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邪教相比,“全能神”邪教不但有完备的传教理论基础,而且其活动方式很是诡秘,整个组织体系上下级层次分明,传教、财务、奖惩等规章制度严密。其活动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构建了严密的组织体系。
“全能神”将国内组织体系调整为6级即:监察组、牧区(目前全国分8大牧区)、区(地市)、小区(县、城市区)、教会(乡镇)、小组。设在美国的总部会通过加密的通讯方式将其旨意传达给国内监察组;监察组为境内最高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境内“全能神”邪教活动,设组长、副组长,下设电脑组、校对组、朗诵组、诗歌组、资金组等专门机构;牧区设有监察员、监察助理等;区、小区、教会设有“带领”、“配搭”、“联络执事”等。
“全能神”组织的每一层都设有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人员。一线主持工作,二线见证工作,三线摸底、铺路,四线接待服事。并且,其组织内部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二是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
“全能神”邪教组织对各级负责人及骨干的选用、培养、提拔、考核、调配,以及对一般成员的管理和日常事务的安排有着严格的制度规定。譬如《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进入信神起码该具备的“十项实际”》《达到在试炼中站住见证的“十一条标准”》《达到办事有原则必须进入的真理实际》等。在这些规章制度中,不但规定了“女基督”与“大祭司”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还规定了骨干以及信徒必须尽到的各项义务。
三是突出对高层骨干的保护。
该邪教制定的《教会设立的原则》中明确规定:“设立教会可以由传福音的人直接设立,也可以由当地教会的传福执事或浇灌新人的来设立,教会带领、小区带领可以幕后指导此事,不要出头露面”。该邪教强调:“小区带领、区带领更要保护好自己,要有更安全的措施,学会在幕后指挥工作,一般情况都不要露面,能叫别人代办的事就托付别人去办,如果没有合适的环境就不要轻易露面”。之于牧区、监察组的成员,安全保护措施更加严密。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该邪教小区以上的骨干成员,不允许入住宾馆、酒店,而是提前安排入住“接待家庭”。 而“接待家庭”的选择有着严格的标准,须是全家信教家庭,还要接受该邪教的考察并获得认可。
四是对邪教成员实施分类管理。
该邪教制定《教会生活管理原则》,要求根据信徒忠诚度,分为A、B、C组,分别聚会,分类管理。A组成员,是所谓“追求真理”,“甘心尽本份”,“喜爱吃喝神话”的人;B组成员,是所谓“对神话、对生命经历不开窍的人,聚会中好打岔、好瞌睡的人,说话好抬扛、钻牛角尖的人,以及不常聚会的所有不追求真理的人”;C组成员是所谓“人性太坏,跟谁都合不来,在教会中不起好作用,被多数人厌憎远离与对神常有观念、常有怀疑论断的人”。
五是后勤保障系统服务规范。
“全能神”邪教组织“牧区”以上均设后勤组织或事务队,负责保障组织正常运转,直接受“带领”的指挥。其主要负责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书籍资料的分配运送,二是购买、分发手机等通讯工具,三是传递成员所写的“见证”(心得体会),四是协助“带领”选择“接待家庭”。后勤一般设“事务长”(也称“事务总管”)和“事务员”。
此外,“全能神”邪教组织还在各地设有“联络站”(接待点)及特殊的“训练基地”(训练窝点),专供软禁人、“审判”人、为人“洗脑”所用。每一层的领导身边还有一两名打手,一是为保护领导者安全;二是为帮助领导惩治那些违反“行政”或他们认为该受诅咒的人。
六是有灵活的应对措施,对抗性强。
“全能神”邪教深知,公安机关始终对邪教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所以部分成员被抓获也是难以避免的,为此,他们制定了许多应对措施。譬如:一旦有人被抓,要第一时间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带领工人应该隐蔽”“凡是以往被通缉抓捕过的人更要隐蔽”“所有钱财保管家庭都应该采取灵活保管方式,根据情况灵活决定分散保管或藏于户外或转移一部分,若得知区带领或知情人员被抓,更要及时转移‘祭物’……”
此外,为逃避打击,该邪教还用“恐吓”手法对成员进行他律约束。如让成员发“毒誓”,灌输违背誓约会受“神罚”“闪电击杀”之类的精神恐吓,要求成员一旦被警方抓获后,要以缄默、装疯、撒泼、说谎等各种方式对抗审查。
由此不难看出,相比较其他邪教,“全能神”邪教组织更加严密,邪恶程度更深,社会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