制造的唯一血案,近年来,邪教“法轮功”在国内外制造了多起血案,可见邪教是害命的毒丸。比如,2006年10月,荷兰“法轮功”人员隆隆(音)制造了杀人烹尸案;2006年12月8日,爱尔兰“法轮功”人员沈舒制造了抢劫杀人案;2017年1月,具“法轮功”背景的一对夫妻(赵良杰、陈明明)在美国制造了杀女藏尸案……至于在中国大陆,更是发生了多起除魔惨案,如王学忠“除魔”弑父案,李亭“除魔”杀害双亲案,李义兴“除魔”杀妻案等。由此可见,“法轮功”是屡屡制造血案的邪教,“法轮功”发表编辑总文章无非是想摆脱邪教这顶帽子,然而铁证如山,它的矢口否认只能使其罪恶更加昭彰!
陈明明以“法轮功”身份申请政治庇护的法院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