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美国知名网络杂志“沙龙”网(salon.com),登载了美国作家、记者、喜剧演员兼制片人哈蒙·利昂(Harmon Leon)撰写的《科学教压制批评者的六大损招》一文,历数科学教(又名山达基教)为了压制批评声音,不惜对批评者采用诬告滥诉、丑化抹黑、死亡恐吓等手法。邪教的手法往往高度一致,万变不离其宗,相较于科学教,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压制批评者方面可以说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持批评意见的媒体,动辄聚集围攻
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持有天然的敌意,他们想尽手段极力压制新闻媒体对他们进行负面报道。如科学教创始人罗恩·哈伯德在指导信徒在处理调查问题的程序中,提到“要让这些调查寸步难行,让那些攻击我们的人从一开始就困难重重”。相较于科学教,法轮功对待新闻媒体的批评意见更为暴力,动辄采取围攻手段企图迫使新闻媒体就范。
1998年6月1日到3日,因齐鲁晚报刊登了《请看看法轮功是咋回事》等3篇批评性的文章,法轮功组织900到3000不等的习练者到报社聚集围攻。
1998年5月27日,因北京电视台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谈一名博士生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的节目,法轮功组织5000余人围攻北京电视台。
1998年11月4日至6日,因《重庆晚报》刊出《笑声啥时回我家》,报道了刘大年讲述妻子张龙慧只顾练法轮功,对家庭不管不问的事,法轮功组织300余名练习者静坐示威。
1999年4月19日至24日,因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后改名为天津师范大学)所办《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青少年不宜练习气功》的文章,法轮功组织6000多人到天津教育学院静坐示威,目的没有达到后,有两三千名法轮功习练者又到天津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并成为上万名法轮功练习者在首都静坐示威的预演和导火索。
虽然这些也只是法轮功围攻新闻媒体的几个典型案例而已,但这几次围攻事件把法轮功践踏法律,无视道德规范,极端偏执,强人所难,打击异已的邪性体现得一览无遗。
——对于持批评意见的人士,极尽恐吓诅咒
几乎所有的邪教只认识两种人: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敌人,谁不是我们的支持者,谁就是我们的反对者。而对于反对者,邪教会使用各种手段进行恐吓。科学教的惯技源自其名为“杀无赦”(fair game)的策略,即:任何一位科学教信徒,均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对科学教的敌人也被称作“压制类人物”,“进行财产剥夺或人身伤害,且不受任何科学教纪律的约束。这些手段,可以是陷害、起诉、欺骗,甚至毁灭。”
法轮功邪教组织也是如此,对于批评者极尽恐吓。在北京电视台,涉事记者李波的同事就听到好多法轮功人员在那里诅咒,“这小子不是东西,诬蔑大师,他不得人心,将来不得好死,最少也是七窍流血”。在围攻重庆日报社时,法轮功人员更是直接威胁“如果不道歉,将集体发功,使洪水像当年水漫金山寺那样淹没重庆日报社,使地球提前毁灭”。
至于公开站出来揭露法轮功害人的何祚庥院士则被诬蔑为“科学痞子”“一个政治投机者的行为”。甚至稍有亲中倾向的各国政要和名流都不放过,2005年9月5日,法轮功媒体把时任法国总统的希拉克骂成“花心大萝卜”。2006年11月12日,法轮功又无凭无据地把当时的第一夫人希拉里说成是同性恋、性冷淡者。同样受到法轮功媒体以流氓、小丑、无赖等低俗语言咒骂过的还有凤凰卫视的阮次山、台湾中天新闻的陈文茜、“德国之声”电台中文部原副主任张丹红等等人。其咒骂语言之低俗龌龊让人汗颜。
——对于持异议的人士与组织,频频诬告滥诉
与科学教习惯性地利用法律程序与诉讼手段对付持异议的人士与组织手段类似,法轮功也善于对持异议的人士与组织进行诬告滥诉,并把诬告滥诉作为一种工具,用以打击报复和恐吓对法轮功持不同意见者。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以来,法轮功组织已在美国、加拿大、瑞典、德国、比利时、西班牙、韩国、希腊、澳大利亚、玻利维亚、荷兰等国提起了100多起法律诉讼,但是鲜有胜诉。
2001年11月3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出版的《华侨时报》广告信息版刊登了原法轮功练习者何兵幡然悔悟的文章。为此,法轮功以“诽谤罪”联名将《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告上魁北克省高等法院,2005年12月,加拿大魁北克高等法院宣告周锦兴胜诉,法轮功承担诉讼费用,并赔偿损失。
2007年2月7日,加州旧金山市高等法院裁定,接受州政府资助的中国新年游行活动拒绝法轮功练习者参加并非是对法轮功的歧视。
2008年11月19日,因奥克兰儿童圣诞游行基金会拒绝法轮功参加一年一度的奥克兰市的圣诞游行,新西兰法轮功组织向奥克兰市高等法院递交了诉讼状,诬告奥克兰圣诞游行基金会。11月27日,奥克兰高等法院根据新西兰《权利和自由法案》裁定,正式否决了法轮功组织提出的“停止奥克兰圣诞游行”的临时禁令。
2014年加州圣何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爱德华·戴维拉做出判决,驳回3年前11名美国及中国的法轮功人员对美国思科公司帮助中国政府设计和维护一套名为“金盾”的网络监控系统追踪并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诉讼……虽然法轮功的诬告滥诉鲜有胜诉,但却暴露了法轮功组织邪恶的本质。
对于法轮功的这种行为,美国反邪教专家瑞克·艾伦·罗斯认为“破坏性邪教的最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它们从不愿对自己的错误或错误行为担负丝毫责任。因此,破坏性邪教注定会一再重复它们所犯下的错误,因为它们不愿采取必要的、改正错误的第一步,即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当行为”。而这,正是对法轮功这个破坏性邪教组织的精彩诠释!